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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趣三忌

时间:2021-10-02 13:33:46 语文论文 我要投稿

激趣三忌

[作者]  陈福翔

[内容]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有三种倾向令人忧虑,应当矫正,是为三忌。

            一忌无的放矢

    手段从属于目的,激发兴趣不能离开听说读写基本素质的培养这个根本目的,不能离开教材的内容和一堂课的总体目标。通观一些成功的激趣手段,或巧设导语,引出正题,或创设情境,启人审美,或艺术质疑,诱发思考,或提供佐证,帮助理解,或深入浅出,化难为易……无不有的放矢,恰到好处。然而,也有一些教师为趣而趣,随意性很大。有的脱离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借题发挥,大“放野马”。如有教者教学《出师表》,插入了小说《三国演义》中的许多故事,一扯就是大半课,既有悖史实,缺乏科学性,又喧宾夺主,离开了教学目标。还有的观摩课、评优课、公开课,追求形式,包装太多,不管是否需要,滥用电教手段,从挂图、模型到录音、投影甚至计算机、多媒体,十八般武艺轮番上阵,声光电磁,转换切割,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观摩课成了“阅兵式”和“时装表演”。我们并不否认,课堂激趣有时确需说一些“题外话”,但一不宜过多,二应为正题铺垫,应紧扣教学目标,尽快切入正题。我们也不否认,适当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确实有助于教学目标的实施,且事半功倍,但形式取决于内容,手段服务于目的,切不可让教学手段淹没了教学目的。

            二忌肤浅油滑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按照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心理学的原理,讲究科学性,准确把握激趣手段运用的质、量、度。有的教师只求“活跃课堂气氛”,不惜插科打诨,做作表演,把自己等同于相声、小品和评书演员。如一位执教《背影》的教师,在优质课评比中,“特地穿一件长袍马褂到教室,引得学生哄笑不已,后又两手扒住黑板上的边框作上爬状,仿佛文中父亲翻越月台时的艰难情状。并不高明的表演,只让学生觉得老师好玩和有趣。”(蔡明《少谈虚,多务实》,《中学语文教学》1998.8)还有一位教师“讲《故乡》,从头到尾表演起杨二嫂的卖弄风情,尖酸刻薄,闰土的呆滞恭敬,至于环境渲染的特色、人物对照的匠心则全给这手舞足蹈冲淡了,冲散了。”(同上)张志公先生去世前曾告诫我们,语文教学要“多探讨一些实的问题”,可像这样哗众取宠的“教学技巧”,有多少实的成分呢?它对形成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实在的阅读能力,又有多大裨益呢?与其说课上得“生动活泼有趣”,倒不如说流于肤浅油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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