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1 16:39:27 好文 我要投稿

市场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市场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市场管理制度1

  一、日常管理内容

  1、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考勤制度,每日外出须先到公司报到。如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签到,须在前一天下班前报公司行政,逾期不补。

  3、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女职员不许穿拖鞋。

  4、因陪客户等工作需要在餐厅用餐,须提前报批,凭书面用餐单用餐,不许先做后报。

  5、如客户到公司,不许在会议室以外场所和客户沟通。

  6、注意礼貌用语,接电话先说“您好,百鋢文化”。如无紧急事情不许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许超过三分钟。

  7、每周五下午四点公司进行内部培训,所有人员不得迟到。

  8、补休、事假必须提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严禁先休后报,病假必须出示医生假条。

  8、有事补休要将手上工作事宜交待给指定同事,重要活动期间不许补休。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管理内容

  1、市场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和接触的`资料包括:宣传册、基本情况介绍、营销手册、传真、协议书、合同副本、客户档案、记事本、人员销售记事卡、各种报表、销售报告表等等。

  2、资料可分为经营表格类,宣传资料类,协议、合同类,业务通信类,内部通知、启事、文件类,客户档案类,和其他。

  3、客户档案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背景、生日、个人爱好、拜访次数、拜访结果、需求等。

  4、公用资料、不涉及保守商业机密的资料,如内部报表、宣传册等,由销售人员领取、使用和保管;合同书、协议书等文件由行政部保管,本部门人员查阅在当天必须归还,不得带出办公室。

  三、合同管理

  1、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

市场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

  第三条:全区农贸市场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为负责单位,区工商局负总责,区城管办负责监督考评,农贸市场管理者为第一职责人。

  第四条: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交易秩序。

  (一)市场内实行划行归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腌卤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二)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三)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摆货经营。

  (四)市场内通道和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严禁“暴市”。

  (五)市场内除农民直销区外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六)市场设置公平秤,为消费者服务并理解消费者监督

  第五条: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

  (一)进入市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二)应根据市场规模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巡查。

  (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三证”齐全,确保先体检、后上岗,先培训、后从业。市场主办者应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

  (四)场内饮食行业应做到容器清洁,食品新鲜,防蝇、防尘设施齐备,生熟食分开,实行工具售货。

  (五)经营人员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务必穿戴洁净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夹钱工具,对一切经营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六)场内饮食店铺、经营腌卤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摊点(店铺)均应配置冷藏设备。

  (七)销售鲜肉、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经营摊点(店铺)应修建上下水设施,并做到随时清扫,无积水污垢。

  第六条: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一)市场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承担并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应做到“交易不散,保洁不断”,对场内产生的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

  (二)市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果屑箱,放置有序,清洁无损,有专人负责管理。(三)场内经营者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由保洁人员定时清理。

  (四)根据市场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消杀人员,负责场内除害消杀工作。做到日有小规模消杀,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消杀,确保市场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到达国家规定标准。

  (五)市场内店铺前后、摊位前后严格落实门前卫生“三包”职责制,确保不出现卫生死角。

  (六)市场内点杀家禽应贴合“前店卖,后店杀,店内不见屎、毛、血”的标准,剐剖水产品应贴合废弃物袋装化要求,地面不见杂物,防止血污外溢。并做到关门收摊前彻底打扫清洁卫生。

  第七条: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管理

  (一)市场内各种安全制度健全落实,人员、职责、岗位职责明确。

  (二)实行巡场值班,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并实行值班记录。

  (三)市场内应持续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人不得挤占场内消防通道。

  (四)场内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五)市场内基础设施持续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场内建筑设施。

  (六)市场治安工作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场内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立即报告。

  (七)市场主办者经营户签订安全职责书,明确安全职责。

  第八条:加强农贸市场设施管理

  (一)场内持续设施配套齐备、功能完善。

  (二)场内货架、池台统一;标牌吊挂、雨蓬设置、“三防”设施等整洁有序。

  (三)场内禁止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四)场内无坑洼积水,持续道路平整,上下水畅通。

  (五)市场应设置停车场并有指示牌。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六)市场应设置公共厕所并有指示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七)市场应设置科普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传,并定期更换资料。

  (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市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第九条: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商务、农业、林业、城管、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卫生、动物检疫、公安、规划、国土、税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建立长效保洁措施。

  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依法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林业部门依法对市场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进行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市场的治安管理,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扰乱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法律职责

  (一)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二)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政府授权区工商局负责解释。

  请乡领导参阅上述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主要是市场内划行归市的要求(详见第四条第(一项,)结合渔溪农贸市场的具体状况,合理布局,同时要重点处理好市场内清洁卫生保洁,(详见第六条:),以及进出车辆的管理。按照我局领导的要求,请你乡依照本管理办法先草拟一个渔溪农贸市场的规划,管理方案,我局协助,共同商定。

市场管理制度3

  一、市场部成员包括:市场总监1名

  销售主管1名

  市场与客户主管1名

  信息管理员1名

  二、市场部各职务详细岗位职责描述:

  (一)市场部总监

  直接上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根据市场信息的变化参与制定公司长远营销战略规划以及月度市场推广计划并负责配合各销售部门负责人推广实施。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a、全面计划、安排、管理市场部工作;

  b、为公司提供可参考的产品定位信息,及时提供市场销售和宣传情况的信息反馈;

  c、依据市场变化,随时参与调整营销战略与营销战术,并协调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最新产品知识与市场知识的培训;

  d、参与公司品牌树立与推广的公关活动的策划;

  e、监测公司销售部门市场费用的支出情况;

  f、组织公司产品和竞争对手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情况的调查,综合销售部门的反馈意见,配合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f、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市场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

  g、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a、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与市场方向的能力;

  b、能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具备参与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c、工作努力,积极进取,责任心强,具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考虑问题全面;

  d、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建设能力与组织开拓能力强;

  e、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与商务谈判经验。

  (二)销售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协调销售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事务;对行业其他产品与本司产品的宣传信息与效果的一手数据进行分析;对宣传事务方面的协调。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a、负责对内部信息与市场情报的整理、分析、交流及保密制度;

  b、为本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决策支持;

  c、协助市场部经理制定各项市场营销计划;

  d、提交有参考价值的产品推广方案;

  职位要求:

  a、熟悉公司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行情,有市场感知能力;

  b、具有较强的表达,理解与公关能力;

  c、工作认真,努力,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性格开朗讲效率乐于接受挑战;

  d、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人际沟通能力;

  e、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三)信息主管的职责

  1、负责erp模拟实习过程中业务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组织并帮助小组成员申请个人博客,并教会他们使用博客进行信息发布,做好小组成员博客等信息的登记和上交工作(登记表下载),做好公司团队博客使用的组织和实施,如邀请成员加入公司团队博客,建立公司博客部门分类等工作。

  3、负责小组的文章的组稿、初审及上传信息的采编、印制、上网、上报。

  4、不断更新企业blog,建造一个好的网络平台为企业做好宣传和企业内部的沟通。

  5、具体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和甘露小组的主页的制作、维护、更新及数据传送。

  6、通过网络不断收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和战略举动。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信息;搜集宏观和微观经济信息,为公司做决策服务。分析预测市场需求。为公司各部门工作提供参考

  7、协助中心技术教师做好实习过程中计算机和网络相关问题的解决。

  (四)销售与客户主管的职责

  1、在片区内培育和树立销售业绩、学习意识等各项综合表现突出的下属,并将他们作为典型,在销售例会上和其他场合介绍和推广他们的优秀贡献和成功经验。

  2、管好市场规划,制订并追踪营销目标与营销策略的执行包括销售目标、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人力资源策略、励策略。制订市场规划后,督促和指导下属将市场规划、营销目标与营销策略执行到位。

  3、管好重点问题,抓关键,以点带面,实现销售管理工作整体推进

  4、管好薄弱环节,实现销售团队销售业绩整体提升。指导和帮助能力弱、业绩相对差的下属提高其能力和业绩,将能力最弱、业绩最差的团队成员提升为能力强、业绩好的水平,整个销售团队的业绩自然提升。

  5、管好重点客户,实现销量和市场份额的快速、稳定增长根据二八原理,我们可能20%的客户销售了公司80%的销量。销售主管应该明确谁是你的重点客户,并牢牢掌握与控制这20%的客户。销售主管经常性亲自登门拜访或者电话联系重点客户,巩固和发展客情关系,及时把握重点客户的心态,确保市场快速、稳定的增长。

  6、管好绩效考评,充分评价和激励下属的销售贡献。结合销售目标与销售计划,制定可操作性的富有吸引力的销售绩效考评与激励方案,客观的评价下属的销售业绩,充分的激励下属,不让销售业绩突出的下属吃亏,真正做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7、管好销售团队建设,打造一支高效协作、充满激情与斗志的专业化销售队伍。

  8、贯彻公司的标准销售流程,特别是对大客户的销售政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客户跟踪,为销售店管理层提供准确信息,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反馈信息;

  9、参与销售产品条件及合同谈判,组织资源及产品交付;对保有客户的后续跟踪,确保客户满意。

  10、处理客户投诉案件与客户抱怨事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市场管理制度4

  为加强xx城区便民市场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市民生活 需求,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陕西省卫生城 市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xx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以不影响市容、

  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方便市民生活为前提,按照控制规模、 压缩品种、限时定点的要求,在城区部分居民聚居区和小街(巷) 统一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便民市场,解决部分下岗失业人员 就业谋生和农民进城卖菜难的问题,缓解城区市场规划建设先天 不足给市民带来的生活不便,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满足广大

  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管理责任

  对在xx城区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事

  处是辖区各临时便民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搞好辖区内临时 便民市场的综合整治,抓好规范运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辖区 各便民市场达到干净卫生、经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场周边

  市容环境卫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畅通的管理目标。

  三、设置期限

  城区所有临时便民市场的过渡期均暂定为两年。

  在过渡期间,

  2 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配套建设的进展情况,对需要撤销的临时便 民市场予以撤销或取缔,在撤销或取缔时,市场内的各类经营户

  应无条件服从。

  四、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需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由市场所属的办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设置报告。

  2按照便民市场设置原则,办事处必须建立和完善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使市场设置布局合理化。

  五、管理标准

  定位标识

  经批准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必须明确标识,

  统一挂牌划线,

  在各便民市场出入口设置统一规格的市场标识牌,

  确定市场内各类产品(商品)的经营区域,合理设置市场摊位,

  划行归市,并对各经营区域施划明显的标线(黄色)

  ,注明 经 营 范 围、经 营时 间、

  管理单位

  (部门)

  责任人姓名、

  监督电话等内容,

  便于群众监督。各类经营户要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要求经营,禁止 超越界限摆摊设点或流动经营。

市场管理制度5

  1、在计划进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订立和完善计划统计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保证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顺当进行。

  4、签定四级有效掌控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掌控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5、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把握与市场营销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学问,努力提高市场营销管理本领。

  6、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渐渐实现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8、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觉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适时汇报。

  9、接受与市场营销管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照实反映事故情况。

  10、适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市场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职责,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月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市场开办者,是指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开办或参与开办集贸市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场开办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市场登记证及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对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商品交易活动、礼貌建立工作,务必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开办者职责

  第八条集贸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确保市场经营有序。

  第九条负责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经营者订立入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等。

  第十条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在市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的,帮忙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由开办者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依据有关规定,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

  第十一条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进销台帐等制度。

  第十二条建立保证公平竞争的有效制度,设立公示栏、政策法规宣传栏、违法经营行为公示栏、商品行情公布栏以及便民服务台、意见簿、公平秤等设施,方便消费者。

  第十三条市场应划行规市,做到划线定位,设施统一,卫生整洁,道路畅通,秩序良好,贴合礼貌建立标准和要求,用心参与礼貌建立活动。

  第十四条组织经营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经营者诚信服务、礼貌经商,树立良好的经营作风和商业道德,不断提高市场经营者的礼貌程度。

  第十五条用心协助工商、农业、卫生等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内商品的检验、检疫、检测工作,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对市场内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市场安全无事故。制定防控“禽流感”、食品安全等应急预案,用心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第三章经营者职责

  第十七条集贸市场经营者应主体合法,亮照经营,证照齐全,明码标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除自产自销的菜农外,都应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到礼貌经商、礼貌待客,用心配合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依法按时、足额交纳税费。

  第十八条务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骗买骗卖、短尺少秤,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第十九条自觉遵守市场管理各项制度,自觉爱护市场的公共设施,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不得擅自张贴、悬挂和散发各种形式的宣传品,不得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

  第二十条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进销台帐等制度,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责,实行商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制,保证售后服务周到、规范。

  第二十一条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用心配合消防等部门和市场开办者做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市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不得从事“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管理者职责

  第二十三条工商部门应以属地管理为基础,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市场巡查、商品质量准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等各种市场监管措施。

  第二十四条规范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的监管,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销售,严禁销售国家禁止上市的各类商品。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的监测工作,及时公示不合格商品信息,并对相关经营者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第二十六条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严格执行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货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销售信誉卡和商品质量服务承诺等制度。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及辖区具体状况,适时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市场安全管理,保证市场安全运作。

  第二十九条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开展建立礼貌市场、诚信经营户等评比活动,支持鼓励经营者建立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十条用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集贸市场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章建立礼貌市场工作

  第三十一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建立领导机制,实行主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市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并完善市场建立内部督查奖惩机制,负责做好市场建立工作,自觉理解市礼貌委和工商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应充分利用集贸市场宣传栏、墙板栏、广播等形式,向交易双方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宣传集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宣传建立资料,营造浓厚的建立氛围。

  第三十三条市场应实行全日卫生保洁和摊位卫生自治制度,定人定责定时清扫场地,及时清除污水和垃圾,督促经营者搞好摊位周边卫生,持续市场卫生、整洁,实行垃圾袋装化。

  第三十四条市场内各项设施统一规范、整齐划一,菜上台、禽入笼、肉上案、鱼入池,要做到货架统一、吊挂统一,垃圾袋(桶)统一,不得乱搭、乱盖、乱堆杂物。

  第三十五条市场出入口畅通,无“吐舌头”和乱摆摊点现象,车辆停放整齐,市场内道路畅通,秩序井然,不存在交通阻塞状况。

  第三十六条市场开办者应用心协助工商部门开展“诚信经营户”、“礼貌经营户”等评选活动,构成礼貌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场所。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横琴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制定促进农贸市场发展的措施,鼓励、引导农贸市场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农贸市场功能,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行业管理,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建设基本标准和升级改造基本标准,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开展对农贸市场的年度考核,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业、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确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商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八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应当按规划给予复建或者就近重建。

  第九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禁止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农贸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和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促进行业诚信经营。

  第二章

  开办和经营

  第十一条: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均可申请开办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贸市场摊位、店铺的招商招租和开业。

  第十二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应的场地、设施。

  (二)必要的交通、卫生、环境保护等条件。

  (三)入场交易的商品贴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实行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分离制度。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商事登记或签订委托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农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经营秩序、保障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按照公益的原则,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法律、法规规定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农贸市场办公场所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配备的服务管理人员,应当佩戴标志上岗。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公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名称、管理人员分工、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公示经营者证照状况、违法违章记录、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等与交易有关的事项。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农贸市场内设立投诉受理点,公布消费者投诉电话,理解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交易纠纷。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市场摊位设置和入场经营商品进行划行归市,并在贴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经营场地。

  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应当划出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专用区域,用于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政府投资建设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农民自产自销区域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的百分之十。

  有活禽入场经营的农贸市场应当按规定设立相对独立鲜活家禽经营区域,并建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未实行集中屠宰地区的农贸市场,还应当修建专门的活禽屠宰室,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第二十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和食品入场和溯源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和食品的安全职责,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查明产品来源和产地。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入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除外),就场地安排、“门前三包”、收费标准、场内秩序、经营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消防卫生等方面作出约定。

  (二)对入场经营的农副产品进行查验,发现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扰乱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三)查验入场经营者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四)指导、督促入场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

  (五)设置贴合要求的公平秤等计量器具和检测器具,并督促入场经营者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贴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检测器具。

  (六)配合工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七)执行相关服务行业配套设施要求。

  (八)遵守农贸市场年度考核和农贸市场统计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实行入场经营者环境卫生区域职责制,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足量的专业保洁人员,并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监督员。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巡查管理制度,组织督促做好各职责包干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摊位(店面)清洁卫生,经营工具摆放整齐,无乱挂乱吊、无乱堆乱放、无积水外溢、无散落垃圾、无摊(店)外经营。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应当明确入场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职责,定期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为入场经营者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带给场地、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发现入场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督促改正;对督促不改的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范围,禁止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和终止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布局设计图设立档铺,禁止随意摆摊设点。

  第二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对入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违法设立收费项目。需要调整场地、设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务性费用的,应与入场经营者进行协商,提前三十日告知,并在协议中约定。

  农贸市场开办者向入场经营者收取场地、设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务性费用的,不得超过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指导标准。

  第三章

  入场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入场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开业、变更、停业、歇业申请。

  (二)对核准的农贸市场名称享有与农贸市场开办者约定的使用权。

  (三)根据核准的经营方式依法自主经营。

  (四)拒绝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的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入场经营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入场经营者应当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入场经营书面合同,遵守农贸市场公约和经营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入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地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还应同时悬挂相应的许可证,不得在农贸市场统一划定的'经营场地之外摆摊设点。

  第三十二条:入场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

  第三十三条:入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商品进货查验制度、进销台帐制度,索取商品质量合格证明;购进并销售持许可证件生产商品的,应当向供货方索取查验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农民在农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

  第三十四条:入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经营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入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补足数量等正当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

  第三十五条:入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贸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入场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当查验其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入场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畜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肉类的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当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二)应当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悬挂、张贴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当每日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农贸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应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应当分别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当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当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当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第三十六条:入场经营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证明、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二)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和依法应当标识而未标识的农副产品。

  (三)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有毒、有害、不贴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四)使用不贴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七条:入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二)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三)商住混合或者人与畜禽混合居住、搭建住人夹层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四)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五)垄断货源,哄抬价格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规划不明确但具有农贸市场用途的市场,经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明确为农贸市场的,纳入农贸市场管理。

  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已取得农贸市场产权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不得改变农贸市场原有用途;已改变的,应当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依照本办法查处。

  第三十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在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应当将农贸市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规划,可由政府透过公开招标方式由贴合条件的中标者投资建设或实行配建制。

  配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制定。

  第四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的,应当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和相关建设规范要求。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进行改造和完善。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配套建设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等项目,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禁止分割转让。擅自将农贸市场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十三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中止或终止经营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六十日内重新确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无法确定的,农贸市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能够委托贴合本办法规定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临时管理,直至重新确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为止,由此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贸市场合并、迁移、分立、撤销、关掉或者变更重要事项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入场经营者,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通知入场经营者,同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应当将考核结果通报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年度考核结果开展相应执法监管活动。

  农贸市场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该农贸市场列为挂牌督办单位,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理解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商事登记,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经营范围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

  第四十八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蔬菜、水果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查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四十九条:海洋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检测。

  第五十条:公安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五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查处。

  第五十二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和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查处。

  第五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红线范围外的乱摆卖、乱张贴、非机动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依照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第五十六条: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销售产品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五十八条: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相关监督管理和抽查检验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

  法律职责

  第五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未取得商事登记而擅自经营农贸市场的,或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六十条:违反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六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明白或应当明白入场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而为其带给场所或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十三条:违反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未按规定通知入场经营者或向社会公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农贸市场内一个季度连续三次发现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税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从事农贸市场投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是指农贸市场开办者依法设立或委托,行使农贸市场经营服务管理职权,承担相应职责义务,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入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20××年2月24日起施行。

市场管理制度7

  一、总则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推广、宣传、销售以及公司形象的宣传,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律己,特制订此制度。

  二、入职指引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3:考勤管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八点至中午十一点半,下午一点至四点半,周六日视情况而定。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如以下事项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7:30-8: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4)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5)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6)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两天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两天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

  (7)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8)考勤记录及检查: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4:人事调动:

  (1)调动管理: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2)辞职管理: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3)辞退管理: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三、市场部人员责任制度

  1: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下,提出相应的营销发展目标规划和年度营销计划,并制定细化的季度月度营销计划。市场部的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市场营销活动负全责,总经理对市场部经理下达各项经济指标,再由部门经理向员工传授。

  2:实施公司品牌规划和公司品牌的形象建设,打造一流的品牌来吸引更多的外来游客

  3: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以及市场调研和市场运作工作

  4:设计公司营运流程,指定服务标准并严格实施,确保优质服务质量,维护公司利益,建立好公司声誉,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5:制定市场宣传策略,实施媒体传播计划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良好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关心企业,工作主动热情,员工之间友好相处,坦诚平等,互相尊重,相互协调。

  7:积极完成总经理及上级主管交代的各项任务。四:市场部工作报告制度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5

  第一条: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应牢固树立“以用户为中心、以技术为先导、重视公司信誉”的观念,维护公司形象,向用户提供高新技术及产品,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要求。

  第二条:公司的市场营销体系

  1.公司的市场营销部由:总监,渠道,市场推广组成。

  2.主要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及具体实施。

  第三条:市场营销活动的指导思想

  1.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应立足于杭州并加大拓展泛娱乐行业以及外新领域的开发力度,不断扩大公司的营销范围,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2.规模较大的项目以及对公司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在营销总监的领导下,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召集有关事业部的人员进行项目的跟踪、洽谈及合同的签定。其余项目渠道与市场推广相关人员可自行组织营销活动。

  3.应避免同一项目多头经营,如发生冲突,要按照从公司整体利益考虑的原则由市场营销部进行统一协调。

  4.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各级营销部门及营销人员应高度重视市场调研工作,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依据。

  第四条:公司市场营销部的职责

  1.负责规模较大、跨事业部项目及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项目的跟踪、洽谈及合同的签订并负责这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内外协调及催款工作。

  2.制定公司的营销计划,协调公司内部市场营销活动。

  3.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日常营销活动的管理,包括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客户管理、对营销人员的管理、催款管理及登记工作等。

  4.负责组织并提供如下服务:

  (1)广告服务:包括协调广告媒体的使用时间和品种,制定广告计划,对广告经费进行测算等。

  (2)宣传服务:宣传公司形象,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展览会,制定公司产品样本,宣传材料,礼品等。制定公司标识使用规范。

  (3)市场研究服务:对市场进行调研。

  (4)客户接待服务:客户接待事务。

  第六条:市场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1.参与市场调研和市场需求预测工作,搜集市场信息

  2.应明确了解公司的整体目标,一切活动应围绕公司的整体目标进行。

  3.应利用一切机会宣传和维护公司形象。

  4.应熟悉业务范围,掌握所经营项目或产品的价格政策及报价体系并严守秘密。

  5.负责合同的报价,商务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合同签订工作。

  6.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7.负责对所签合同的进度、质量、成本进行监督并负责合同款项的收回

  8.注意市场信息的收集、跟踪并及时有效地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仔细分析提出建议以提高我方的竞争能力。

  9.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与客户保持良好联系,不断扩大公司的客户群体。

  10.负责事业部的合同管理。服从公司的统一经营调度。参与公司组织的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公司产品样本和宣传资料的制作。

  第七条:市场信息管理

  1.各级营销部门及营销人员应注意市场信息的收集,市场营销部获得的市场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有关事业部,市场营销人员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安排市场营销活动及市场信息的跟踪,对每一个信息应制定跟踪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市场营销人员之间要经常互相通报市场信息以便对信息的变化作出及时反应。

  2.市场营销部及各事业部之间要加强信息的横向交流,市场营销人员要逐步做到熟悉全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九条:报价体系

  由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价格政策及建立健全报价体系。

  第十条:客户服务

  公司市场营销部及各事业部市场部要作好客户接待工作,建立客户回访制度,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建立客户档案,扩大客户群体。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市场营销部。

市场管理制度8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市场管理制度9

  第一节总则

  为加强市场部的管理,维护和建立公司与客户的良好关系,使其他部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市场部职责

  第一条严格遵守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条负责客户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第三节市场部经理职责

  第一条主持市场部全面工作。负责对本部门不同时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及控制,不断提高部门服务水平。第二条负责部门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拟定、上报及监督实施。

  第三条要求部门人员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操作,做好部门各工种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并对其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四条督促、检查部门人员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

  第五条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管理人员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第六条做好与其他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四节市场部组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完成或超额完成个人业绩,并领导本小组完成或超额完成小组业绩。第二条帮助小组成员制订楼盘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知识和业务技巧方面地指导及培训,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心,改善其工作,激励其士气。

  第四条协助小组成员进行大宗客户的谈判工作。

  第五条及时反馈小组成员心理状态,协调部门经理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增强小组凝聚力。第六条及时反馈市场资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市场决策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七条对小组成员德、能、勤等的全面考核工作.

  第五节业务员职责

  第一条服从领导的`安排,按业务操作规定作业。第二条认真完成公司所制定的业务量。第三条负责客户的区域拓展工作。第四条带领客户到项目现场实地看房。

  第五条能够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现场拜访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筛选意向客户。深入跟踪有意向的客户直至成交。第六条热情对待客户,文明礼貌

  第六节业务量的划分和待遇

  第一条组长的待遇及业务量.1基本工资为1500元每月,按每年5%递增以此类推。

  2组长享有本小组所有组员的总业绩的0.5%提成且与自身业务量不发生冲突。3每月享有提成+奖金(提成+话补50+餐补50+全勤100)。

  4组长业务量为本小组每人月最低业务量总和的50%且与自身业务量不发生冲突。5每月未完成业务量扣基本工资20%。

  第二条组员的待遇及业务量

  基本工资为1000按每年5%递增以此类推2每月享有提成+奖金(话补50+餐补50+全勤100)。3组员最低业务量为每月销售额6.5万。4每月未完成扣基本工资20%。

  第三条实习期的待遇及业务量

  1实习工资为800元每月。

  2实习期为1至3个月,以实际工作表现衡量。3实习期间完成月最低业务量自动转正。

  第七节业务操作规定

  一、开发客户

  1、业务员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客户资料。

  2、若业务员之间在开发客户时发生重叠,以第一时间联系人为准。

  3、不得抄袭他人的客户联系资料,不得将其他业务员管辖的客户据为已有。

  4、对待任何客户来电或来访,都应积极、热情地接待。

  5、对于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应将有关客户的详细资料上报部门领导。

  二、拜访客户与洽谈业务

  1、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向客户发送、传递公司资料与信息,做好记录,并保持联系,必要时上门拜访。

  2、不得擅自做主承诺客户免费、降低价格或改变结算方式。

  3、外出拜访客户,需实事求是,并做好记录。不得拒绝客户的拜访要求。

  4、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要求,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

  5、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三、处理超过业务员权限之外的日常业务,需请示部门领导。

  第八节对于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一、违反操作规定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元,若产生经济损失的,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

  二、出现下列情况的,每人/次罚款5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擅自答应客户降低价格,则造成的差价由本人承担。

  2、擅自答应无理由扣款,则损失部分由本人承担。

  3、有意窃取其他业务员客户资料,将他人客户据为己有。

  三、谎报外出访问客户,按旷工处理。

市场管理制度10

  为了维护****大市场三期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大市场内道路畅通,对进入大市场的车辆,特规定如下:

  一、一切进入****大市场三期的车辆应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行驶,严禁鸣喇叭,禁止车身不洁和废气超标的机动车辆进入市场。

  二、各种车辆进入****大市场三期内必须服从治安人员指挥,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三、12米以下街道大型货车(5吨以上)必须在早上8:30分以前、下午5:30以后才能进入市场内12米街道,并按规定地点单向停放。临时装卸货物停车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四、车辆行驶应按大市场内机动车辆行驶标志行驶,严禁逆行。

  五、严禁运输危险品、爆炸品的车辆进入****大市场三期。

  六、进入市场的车辆如损坏路面、绿化以及其他公共设施,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进入大市场内的.车辆须服从大市场的统一管理。

  八、进入****大市场三期停车场的车辆,一律收取车位费。

市场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玉米淀粉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本市场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勤政敬业的职员队伍,使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须自觉做到:

  (一)忠诚守信、服从领导、互相尊重、团结共事;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奉公、保守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岗位人员遵守从业回避制度;

  (五)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六)注意仪容举止,谦逊礼貌待人;

  (七)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八)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条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员聘用、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本公司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行政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考勤及劳动纪律、法律事务、资产管理、公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市场部:负责市场的开发、推介、宣传;收集有关市场信息;交易商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交易商培训;企业经营业务的研究和拓展。

  (三)交易部:组织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代收代付货款和有关费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务的咨询。

  (四)储运部:负责货物交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管指定仓库;为交易商提供交收、仓储、运输等服务和咨询。

  (五)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

  (六)信息部: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发布工作;负责建立与维护交易品种及行业相关的信息库;为公司提供交易品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交易商参与市场交易提供电脑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职务与任免

  第八条本公司的职务序列为:

  (一)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二)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第九条公司级领导由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部门级,由董事长任免。

  第四章选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标准实行全员聘用制。

  第十二条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注意亲属回避。

  第十三条招聘时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

  (一)制定用人计划: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招聘。

  (二)公开招聘:行政部通过广告、网络、人才交流市场、高等院校双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交: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被录用人员提供或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一经查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填写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类整理。

  (三)初选: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收集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四)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用人部门、行政部及公司领导等共同参与面试,必要时可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五)审批:行政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录用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报到试用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被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职员录用审批表》、《新职员薪金审批表》、《职员履历表》。

  (3)学习《管理手册》和公司文件,参加新职员培训;

  (4)用人部门经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辅导人员;

  (5)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胸卡。

  (6)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三)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可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一个月)只发应聘职位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权解聘:

  1.工作能力低下,无力承担应聘岗位工作;

  2.试用期间工作失误较大,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3.品行不佳,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长试用仍不合格者;

  5.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六)试用期满职员应填写《试用期满通知书》参加转正考试。

  (七)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决定正式录用、不予录用、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八)根据董事长决定,行政部向其发放《试用期满通知书》。

  (九)考核合格被批准正式录用的职员,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转正后的'职员享受其所任职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职员档案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和更新职员档案。职员个人情况若有下列变动应在5日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

  ⑴结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⑸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⑹新获得的教育/专业资格

  ⑺政治或商务组织的参与或退出

  第五章岗位与职责

  第十六条岗位确立

  (一)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同的岗位。

  (二)岗位分工是为了明确职责。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应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岗位

  (一)依据职务、岗位不同,职员分为公司、部门、职员三个职等。

  1.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2.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3.职员:各部门从事各专项工作的人员;分别为1-4级。

  (二)职等的调整

  1.职员的职等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成绩等不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

  2.职级调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可晋升一级,当岗位、职等不变时,职级以本等最高级为限。

  3.职等的调整程序及手续按《人事调整》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本公司薪金分为基本工资、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十九条基本工资按职等确定,共分为三等九级,标准另订。

  第二十条补贴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伙食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效益工资根据当年经营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职员的工资等级核定发放。

  第二十二条根据当年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可计提奖金。

  第二十三条基本工资、补贴每月28日发放。新聘职员和离职人员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加补贴工资除以22(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效益工资、奖金按年度于春节前发放。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员从正式聘用起的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发,离职人员不予计发。

  第二十五条下列款项须从职员薪金中扣除:

  (一)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依照制度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

  (三)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违反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依法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及职员依有关制度分摊。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根据经营

  状况良性发展,逐步提高职员的福利待遇。职员的福利包括:

  (一)在职员生日、结婚、生育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下酌情发给礼金(品)或慰问金。

  (二)为职员办理相关保险。

  (三)职员因疾病、突变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酌情予以补贴。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全体职员上下班均须签到和签离。

  第三十条职员请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时签到者,须向上级报告,并应于返回当日由上级核签确认。

  第三十一条职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与被代签者均按一次计半天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离)者为迟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按制度补办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旷工半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两天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一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条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者,累计7小时,按日基本工资的200%加发薪金。加班时须报知部门经理批准,月末(25日前)报行政部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休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二)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四)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当年公休假者,经本人申请、行政部审核,可加发半个月的月薪。

  (五)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利用公休假探亲,每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员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两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

  (六)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七条婚、丧假

  (一)本公司正式职员,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的可在当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据国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本公司职员,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三)婚、丧假请假手续同公休假。

  (四)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产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女职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标生育子女的,可按国家有关制度享受产假。(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晚育(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九条父亲假

  男职员的妻子生育(初育),职员本人可享受带薪假十天,但应在孩子出生半年内休完。

  第四十条病假

  (一)职员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二)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四)全年连续病假十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二十个工作日,酌情扣发当年效益工资。

  第四十一条事假

  (一)不属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制度请假者即为事假。

  (二)职员请事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

  (三)事假一次以三个工作日为限,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连续事假十个工作日,累计二十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

  (五)如请假未在行政部备案,将作旷工处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并取消当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考核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职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是对职员全年的工作绩效、品行、功过、出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查,时间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年度考核形式为:

  1.个人总结;

  2.部门评议;

  3.考试或其他辅助形式。

  (三)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协同各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经行政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核批。考核合格者,即获续聘资格。

  第四十四条不定期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职员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选聘与录用》有关条款。

  (二)其他考核:本公司认为必要时,随时进行的考试或考核。

  第四十五条职员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记存个人档案,作为奖惩、职级升迁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职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职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

  培训类型(一)职前培训:新职员报到后,行政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职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简况;

  2.本公司基本业务制度、基本内部管理制度;

  3.受聘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4.介绍工作区域及同事。

  (二)在岗培训:可以进行产品、技能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的方式:

  1、公司或部门举办培训;

  2、部门经理日常工作安排对下属进行培训;

  3、参加知名企业的培训;

  4、选修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课程;

  5、参加国内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对在岗职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倡和鼓励职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口专业知识。通过业余学习获得高于本人原等级的技术资格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奖励分为两类:

  (一)嘉奖

  (二)记功

  第四十八条嘉奖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品行端正,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足为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3.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恰当者;

  4.检举违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者;

  5.其他经研究确认的原因。

  (二)嘉奖以通报表彰为主,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记功

  第四十九条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记功:

  1.对市场有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及时,处置恰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3.累计嘉奖三次;

  4.其他研究决定的原因。

  (二)记功除通报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五十条处罚分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临时员工的工作处罚和聘用员工的工作处罚二种。

  第五十一条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考勤、临时员工的工作等情况处罚。由行政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行政部经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填写《违纪情况单》,出现一次违纪情况罚款人民币十元。

  第五十二条惩罚为四种: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解聘;

  (四)开除。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产生不良后果者;

  (二)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四)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五)发生事故有意隐瞒者;

  (六)连续数月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屡劝不听者;

  (二)无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级命令、指示,影响本公司利益者;

  (三)无故拖延为交易商办理合法手续或超越职权违规为交易商办理有关手续者;

  (四)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

  (六)累计警告三次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务者;

  (二)违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较大损失者;

  (三)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多次劝告不听者;

  (四)态度恶劣,言行不轨,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气氛和公共关系者;

  (五)失职或对问题失误,使本公司受到损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制度时间者;

  (七)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其它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违法乱纪,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者;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索贿受贿者;

  (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商事实确凿者;

  (四)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

  (六)累计二次记过者;

  第五十六条职员受处罚,将酌情予以扣发薪金、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职员奖罚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章人事调整

  第五十八条人事调整包括职务、等级调整(职等升降)、辞职、解聘、开除等。

  第五十九条人事调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素质标准为条件,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严格按制度权限及程序办理。

  第六十条职等调整的核定权限及程序。

  (一)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二)职员职等调整由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董事长决定。

  (三)凡经核定进行人事调整的职员,行政部以《职等调整通知书》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被调整职员的待遇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条辞职

  (一)本公司允许职员在聘任期间辞职。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行政部向获准辞职的人员送发《离职通知书》。辞职者应按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除名对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辞职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第六十三条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市场有权解聘:

  1.符合本制度《奖励与处罚》中解聘条件之一者;

  2.本公司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3.其他必要原因。

  (二)解聘人员(试用人员除外)由所在部门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员发送《离职人员通知书》。被解聘人应按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手续,否则按除名对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被解聘者(不含试用期被解聘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人员通知书》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六十四条开除

  (一)凡符合除名条件的,本公司予以开除。

  (二)被开除者,本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按制度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职员,本公司可协助其办理有关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六十六条人事调整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本公司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一)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罚记录等资料文件;

  (三)个人在本公司期间职务、职等、岗位调整等资料文件;

  (四)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培训情况记录;

  (五)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九条职员的档案属保密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条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和审批制度,个人不得借阅本人档案;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行政部负责人核准。查阅者严禁涂改、圈划、抽换、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一条职员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档案,遵从自愿原则,可将档案转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负担在人才中心保管费用。

  第七十二条职员离职,其档案按制度程序办理转递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间的必要记录备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市场管理制度12

  市场部的职能:

  一、作为公司的情报机构

  1、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

  2、搜集行业信息,特别是竞争品牌产品的包装、卖点、宣传、竞争手段等情报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进行市场调研,掌握经销商对公司品牌和产品的合作信息以及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为公司市场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4、全面参与和执行公司网站建设,电子商务推广。

  二、作为公司的参谋机构

  1、制订公司品牌战略、营销战略和产品企划策略;

  2、制订公司业务短、中、长期目标;

  3、做出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

  4、新产品上市规划;

  三、作为公司业务的监管机构

  1、业务系统廉政稽查;

  2、业务合作伙伴的店面装修和市场行为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3、负责产品销售中的`协调工作。

  四、作为公司的公关推广机构

  1、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品牌既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一个企业的金名片',是一个企业形象、个性、素质、风格和实力的集中表现。品牌是有净化力、有创造力、有扩张力的。品牌象征着财富,标志着品质,积淀着文化。品牌是企业的灵魂,是产业的基石,是企业的精华。我们坚持将品牌战略进行到底,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2、制定及实施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3、完善、规范业务系统对外的各类文书;

  4、合理进行广告媒体和代理上的挑选及管理;

市场管理制度13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

  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销售总监岗位职能

市场管理制度14

  1、市场业务员同其他员工一样一天三次点名。早晨中午下午

  2、每天填写业务汇报单,每周有业务汇报总结、业务计划。

  3、上班期间不允许办私事,有事请假或汇报,经领导同意批准方可。

  4、需要宴请客户,必须申请汇报,不能先斩后奏,凭正规发票报销。

  5、业务洽谈期间不允许不经汇报批准承诺业务以外事情。

  6、业务洽谈成功后,不准许吃、拿客户或私自交往,有事汇报经批准公事公办。

市场管理制度15

  为保障太西社区便民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便民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一、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二、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三、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四、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五、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六、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七、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八、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九、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十、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十一、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十二、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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