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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与解决方案论文

时间:2021-10-01 16:11:22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公司制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与解决方案论文

一、公司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国有股股东行为不合理

公司制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与解决方案论文

1995年以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逐步推开,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在改革产权制度、实现产权多主体多元化,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制衡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主要从企业产权层次上完成的公司制改造,并不能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任务。从改革实际情况看,试点企业的改制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很多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只是形成了公司制的“外壳”,而没有形成公司制的实质和内涵。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不明显,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改制前企业资源的不可流动性所造成的大量积淀因素如企业冗员、不良资产与高额负债、企业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消化。这些问题大多是在近二十年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积累起来的J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化。但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司制企业就不可能放开手脚在市场竞争中显示其效率优势。

然而还有另~类在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它涉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更深层。从现象上看,经过公司制改造以后的国有企业仍然有两个关键问题没有解决,并且也没有找到满意的解决途径二第一是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好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规范好经营者行为的问题。第二是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通过资本在企业间灵活的进入与退出,提高国有资本

的保值与增值能力,强化国有资本的市场竞争力。

第一个问题要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但公司治理结构怎样才能完善?改革按目前的思路发展,公司治理结构能不能完善?改制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仍然是按照旧模式、老办法建立的,即董事长、总经理均由上级党委首先决定,由行政部门任命,顶多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上走走形式过过场,企业经营者的“官员”身份始终未能真正转变。改制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本来应该是权责既十分明确,又能相互制约和制衡的,有制约和制衡才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并各负其责地工作。可是我们在公司制改造过程电普遍推广的却是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的做法,企业领导层的矛盾固然减少了,但公司治理的制衡机制也始终不能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经理阶层有一套包括工资、奖金、股权、期仅在内的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但这些机制在我们的公司制企业中推行却困难重重,企业家的收人与其经营绩效很难真正挂钩,更不用说与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剩余了。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与约束机制包括了企业内部(通过公司股东会)和企业外部(包括法制约束与市场约束)两个层面,但目前我国改制后的国有企业,这两个层面的约束机制都不健全。我们的企业经营者们制度规定的权力不算多,但实际拥有的权力相当大,由于事前监督机制的薄弱,“企业家”滥用权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更是巨大。与此同时,企业管理者仍然在埋怨政府放权不够,干预过多。看来,公司制改造虽然从法律上构造了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但是由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订立的公司合约并没有处理好企业的“剩余权”分享问题,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找准自己在企业的适当位置。

第二个问题要靠资本市场的发育完善来解决,但目前资本市场发育的最大障碍就在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和可交易性太弱。资本市场的发育最终靠足够数量的

资本在市场上的交易与流动,需要全体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在绝大多数国有资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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