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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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东莞市鸿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安监机构

  市安监站

  镇安监组

  脚手架架设

  单位工程

  层数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结构

  搭设形式

  搭设高度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鼎峰·品筑二期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鼎峰品筑二期6#住宅施工合同》

  3、鼎峰品筑二期6#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

  4、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

  5、《直缝电焊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

  6、《低压液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7、《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规定

  8、扣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

  9、冲压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规定

  10、连墙杆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规定

  11、木脚手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12、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

  1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BJ130-20xx)(20xx年版)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6、《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17、《高层建筑施工手册》

  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三、监理过程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工程监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外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及相关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参加外脚手架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

  (2)、工程监理单位应经常性的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熟悉国家、地方文件及脚手架搭设的强制标准。

  (3)、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建筑平面布置及结构形式。

  (4)、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外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其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提出审查意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xx】87号文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才能进行施工。

  (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人员进行审查,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网必须经检测合格才能使用。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外脚手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钢管、扣件、脚手板、钢丝绳、工字钢、安全网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①质量证明资料(安全帽、安全带、钢管、扣件、钢丝绳、工字钢、安全网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②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③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外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达到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督促施工的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以下几点:

  ①搭设顺序:做好搭设前的准备工作→按房屋的平面形状放线,安装悬挑钢梁→放置扫地杆→逐根立杆,随即与纵向扫地杆扣牢→安装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或纵向扫地杆扣牢→安装第一步大横杆→安装第一步小横杆→第二、三步大横杆、小横杆→设置连墙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安装护身栏杆和挡脚板→立挂安全网

  拆除顺序:安全网→护身栏杆→挡脚板→脚手板→小横杆→大横杆→立杆→连墙杆

  ②(悬挑式)预埋铁环及悬挑工字钢梁:

  因工字钢受力较好,一般情况常为采用。每根工字钢梁预埋两个铁环,预埋铁环的钢筋必须使用Ⅰ级钢,锚入砼内的长度根据砼的强度等级确定,如C30的砼锚固长度为24d;预埋铁环的间距根据方案内的立杆间距确定。在本工程中方案设计为1.5m,则预埋铁环的间距为1.5m。

  在浇筑砼时监督施工单位要安排一名架子工跟踪,以便保证铁环的预埋位置正确;砼强度等级达到1.2MPa时开始安装钢梁,工字钢梁安装好后与铁环之间的空隙用木塞塞紧。

  ②(落地式)立杆基础要进行处理,对素土先夯实并保持在同一标高位置上,夯实好素土后再硬地化(保证内高外低有利于排水),其砼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0,四周设置简易的排水沟。立杆下设置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垫木、垫板或其它刚性垫块,每根立根的`支垫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0.15m2。

  ③扫地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在安装好的悬挑钢梁上定位放线,并做好标记,焊接短钢筋头以便固定立杆,以避免立杆受力时产生滑移。

  放置扫地杆,距钢梁(地面)的间距为100-300mm。

  根据钢筋插脚的定位安装立杆,保证内立杆距建筑结构的净距不大于300mm,立杆纵距根据方案要求为1.5m,相邻立杆的接头位置应错开在不同的步距内,与相近的大横杆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三分之一;在转角处必须有四根立杆,相邻立杆必须错开连接,其连接方式为对接扣件;大横杆步距为1.8m,相邻步架的大横杆应错开在立杆的里侧和外侧,以减少立杆偏心受力情况,上下横杆的接长位置应错开布置在不同的立杆纵距中,以减少立杆偏心受载,与相近立杆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三分之一,上下两根大横杆之间设一道护身栏杆。

  小横杆安装在大横杆下面,也可以安装在大横杆上面,这主要是根据方案计算确定。小横杆伸出立杆不少于10cm,根据本工程特点,个别阳台有不在同一垂直面上的原因,要考虑小横杆有局部悬挑至建筑结构处,并附加水平大横杆。

  ④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根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确定,与地面的倾角为45°时,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为7根;与地面的倾角为50°时,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为6根;与地面的倾角为60°时,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测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少于1m,且不少于三个扣件。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余撑处,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⑤连墙杆及卸载设施:

  连墙杆的数量设置除满足规范要求的轴向力设计值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50m时,连墙杆件布置的最大竖向间距为2倍步距,最大水平间距为3倍纵距,每根连墙杆覆盖面积不得大于27m2。

  连墙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可靠措施固定;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连墙杆件的部分构造规定:连墙件中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边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在设置连墙杆时,必须保持脚手架立杆垂直,避免产生不利的初始侧向变形。

  卸载设施是指将超过搭设限高的脚手架荷载部分地卸给工程结构承受的措施,一般预埋Ⅰ级钢为卸载铁环,用钢丝绳卸载,其铁环、钢丝绳的规格及卸载层数根据方案计算确定。要预埋铁环验收时,其锚固长度符合规范要求,并保证每根立杆都要卸载,且与立杆在同一平面上;砼浇筑要有架子工跟踪到位,避免铁环移位。

  ⑥作业层设施(脚手板):架体搭设随着工程进度施工,保证搭设高度超过工作面1.2m;在每次架体好后,随即铺设脚手板,一定要满铺,不得花铺,且脚手板必须铺放平稳并加以固定。如果出现探头板要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及时整改。

  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在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承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mm~200mm;采用挂扣式定型脚手板时,其两端挂扣必须可靠地接触支承横杆并与其扣紧。脚手板采用纵向铺设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且应在搭接段的中部设有支承横杆,铺板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承横杆250mm以上未做固定的探头板。

  ⑦其它安全围护设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通道):

  安全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使用的安全帽其耐穿透、耐冲击、耐低温性能及侧向钢性能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安全带: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架子工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在使用时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安全带使用两年以后,应督促使用单位按购进批量的大小,选择一定比例的数量,作一次抽检,用80kg的砂袋做自由落体试验,若破断不可继续使用,抽检的样带应更换新的挂绳才能使用,如试验不合格,购进的这批安全就就应报废。外观有破损或发现异味时,应立即更换。使用3~5年即应报废。

  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的规格有两种,ML1.8m×6m或ML1.5×6m;1.8m×6m的密目网重量大于或等于3kg,密目式安全网的目数为在网上任意一处的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大于20xx;并满足贯穿试验及冲击试验。安全网经送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并随架体的搭设四周满挂安全网。

  安全通道:进出楼号应搭设安全通道,其搭设长度为出建筑物外架外立杆3m,两侧用安全网围护,顶面满铺双层挡板,二层之间为30cm~50cm,进口两侧最好挂有安全标语,门头上挂有安全警示标志。

  外大横杆之间布置一道安全护栏,与所有的外立杆用扣件固定。

  在悬挑钢梁处用木板全封闭,以后每隔10m用水平兜网封闭,避免建筑材料及人员坠落。

  ⑧特殊部位(电梯井、人货梯、斜道):

  电梯井道:电梯井内搭设四根立杆,在搭设过程中与四周墙体用短钢管顶住,以保证立杆垂直,根据方案要求在楼层内预埋铁环进行卸载;并做到隔层封闭。

  人货梯:根据方案要求,该部位的架体要独立搭设,其方法与整体架体搭设方法一致,独立搭设可以保证在装修完成后其它架体拆除后该部位可以独立使用。

  斜道: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采用之字形斜道;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道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第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斜道的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⑨验收、平行检查:

  施工单位每搭设好一层脚手架都要按照方案、技术交底文件进行验收,检查是否与方案一致,如果出现与方案不一致情况,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如施工单位不整改或拒绝整改,应即时报告建设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则在脚手架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搭设至下列阶段要进行检查与验收: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完10~30m高度后;达到方案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停用超过一个月。

  平行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脚手架进行平行检查,发现有人拆除架体上的构件,包括立杆、水平杆、安全网、脚手板,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恢复。

  ⑩拆除:在脚手架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各种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才方可持证上岗。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各构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和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进行,安全网应按相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

  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附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在脚手架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

  一、工程概况(与脚手架工程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浦江双辉大厦施工阶段。

  本工程由二幢办公楼组成,基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m2,层数为49层,建筑高度为。

  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层数为4层。基坑开挖深度为:裙房区,塔楼区,电梯井。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脚手架;

  3、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5、《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规程》;

  7、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xx]230号

  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

  1)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审核脚手架搭设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并要求持证上岗;

  3)如果是专业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施工,则要审查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4)督促总、分包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对搭设脚手架的有关设备、机具、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审核脚手架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

  ⑴、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⑵、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⑶、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⑸、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过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撑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5—2)、全部附着支撑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项保险装置全部检查合格;

  (5—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5—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体搭设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5—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5—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5—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5—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⑹、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到:

  (6—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及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6—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6—3)、所有妨碍架体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6—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拆除结束必须拆开;

  (6—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架体上,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有人员进入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6—6)、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6—7)、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6—8)、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7—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7—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7—3)、在架体上推车;

  (7—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动架体,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7—6)、其他影响架体的安全作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⑴、搭设用于高层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执行;

  ⑵、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⑶、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⑸、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作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⑺、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⑼、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于;

  ⑽、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⑾、钢管上严禁打孔;

  ⑿、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符合设计要求后按验算符合要求的进行搭设;

  ⒀、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⒁、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⒂、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⒃、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⒄、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⒆、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杆件以上两步;

  (21)、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2)、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3)、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版)。

  3)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⑵、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⑶、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

  ⑷、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⑸、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⑹、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⑺、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⑻、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接墙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28—20xx。

  4)室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⑵、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⑶、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⑷、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⑸、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⑹、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⑺、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⑻、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5)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⑵、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人长度不少于直径的30倍;

  ⑶、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⑷、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⑸、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应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⑹、脚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为,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⑺、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⑻、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有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及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

  ⑴、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拆除时应配备良好通讯器材;

  ⑵、脚手架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规定执行;

  ⑶、脚手架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⑷、脚手架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如遇强风、雨、雪、六级以上大风等特殊气象,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⑺、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档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⑻、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⑼、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⑽、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⑾、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⑿、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⒀、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⒁、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⑴、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经验收不再需要时,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

  ⑵、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的,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⑸、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⑹、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⑺、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⑻、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⑼、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⑽、拆除脚手架时对影响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严禁高处抛掷。

  3)其他脚手架的装、拆安全规定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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