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电摩标准别弄成电魔标准
从2010年1月开始,以电动自行车代步的人骑的将不再是自行车,而是摩托车.这是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根据该"电摩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列为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新国标将于2010年1月起实施,这意味着,以后骑电动车可能要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手续.
作 者: 椿桦 作者单位: 刊 名: 决策探索 英文刊名: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年,卷(期): 2010 ""(1) 分类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