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小节成大患-不良习惯对驾驶人安全行车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该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是,在现实中,很多司机在驾车中肆意违反操作规范,认为开车打手机、闲谈、吸烟等都是"小节",无关大局,殊不知这些不良驾驶习惯,往往给车辆行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作 者: 徐向田 作者单位: 刊 名: 山东农机化 英文刊名: SHANDONG MECHANIZATION OF AGRICULTURE 年,卷(期): 2009 ""(2) 分类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