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在制浆造纸废水排放立法上的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下)
摘要: 2 欧洲对制浆造纸废水的治理标准和做法 2.1 德国 德国在1987年正式颁布了修改后的废水排放法.根据规定,目前造纸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示于表8.在德国的造纸环保立法中,并没有单位(产量)排水量要求,除COD和AOX参数以单位排放负荷(kg/t)表示外,其他参数均以浓度值(mg/L)表示.目前德国所有纸种的废水,处理后平均COD负荷都低于3kg/t.由无需脱墨的回收纤维生产的纸种,平均单位COD排放负荷甚至低于1kg/t. 作 者: 曹邦威 CAO Bang-wei 作者单位: 期 刊: 中华纸业 PKU Journal: CHINA PULP & PAPER INDUSTRY 年,卷(期): 2008, 29(16) 分类号: X793 F407.83【国外在制浆造纸废水排放立法上的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下)】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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