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物体的自愿登记制度研究
1962年联大第1721号决议确定了空间物体的自愿登记制度,1976年<登记公约>确立了空间物体的强制登记制度.自1977年以来,两种登记制度并存,共同构成了目前的空间物体登记制度.两种登记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相同,后者是为了履行<登记公约>项下的义务,而前者则为<登记公约>的非缔约国提供了另外一种登记途径.受多种因素影响,前者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不排除未来被强制登记制度完全取代的可能性.
作 者: 高国柱 作者单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3 刊 名: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CIVIL AVIATION FLIGHT UNIVERSITY OF CHINA 年,卷(期): 2008 19(2) 分类号: V41 关键词: 空间物体 联大第1721号决议 《登记公约》 自愿登记 强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