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思想与CAFTA争端解决机制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文章据此分析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根本理性",认为争端解决机制至少应该具有如下四种品格:第一,"规则取向";第二,公正性;第三,效率性;第四,拘束力.CAFTA争端解决机制既遵循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根本理性",也考量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性质和特点,内容上比较完备,但在救济措施、仲裁程序、执行程序和准据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加以完善.
作 者: 朱继胜 高剑平 作者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刊 名: 经济与社会发展 英文刊名: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年,卷(期): 2007 5(7) 分类号: N031 F743 关键词: 自然法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争端解决机制 CA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