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还是法治?-不可回避的选择
德治和法治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概念,从本质上看它们不能并列.能够跟"法治"并列的概念是"人治".在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并提的时候,首先让人误解的是法治,因为它混淆了"以"和"依"的本质区别,等于把法治又降低到了"以法治国"的水平.同时,"以德治国"也进一步暴露出我们对道德的本质和功能的错误理解.治国的根本原则只能是一个.如果在法治之外再提德治,那么这种德治就只能意味着人治,等于承认和鼓励法外执法.所以我们今后不宜再提以德治国,而要提"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加强道德建设".
作 者: 李德顺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刊 名: 党政干部学刊 英文刊名: JOURNAL FOR PARTY AND ADMINISTRATIVE CADRES 年,卷(期): 2007 ""(6) 分类号: B0 关键词: 德治 法治 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