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的自身规定性新探--兼评部分质变
本文把对质的研究和对"部分质变"概念的考察结合起来,以唯物辩证法为根本依据并参考系统论,对质的整体性、高级性和稳定性作出了探讨,认为"部分质变"并不具有质变的特性,而只是单纯的量的变化.
作 者: 杨晓平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院,重庆,400031 刊 名: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CHONGQING COLLEGE OF EDUCATION 年,卷(期): 2003 16(1) 分类号: B024.7 关键词: 质 质变 部分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