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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奖励办法
教科研奖励办法1
本细则分基本分70分和奖励分30分两部分,合计100分。
一、基本分部分(70分)
能及时参加学校布置的相关教科研活动的,得基本分70分。学校规定对象未能参加规定教科研活动的(包括论文及教学设计参赛、网络征文比赛、主持业务学习活动、校报作文学生习作稿投稿等),缺一次,扣基本分2分;双语阅读活动,根据大队部检查记录,将被扣分群体设低、中、高三个档次,分别扣除基本分2、4、6分。所有在岗教师每年必须完成一篇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类论文,未能完成的,将扣除基本分5分。发表或获奖论文不加分,另行奖励(见教科研工作激励办法)。
二、奖励分部分(30分)
1.校报《斗龙河》投稿
每投稿一期,得0.8分,被录用一稿,得1.6分。此项得分不超过9.6分。
2.课题研究
县、市、省、国家级课题,课题当年结题的,主持人分别得4分、6分、7.2分、8.4分,课题组成员分别得1分、1.2分、1.6分、2分。在研课题按半计算。此项得分不超过8.4分。
3.新闻报道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网站做教育专题报道的,分别得0.4分、0.8分、1.2分、4分。在相应级别的'非主流网站做教育专题报道的,按半算分(学校网站相当于县级非主流网站)。在县级(《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市级(《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省级(《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或江苏电视台教育频道)、国家级(《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中央电视台或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等媒体作教育专题报道的,分别加3.2分、4.8分、8分、12分,学校还将另有奖励(见教科研工作激励办法)。此项得分不超过12分。
教科研奖励办法2
一、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科研意识,提高教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上新台阶,进而培养起一支既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的科研教师群体,学校特设立教科研奖励专项经费,奖励在教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1、课题研究奖励
教师积极参与新课程课题研究,取得优异成果的`,由学校给予专项奖励。
校级课题:150—200元/组
市级课题:200—250元/组
省级以上课题:250—400元/组
2、教育教学论文奖励
(1)获奖:
市级一等奖:80元/每篇
市级二等奖:60元/每篇
市级三等奖:30元/每篇
省级以上一等奖:100元/每篇
省级以上二等奖:80元/每篇
省级以上三等奖:60元/每篇
(2)发表:
校级刊物:10元/每篇
市级刊物:30元/每篇
省级以上刊物:50元/每篇
注:
(1)发表论文的刊物须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可以查到。
(2)个人参赛征文须经学校同意,参评费一律自付。
三、本办法经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得到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学校原有相关奖
励内容自动失效,未涉及内容则按原办法执行。
教科研奖励办法3
教育科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文化品牌的重要路径。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科研,鼓励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的实践进行真问题研究;鼓励教师通过问题研究、专题研究、课题研究,以及有效的教育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研究水平和教育品质。
学校为教师从事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和课程研究创造条件,对教师论文获奖、发表给予奖励;对课题研究通过结题的实验教师以及获奖的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成果给予奖励,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走向深入。
学校对教师的教科研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考核成绩作为评选教科研先进的.依据和综合表彰的参考。
一、对国家、省、市、区级教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评比给予物质奖励,具体如下:
论文、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考核
级别 奖项 论文获奖 论文发表 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成果获奖
国家级 获奖 250 300 同论文获奖
省级一等奖 250 300
省级二等奖 200
省级三等奖 150
市级一等奖 200
市级二等奖 150
说明:
1、学校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赛事,论文参赛由学校审核统一参评。需及时将证明材料交至教科室,否则不予奖励。
2、教师论文发表,必须是国家教育类正规刊物,否则不予奖励。同一杂志发表每年只能奖励一次。报刊发表不做奖励。
3、反对一稿多投,获奖只算一次,不重复奖励。
二、对国家、省、市、区级教科研主管部门的规划立项课题给予物质奖励,具体如下:
课题考核
级别 课题研究课、讲座 通过结题
国家级 200 500
省级 150 400
市级 100 300
区级(校际) 50 200 说明:
1、以上课题奖励对象是指教师独立承担的学科个人课题,集体课题由学校设置课题贡献奖,按照课题领导、重点参与、一般参与等予以奖励。
2、学校组织教师参加课题申报区级以上国家规划课题或教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评审,申报方案由学校审核统一参评。否则不予奖励。
3、市级以上评审费以及集体课题专家论证费、结题费由学校承担。
三、对开展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具体如下:
说明:
1、学校每年在教师节对获得教科研综合奖的老师予以表彰,并按照考核成绩推选区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
2、对学校主课题、学科集体课题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年审有贡献的老师予以表彰。
3、对获得校本课程建设奖、研究性学习成果奖的老师予以表彰。
教科研奖励办法4
一、课题奖
申报的科研课题,立项获得批准的,课题研究过程完整,结题获得通过的,国家级奖励4000元、省级奖励20xx元、市级奖励500元、县级课题300元、校级课题200元。已结题的课题成果参加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国家级获奖的,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省级获奖的,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市级获奖的,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二、竞赛奖
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说课、命题竞赛等获得奖励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见表一)。(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学校不予认可。)
表一: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级5000元3500元1500元
市级20xx元1000元800元
县级500元300元150元
三、辅导奖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包括学科竞赛、科技作品制作、体育项目比赛)获奖的(单项奖),学校按人次和级别给予教师一次性奖励。同一学生参加某项竞赛活动同时获多个级别奖励时,按最高级别计发奖金(见表三)。(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学校不予认可。)
表二: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级500元300元200元
市级300元200元100元
县级200元100元50元
2、教师辅导学生集体(班级或代表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的,学校根据竞赛的规模和层次给予教师奖励,奖金或奖品由学校支委会对照上级的奖励研究决定。
四、论文奖
1、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具制作等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非教育行政部门评的奖不予认可,同一篇论文获多级别奖励时,按最高级别计发奖金。见表四)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级800元600元400元
市级500元300元200元
县级300元200元100元
表三:
2、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具制作等在教学专业期刊发表的,奖金发放同表三。(非教育行政部门评的奖不予认可。)
五、作品报送
请相关获奖或发表的论文、课题结题、竞赛获奖的老师务必及时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何海处登记。(该奖金不从绩效工资中支出)
教科研奖励办法5
一、关于获奖和发表论文的激励办法
1.获奖论文的激励办法
学校组织的论文参赛,在参评费自理的前提下,学校将对各级各类的获奖论文作如下奖励。
获得县(市)级论文三二等奖、一等奖的将分别奖励参评费的一倍、一点五倍;获得大市级论文三二等奖、一等奖的`将分别奖励参评费的一点五倍、二倍;获得省级论文三二等奖、一等奖的将分别奖励参评费的二倍、三倍;
2.发表论文的激励办法
学校对在大市级、省级、国家级及国家级核心期刊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将分别给予80、100、120、150元的奖励
二、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本校教育新闻报道激励办法
在县级(《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市级(《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省级(《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或江苏电视台教育频道)、国家级(《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中央电视台或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作教育专题报道的,将分别给予300元、600元、900元、20xx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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