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力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论文

时间:2021-09-10 13:57:07 环境保护论文 我要投稿

论电力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论文

  摘 要 本就电力工业与环境保护事业间的良性互动与发展进行有益探索文简要而全面的论述了电力工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论电力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论文

  关键词 电力 环境 辨证 关系

  前言

  当前,我国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大大超出了环境自净能力,造成近三分之一的国土酸雨污染严重,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统一。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要求,到“十五”末期,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0年减少10%。其中,“两控区”(指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减少20%,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2002年,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666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4.6%⑴,严格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对实现全国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至关重要。为了实现“十五”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目标,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采用先进工艺,推广洁净煤应用技术,加快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步伐,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下发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止工作的通知⑵中明确指出,大中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对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热电联产项目,在按程序审批后,同步配套建设脱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所需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东中部地区以及西部“两控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煤电厂,同步配套建设脱硫设施。西部“两控区”以外的燃煤电厂,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以及没有环境容量的,也要同步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的,可预留脱硫场地,分阶段建设脱硫设施,建设燃用特低硫煤(含量小于0.5%)的坑口电站,有环境容量的,可暂不要求建设脱硫设施,但必须预留脱硫场地。加大现有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市区内现有燃煤电厂,要通过建设脱硫设施、机组退役或搬迁等措施,逐步达到环保要求。2000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分批建设脱硫设施,逐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2000年以后批准建设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煤电厂(西部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站除外),在2010年之前建成脱硫设施。抓紧制定鼓励脱硫的经济政策,建立电厂上网电价公平竞争的机制。研究制订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折价办法,制订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在线连续监测和环保优先的发电调度管理办法,修订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标准,推动燃煤电厂采取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落实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措施。国务院已经做出的有关规定,我们必须认真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燃煤电厂的规划用地,督促落实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平衡而承诺的各类治理项目,并与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电厂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两控区”内应抓好《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137个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保证相关企业落实资金和保证进度。有关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对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按期完成国家确定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项目的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国家不再审批该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现有含硫量大于1%、“九五”以来批准建设并预留脱硫场地和位于国家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市区的燃煤机组脱硫项目,予以优先安排⑶。加强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用于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⑷。因此,进一步加强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优为重要,不断提高防污治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电力工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最主要的能源产业,也是我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要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燃烧使用大量的煤炭,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灰渣等大量环境污染物质,与环境保护之间从辩证法角度分析正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具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如果只片面强调电力工业的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或者片面强调环境保护而限制电力工业的发展,那么两者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尖锐和突出。但是如果能够既重视电力工业的发展,又大力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则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又有可能互相促进发展,从而具有一定的统一性。

  二、电力发展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产生活至关重要。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势头日益强劲。每年新增大批工业企业要用电,城市居民生活电气化要用电,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电气化要用电,铁路电气化也要用电……。人民生产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与日俱增,许多地区电力供应日益紧张,甚至供不应求,于是不得不采取拉闸限电的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也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电力工业的大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要求是非常现实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清华大学、电科院、北京水电经济研究所分析了2000年和2010年电力需求预测成果,采用产值单耗法和人均生活用电指标法,以1990年为基数,对2000年和2010年的电力供求进行了修正,结果见下表。

  三、电力发展对环境的严重影响

  但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以燃煤为主的电力工业的高速发展将对我国的资源和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电力工业的能源结构主要是以燃煤为主,因此,电力工业是我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大户。煤炭除了主要含炭外,还有大量的灰份、少量的硫、氮以及有害的微量元素。煤炭燃烧在释放热能的同时还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灰渣和烟尘。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与水汽结合生成硫酸和硝酸,随降水落下形成酸雨,造成农业、林业、水产业的损失和建筑物的腐蚀;大量一氧化碳转化为二氧化碳形成温室效应;煤炭燃烧后的灰尘经烟囱排出飘浮于大气中,危害人群健康;大量灰渣需占用土地堆放,有的还将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要紧密结合

  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发展主要依赖的是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资源以及水、土地、生物质等自然资源。人类首先将这些资源转换成能源,然后将能源以热和功的形式加以利用,最后治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即先污染后治理。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的发展正是经历了这一漫长的历程。问题在于传统的资源、能源与环境之间是基于链式联接的“串联”思路,它给人类带来沉痛的教训是奢侈的资源浪费、过低的能源利用率和不可容忍的环境污染。我国目前正处于以煤碳为主要能源、大量消耗水资源的发展中阶段。作为工业化后起之秀的我国是否应该借鉴国外内经验教训,走出一条将资源、能源与环境有机地结合为一体的发展新模式呢?

  五、环境污染对人类的极大危害

  由于我国“丰煤少油”的资源条件,以及煤炭相对石油、天然气更低的使用成本,可以预见,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以煤炭发电为主,“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政策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发电煤炭的用量将大幅度增加。但伴随而来的一个致命弱点——环境污染,却制约了它的发展。预计2000年到2010年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10年,煤炭消耗量估计将增到18亿吨,二氧化硫产量可达到3000万吨。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源利用的进一步扩大化,因燃煤造成的二氧化硫危害也越来越严重,造成了我国大面积的酸雨区。酸雨的形成造成粮食、蔬菜减产,甚至整块菜地绝收,森林的材积量锐减,甚至大片林区死亡,造成近年来扬沙天气频频出现,自然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引起人体呼吸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上升。据有关资料显示:1995年,我国由于酸雨、二氧化硫污染造成的农作物、森林、人体健康等方面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约1100亿元,并且由于我国的二氧化硫污染和酸雨范围的扩大,引起了周边国家的不满。

  六、既要发展电力工业,又要保护环境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烟尘、粉尘、SO2、NOx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酸雨等对大气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9%。就大气而言,其主要的污染物就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联合国卫生组织公布的世界十 大污染城市,我国占有七个。仅为补偿环境污染给我国人民健康带来的损害的投资每年高达 340~500亿美元。而环境污染的最大来源是燃煤排放物。据资料统计表明: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 硫占全国工业污染的30%以上,到2015年该比例将上升50%左右,烟尘排放量占全国烟尘排放 量的40%。火电厂排放污染严重的现实已制约电力工业的发展。 有鉴于此,探索一条既要发展电力工业,又要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十分重要的.。

  七、电力工业用煤量和排污量都是大规模的

  根据1990年~1995年历年单位电量标准煤耗递减情况,预测2000年和2010年单位电量标准煤耗分别为370 g/kWh和350 g/kWh,由此计算得2000年和2010年发电用标准煤,并将其转换为原煤分别为5.88亿t和10.68亿t。若燃煤平均含灰率为26%,含硫量1.05%,2000年和2010年平均除尘率分别达到97.5%和99%,则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见下表。

  为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包括火电厂在内的工业污染源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我国于199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其中规定: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 其它大中型企业,属于新建项目,不能燃用低硫煤的必须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装置或采取其 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除尘的措施。也就是说,防治二氧化硫污染减少酸雨扩大化,已从法律上作出了明确规定。再例如,1998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两控制区总面积为109万km2,占国土面积的11.4%;且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工业城市。《方案》规定在两控制区内,排放二氧化硫的工业污染源要达标排放,并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水平以内,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控制区降水pH值小于4.5的面积比2000年明显减少。《方案》要求除以热定电的热电厂外,禁止在大城市城区及近郊区新建燃煤火电厂,新建、改造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电厂,必须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电厂,要在2000年采取减排措施,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建成脱硫设施或采取其他相应效果的减排措施。此外,1996年我国制定了《21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纲领性文件,也对电力工业环境保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控制污染、达标排放,在今后建设火电厂时,需增加投资建设污染物治理系统,据初步估算,仅脱硫装置就将使火电厂投资增加20%~30%,同时还得支付高额的运行费用。在电力市场逐步规范化的情况下,投资和成本的增加将极大增加火电厂的竞争压力。

  九、电力企业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

  可持续发展思想首先是建立在提高对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水平之上的。可持续发展就是“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我国全面小康建设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实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全社会环境水平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电力工业的发展,再也不能并且也不可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了。同时应看到,在我国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包括火电厂在内的工业污染源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的新形势下,电力企业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如增建脱硫装置、加大灰渣综合利用率等,除能带动相关环保产业的增长从而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外,还有可能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有利于自身的发展。以宁夏大坝发电厂为例,根据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据此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预计其2003年至2005年二氧化硫排污缴费见下表:

  十、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必将产生大量的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这是难免的,也是矛盾的,但是矛盾是可以调和的。当电力工业大发展的同时,如果不断加大电力环保的投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则不但不会加重环境污染,反而还减轻环境压力。

  电力工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是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注释:

  ⑴、摘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159号总则第4行内容 2003年9月15日

  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159号

  ⑶、摘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159号

  第6条第4行内容。

  ⑷、摘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159号第6条第6行内容。

  参 考 文 献:

  1、《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手册》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能源、燃烧与环境》 [美] 诺曼奇格

  3、有害气体治理工程》 华北电力学院 1992

【论电力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论文】相关文章:

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0-11

论甘肃矿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08-01

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07-06

论福建油画的发展论文10-04

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07-08

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07-03

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论文12-15

矿山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论文12-16

论公路的水环境保护问题论文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