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精品15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学校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家长。
一、实施范围
国家在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三、资金定位
第一,补助。中央提供的是营养膳食补助。第二,扶贫。目前中央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足额使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第四,改善营养。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营养状况。第五,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国家补贴给每位学生的专用营养补贴,学校应在原有膳食搭配方面提高标准。
四、供餐方式
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营养早餐,具体由学校食堂实施,实行早餐免费供应。
五、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因食用早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
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
监督电话:0839—7802031
20xx年11月1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县和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自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特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班主任负责、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资金管理
1、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款专用,由学校食堂供餐,足额用于学生的营养改善上,无变相将资金发给学生及家长现象。
2、资金使用建立财务制度,有兼职财会人员,营养资金财务独立核算。
3、做到将信息及时反馈,按要求定期公示,实行每周上报制。学校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932——6645050,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凡因属责任人管理不善
或工作失误,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并定期公布账目和学生人数及配餐标准和食品数量、价格,每周一用小黑板安排好一周的食谱公开。每周五对一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4、每生每天3元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上,保证零利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食品安全
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让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参与到实践中来,监督和管理好每一个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对策及建议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特别是边远贫困农村学校,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解决了学生早餐,使学生们营养状况得以改善,能安心学习,学生在校吃的.安心,家长在家放心。
2、食堂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管理规范,无对外承包和对外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健康检查。
3、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校由于学生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不多,仅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营养计划实施之后,恐怕学校的其它运转都难以为继了。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校将严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着力落实好此项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和设备。
权家湾小学
20xx年8月24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
根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3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20xx年初,我县被确定为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目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44所,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6610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8.74%。其中初中生1202名,占初中生总数的26.02%,小学生5408名,占小学生总数的60.47%。去年,全县享受营养餐补助资金378.3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一)逐步解决缺编缺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按学校规模和实际需要,给各中心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小小学增加1-2名工勤人员编制,并妥善落实工资待遇,逐步解决营养餐工作缺编缺人的问题。也可采取富余教师转岗或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方式逐步解决。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三)科学制定营养食谱,适当变换营养餐品种。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指导学校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达到营养均衡。为避免学生因身体差异而产生厌食现象,食谱要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学生口味进行适当的替换。学校应每周公布食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生产、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食用等各环节关口,做到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供餐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学校食堂(伙房)、供餐企业必须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停止供餐。四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健全食品采购台账。五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并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检查制度。七是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教育、财政、工商、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献计出力,努力构建“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继续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4
为推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时间: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实施范围: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早餐(含民办学校)试点,覆盖全县21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32所,小学180所),享受人数52695名。
(三)实施标准:营养早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不含加工费),每年按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总额的30%补助,其余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家长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二、实施办法
(一)供餐模式。
1、学校食堂供餐。建设有标准学生食堂的义务教育学校,由本校食堂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学校食堂每周制定营养食谱,确保所供应的早餐安全卫生、营养结构均衡、口味好。此模式涉及学校32所(其中初中18所,小学14所),惠及学生20924名。
2、企业供餐模式。在城区及周边区域,没有建设标准食堂的学校,由招标指定企业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企业严格按照营养标准,合理搭配学生膳食,确保营养早餐安全卫生,让学生喜欢吃、吃得好。此模式涉及学校9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8所),惠及学生14295名。
3、企业加餐模式。无法实施企业供餐模式,并且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企业加餐形式,由招标指定企业按照蛋奶工程标准供应学生营养早餐。此模式涉及学校150所(其中初中14所,小学136所),惠及学生17667名。
(二)政府采购环节。
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择确定有实力、信誉好、有保障的品牌企业提供学生营养早餐。
(三)营养餐配送环节。
按照“保障、快捷、方便”的原则,根据协议(合同),经食药监管、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检查验收后,由食品供应商统一配送到相关学校。食品配送到校后,由学校负责检查清点验收,签字确认。考虑到加工分餐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食品供应商要按照实际供应量不低于3%的数量提供耗损。
(四)供餐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营养早餐的验收、储存、保鲜、加工、分餐、就餐及食品安全、食品留样、台帐档案、宣传教育、废料回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坚持按时发放、定量供应。不得采用学生轮流、隔天(周)发放、集中发放等做法变相降低学生营养早餐实施标准。各种制度及流程要张贴公布,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县营养早餐工作由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原则,米、面、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其余所需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局及项目学校负责监督管理营养早餐的食品质量。各试点学校要专人负责营养早餐的日常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要定期督查营养早餐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组织供餐、完善条件和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同时,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913—3266028,举报邮箱:dlqgb012@163。com。
(三)建立建全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试点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重点强化学生食用米、面、油、蔬菜、肉类等食物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食物中毒、操作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学校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对实施营养早餐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普及科学的营养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
本期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已近结束,现就本期开展的营养餐工作小结如下:
一、开学初认真拟定营养餐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录入、报送工作。
1.做好营养餐实名制学生的异动记录,按时向中心校上报月报表,不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
2.认真及时填好学生营养计划的相关表册,按时收齐各种表册并整理、归档。
三、切实抓好营养餐各环节管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营养办要求及合同做好各项工作。
2.做到接收数量、出库数量、库存数量必须与账面相符。
3.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尽力配备各种储藏设备及安全措施,食品按批次存放,并依次出库。每天出库加工的食品先检查质量,确认食品无质量问题,方可出库,记录好出库食品的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等信息。认真做好加工与留样。领取食品时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加工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鸡蛋加工前要进行清洁,务必轻拿轻放,以防损坏。健全留样制度,按照“留样48小时,无异去样”的要求进行存样,并建立留样和留样处理台账。
四、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严格做到卫生达标,有关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
七、大力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将好事办好,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八、加强监管,膳食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对学校营养餐的管理及监督。
九、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副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党固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在实处,我校结合校情,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一是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餐供餐实名制制度。二是制定了饮食卫生、仓库保管、烹调、食品卫生检查、从
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三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在食堂外公示“每周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二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施透明、公开。
十、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食堂为活动板房,且面积及其狭小,导致我校学生847人正常就餐受到严重制约。
3.因条件限制,我校食堂离厕所较近,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
十二、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6
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精神,细心组织,认真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工作放在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相关后勤负责人及班主任等人员为组员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按时、按量供给学生。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食品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和《学校健康教育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营养餐管理员经过知识培训合格再上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和家长们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学校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吃到健康、卫生、放心的食品。一年来,在校学生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认真组织,做好营养餐供餐工作
本学期我校共享受营养餐的学生共计307人,学校明确专人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学校配合上级配送食品公司配送食品数量、质量进行检验签名验收工作,每周出入库管理,每月将数据上报有关部门,做到日清月结,营养餐台帐账目清楚、齐全。每天按时按量发放营养餐到各班级。每周发放的数量进行公示。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虽说我校规模不大,学生不多,但依然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下学期将更加细致地做好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等工作,更及时、准确地把营养餐发放到学生手中,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12月19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7
23日,全国学生营养办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xx年视频调度会议。会议指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三年多成效显著。一是基本消除了农村学生“饿肚皮”现象。国家试点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部分省份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209万人。二是明显改善了学生在校“没地儿吃”的状况,新建学生食堂2538万平方米,全国有超过66%的试点学校实现食堂供餐。
“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标。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会议对今后工作作了部署: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抓培训、抓落实、抓检查;二要抓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从技术上保证每一笔补助资金不被冒领、不被挤占挪用;三要抓紧完成食堂建设任务,20xx年底前解决试点学校没有食堂,或者食堂供餐能力不足等问题;四要在“改善营养”上做文章,积极开展营养健康教育,避免把营养餐和免费午餐画等号导致家长投入上的“挤出效应”;五要大力推进“阳光校餐”,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会上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小,把隐患消灭在细小处。对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要进行严肃问责,同时积极推动“阳光校餐”,主动接受媒体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与支持。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8
一、食品加工人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进行操作,不得穿拖鞋、戴首饰上岗加工操作。
三、鸡蛋加工前要检查鸡蛋有无破损,并对外壳进行冲刷、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工时发现腐坏变质或者感观性状异常的蛋奶不得加工。
五、加工蛋奶的设备及所用器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六、营养餐食品专人加工,专人负责。
七、严格加工操作程序。不得让学生喝过期、变质奶、冷奶、吃半生不熟鸡蛋。当加热的必须加热,当煮熟的必须煮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八、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并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安排落实
开学前,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及马官镇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学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餐工作准备。
二、高度重视,提供保障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开餐。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顺利,尽量让学生吃好营养午餐。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各种工作应急预案。
四、认真组织,监督管理
学校管理人员亲自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校长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了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做好工作开展的监督和管理。
五、供餐模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学校实行食堂中午供餐,供餐食谱为: 米饭+三菜。
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食品原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由上级部门竟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的原则,杜绝从其它任何渠道进货。每批食品原料送到时,都由管理人员就食品的品质、价格、数量进行十分严格的把关,并向供应商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七、充分发挥监督小组职能
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电话:0853—8611212。就每批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每周供餐食谱、和资金食用情况及时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监督。
八、科学、合理制定食谱
认真为学生负责,严格执行供餐食谱,积极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做到丰富花样、多供蔬菜、多种肉类搭配供餐。
九、严把储存、加工、留样关
除了严把食品采购和入库关,对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同样高度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教育,食品原料离地分类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荤素分开。定期对操作间、配餐间、储藏室、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良好,餐具、用具干净清洁。食物加工好后,在开餐半小时前由专人尝试,在确保食物无异样后,才提供给学生食用,并备专用容器留样密封保鲜存放48小时。
十、档案建设
账目完整,档案齐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学校制度类等资料分类保存。
十一、供餐操作
坚持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食用,餐前洗手、餐后处理垃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环境不足。学校由于条件有限 ,学校食堂是简易食堂,没有餐厅,操作间与配餐间是混用进行操作。
(2)工人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
十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尽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全校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0
一、投入
(一)项目立项(12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4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了《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六教秘[20xx]80号),方案贯彻落实了《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3.8分)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六政[20xx]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市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县区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市教体局学生营养办公室,有2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年度预算工作经费15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4分)
根据《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目标责任,对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食堂供餐率、公示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和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8分)
1、资金到位率:(4分)
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省、县区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分别为:104679774.00元、17768339.20元、24924506.40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4分)
二、过程(40分)
(一)项目管理(25分)
1、目标责任书(3分):市政府与试点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区目标责任;试点县区政府、部门、学校和供货企业(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2、政策宣传(3分):制定了《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市、县区营养办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在街头设宣传台,宣讲政策,散发彩页。在市政府民生工程网和市教育局网《教育民生》专栏,有80多篇报道全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动态。8月2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宣传我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情况。省教育厅网站和省、市多家主流媒体20余次宣传报道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营养办下发《关于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微信群的通知》(六市营养办[20xx]2号),市、县区、学校分层建立工作微信群,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公示菜谱、菜品,深受家长的欢迎。经过努力,全市学生家长微信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3、信息公开(3分):公示国家、省、市、县区营养办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市营养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市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公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示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情况;通报督查、巡查、检查情况。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3.9分):各试点县区都建立健全了食堂食材采购进退出机制。大宗食材(粮、油)由县区集中招标采购,全市今年共采购659.31万公斤大米,103.45万升食用油;82所中心校、333所学校食堂荤蔬菜、调料等食材公开招标,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和实行市场食材价格询价制度和黑白名单进退出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6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学校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陆续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每学期开展1次营养餐食品安全督查、1次暗访,已发通报、督办函4次,整改通知22份。814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已评出23所,第二届争创示范食堂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县区分级组织食品安全织培训18次,4800余人次受训。市、县区、校逐级逐校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6、信息平台管理(2分):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还按照市民生办要求通过民生工程(学生营养改善)信息管理平台,核实每位学生的身份信息、家长电话信息等。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2分):市、县区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市教育局已发通报、督办函四次,加强对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8、资料报送情况(1.9分):市营养办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向省营养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双月报等相关资料。国家学生营养办来我市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工作,市、县区营养办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受到好评。
(二)财务管理:(15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3分)
在自下而上、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会计核算制度(试行)》。各县区、学校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开展营养餐财务审计,全市31所中心校、519所学校接受审计,审计面达92.6%,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试点县区投入食堂运转资金1907.21万元,投入食堂从业人员工资3163.31万元,投入教师午间看护补助411.6万元。国家、省、县区膳食补助资金147372619.60元,均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准出现白纸条和不合规凭证,大额费用不得现金支付。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3分)
各试点县区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2.9分)
市、县区教育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互查,市营养办发整改通知22份,通报两份,督办函两份。
三、产出(25分)
(一)项目产出(25分)
1、覆盖率(10分)
国家试点县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681所农村初中小学,165157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地方试点县舒城县、裕安区341所农村初中、小学,97072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实现了试点县区学校和学生100%全覆盖。
2、食堂供餐比例(10分)
国家试点县区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学校食堂供餐数分别为245所、373所、63所,食堂供餐比例均为100%。地方试点舒城县食堂供餐学校172所,食堂供餐比例为100%,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164所,食堂供餐比例为97.04%,食堂供餐率位于全省前列。
3、质量达标(5分)
市、县区教育局、食药监局多次对学生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检25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随机突击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市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四、效果(15分)
(一)、项目效益(15分)
1、社会效益(5分)
(1)、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试点县区共投入1.7亿元用900余所学校食堂、小伙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
(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26.2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市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累计在我市已投入10.02亿元学生膳食补助资金,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
2、营养改善成效(5分)
(1)、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培养了学生的良好的饮食习惯。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小孩有挑食、偏食毛病改了,还养成饭前洗手,不剩饭菜的好习惯。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5分)
食堂供餐老师的工作量大了,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也减少学生中午接送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控辍保学及脱贫攻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学得好,深受学生家长的衷心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通过市、县区学生营养办的随机问卷、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1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职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职代会主席,各处室主任任成员,所有的班主任,校团总支书记,全体后勤服务人员任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总务处,并挂牌“营养改善办公室”, 严清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 :
副组长:
营养办公室主任:
营养专职会计:
营养食品保管、质检员:
成员:
(二)部门职责
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职代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及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政教处:负责督促班主任做好组织学生签字按时领取发放牛奶和鸡蛋,餐后的环境卫生保洁,餐盒的清洗及归还。
教务处:负责督促班主任每月上好一节营养知识宣传课或组织学生观看相关碟片
安全处:负责制定学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校团总之、少先队:负责做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
总务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营养专职会计:负责做好营养餐会计账及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保管员及质检员:负责食品的保管、分发与质量检测;
三、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总人数804人,其中有中学生347人,小学生463人,拥有条件较完备的学生食堂。
四、供货流程规程
县教育局将由政府集中统一采购的营养食品由供货企业送达学校时,学校 “营养办公室”严清泉、张建国、唐生长同志对所送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再由“营养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验收,并将货物入库,张建国负责做好入库和出库的相关台帐。
五、食品贮存室要求
单独设立贮存牛奶、鸡蛋的库房,专门贮存营养加餐食品,如猪肉类、禽肉类、水产品(含用以上食品为原料制作的成品)等要分类存放,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要与日常供餐食品分开贮存,每间食品贮存室都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贮存的食品离地均要在10cm以上,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并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供餐模式、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
(一)供餐模式
我校采取两种模式供餐:一是“课间加餐模式”,即每周的一、三、五为学生提供一瓶学生奶和煮熟的鸡蛋,每天上午10:50——11:10以增加学生营 养;
二是每周二、 周四中午12:20——12:40为学生提供价值3.45元的猪肉类、禽肉类、鸡蛋、水产品(禁止使用如鱼类等肉内带刺的食品,)的营养加餐(1-4年级12:20就餐;5——9年级12:40就餐)。
(二)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
1、与招标办确定的供货商签订协议,对供货时间、方式、质量、数量、安全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
2、供货到校。具体流程为:供货商组织货源;请县质监、卫生、教育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食品“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商家组织送货到校时,学校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为每位学生分发的食品,必须由学生签好字,并将每样食品留样,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七、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
学校设立营养餐专帐,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确保不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资金。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将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做到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食品的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开餐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学校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三)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管理
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学生营养检测跟踪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提高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确保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检测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四)健全完善监督制度,
1、成立监督委员会
学校成立营养餐监督委员会,聘请当地行政干部、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及学生代表,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行政干部: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2、设立意见箱及举报电话举报
学校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享受国家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政策待遇的学生信息进行公开,对我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操作程序、过程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管,确保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
营养改善工作是一项教育惠民工程,我们将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橱窗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力争使我校的营养改善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供餐要求:
1、为学生制作的`营养加餐,学校按班级组织,由班主任带队到食堂统一就餐。每次安排值日学生负责在就餐表册上做记录,统计就餐情况,值日学生签字后作为就餐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2、为学生配发的牛奶加熟鸡蛋营养课间餐,由学校后勤人员和当天行政值日组分班装盒,并贴注标签,由班级学生干部到食堂领取,发放给学生,学生干部或值日学生在领取分发名册上签字作为分发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3、营养加餐必须按3元的标准,给学生配备营养加餐食品,以荤菜为主。学生基本餐(如米饭、素菜等),学校按成本价销售。未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吃上营养课间餐和营养加餐。
八、食品加工要求
学生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材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败坏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败坏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发放给学生。
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xx)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和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防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九、食品留样要求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营养加餐每餐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十、 食品安全要求
校长是学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实行封闭管理。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 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一、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要求
1.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项目资金,学校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单独设臵食堂会计账簿。不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绝不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2.对营养加餐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专项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成本核算内容只包括牛奶、蛋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豆制品、干货和调料等主辅料。营养加餐所需水、电、燃料等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实行以学生签字的就餐花名册为就餐凭证。
3.专项资金学校凭购买货物发票、核算清单、学生就餐花名册作支出。所需支付资金可以由银行转账支出(转账凭证作附件)。建好营养加餐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备案凭证、凭据,接受监督和检查。
4.学生食堂安排唐生长每天如实填写食品出、入库及加工核算清单,完善验收审核签字手续,做到一天一登记,一月一核算,一月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价格、月收支情况。
5.上月盈余资金转入下月,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学校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益学生名单、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学校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十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行校长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并配备好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食堂操作员”(田金秀、朱秀珍、黄桂英、王国胜)“卫生监督员”(张显政、汤美秀)、“营养指导员”(万红霞)、“伙食质量评判员”(朱月平、罗国松、冯建国、刘文富、刘永红)和“伙食成本监管员”(滕齐凯、严清泉、刘文富、刘倩、张建国)的“五员制”管理机制,学校设立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行政干部代表等组成的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学校供餐营养、合理、卫生、安全。食堂管理制度和“五员制”工作机制必须要上墙公示;落实学校负责人和学校教师陪餐制度。
2.科学制定营养菜谱。参照有关学生成长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营养菜谱制定原则:(一)食物多样、谷类为主;(二)多吃蔬菜、薯类;(三)常吃豆类及其制品;(四)经常吃适量的禽肉、蛋、瘦肉。
营养搭配办法:营养加餐原则上不低于两菜(一荤一素)。营养菜谱由分管领导、营养指导员和厨师参照营养餐配餐标准共同制定,菜谱安排尽量做到不重复,菜谱每周一公示。
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定期组织体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实施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四章 供餐内容和模式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五章 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章 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营养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内容及要求
(一)营养餐的供餐方式
本学期我校从2月17日开始供餐,学校统一进货,再由食堂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花卷、饼干,价格为县教育局确定的价格。
(二)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五级责任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1.开学初,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2.在日常工作中,分别从食品采购质量监督、财务管理、供应加工监督、宣传和档案管理四个环节负责对营养餐改善计划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入手,确保学生能吃上安全、卫生的营养餐,确保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1. 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还在各灶分别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各灶的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2.严格监管,按照学校加工制作环节的要求,向学生提供合格食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身穿工作服,卫生帽,各食堂购买了消毒柜、冰柜、食品留样柜,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发挥功效。为了消毒达标,学校要求各灶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用84消毒液对所用餐具按“一洗二消三冲四保洁”程序进行消毒。学校监管方面,每天由各灶监督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项目涉及卫生、质量、数量、留样等。
3.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4. 按照县上要求,我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使用。
5.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堂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向家中心小学
20xx年2月17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4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学生营养办于20xx年12月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堂建设情况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二、供餐情况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5
学校必须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学校或个人,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1、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 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制度、制度未悬挂上墙、制度不健全的。
(2) 经检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的。
(3) 未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贮存室的。
(4) 贮存室无防鼠、防蝇、防虫、防潮、防盗、冷藏等相关措施的。
(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2、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理。
(1) 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不按照市、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 对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损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因管理混乱,造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浪费严重的.学校和个人。
(4) 对学生浪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有关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 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2) 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3) 对保管不善、操作不规范,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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