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警用器材使用细则

时间:2022-03-02 20:05:27 好文 我要投稿

安保警用器材使用细则

安保警用器材使用细则1

  1.0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警用器械的发放、配置与管理。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4保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

  4.1.5使用对讲机时,只能将对讲机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要交领班并说明损坏的原因,由领班统一拿到工程部维修,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6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严禁淋湿对讲机及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乙收到,请讲。"

  甲:"谢谢。"

  乙:"应该的。"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严禁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禁止插入抢用,紧急报警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带

  5.1.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5.1.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5.1.3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5.2警棍的使用

  5.2.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2.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5.2.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安保警用器材使用细则2

  1.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对讲机使用程序

  1)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2)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积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5.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于他人玩耍。

  5)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带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8)对违反条款者,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处以50元∽300元罚款。

安保警用器材使用细则3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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