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价值与人类对自然的道德义务
自然价值被认为是生态伦理学这一学科的理论基石.在传统伦理中,自然只具有对人类有用的外在价值.生态伦理学对自然的价值重新进行了界定.一方面,它扩展了"有用性"的内涵,不再从人与自然的对立中来看待自然的外在价值,而是从人对自然的依赖性来理解这一概念;另一方面,生态伦理学从目的论与整体论视角来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生态伦理对自然价值的全面肯定在时间维度上将人类道德义务扩展到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在空间纬度上则扩展到了人与自然之间.
作 者: 黄炎平 刘建金 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刊 名: 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CHANGSHA UNIVERSITY OF ELECTRIC POWER(SOCIAL SCIENCE) 年,卷(期): 2003 18(2) 分类号: B82-058 关键词: 自然 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 道德义务 生态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