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重法和法治但不排斥德和德治的一些论证
法家轻德治、反德教,并不等于绝对排斥德和德治,这与儒家轻法和法治,却不绝对排斥法和法治的情形颇为相同.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基础上,经予了道德应有的地位和尊重,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对德治也不无关注.从先秦法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商鞅、管子还是韩非,法家思想家主张的基本的治国方略,都可以称作"刑主德辅".
作 者: 夏伟东 作者单位: 《求是》杂志社,北京,100727 刊 名: 齐鲁学刊 PKU CSSCI 英文刊名: QILU JOURNAL 年,卷(期): 2004 ""(5) 分类号: B226 关键词: 先秦 法家 法治 德治 刑主德辅 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