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 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实现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保护人员与设备安全、保护环境不被破坏,改善施工环境,使路桥施工与现代施工管理科学化、文明化、标准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标准化发展,展现中建七局华东公司的路桥品牌形象,体现本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二标项目。
2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3.2各工区和各施工队责任人负责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确定管理责任人。
3.3施工队安全员负责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监督。
3.4现场工程师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 安全防护
第一条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第二条 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地下设施的安全。施工单位因采取保证措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条 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当采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章 场容场貌管理
第六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内道路原则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坚实、平坦畅通。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临时给水管线应当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持畅通。
第七条 施工现场采用围栏施工,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洁、美观、无缺损,地面以上各类建筑、构筑物,应当按施工规范搭设外脚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网对脚手架进行封闭。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
第九条 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严格分隔、危险区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 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位置设置办公室、生活设施。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规划,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就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通风,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序。
二、一般不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
三、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设医疗保健室、更衣室等。
四、生、熟食品应分开,有防蝇设施。食堂炊具放置有序,及时消毒。
五、食堂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健康合格证。
六、未设置食堂的工地,应采用送餐方法解决职工、民工就餐问题,并在工地设置文明卫生的售餐、就餐点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第十六条 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和施工现场外。污水、泥浆水要经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第十七条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工地现场随意熔融沥青、油染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性气体的物质。
第十八条 严禁从高层或多层建筑的高处往下抛撒建筑垃圾,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十九条 在校园施工,对产业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11点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夜间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街道。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建筑垃圾应清运到规定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章 文明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制度,加强班(组)文明建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杜绝刑事犯罪和违法乱纪行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文明素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工地周边单位搞好合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施工现场活动,发挥文明窗口的作用,树立建筑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 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具体施工中都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做到安全零事故。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中餐不得饮酒,进入现场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施工时必须做好自身防护。
二、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接电、接水。如施工需要水电,必须经过项目部水电工。
三、所有施工人员绝对不准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住户室内。并在施工中做到不和住户有冲突,不多言多语,不做任何麻烦住户的事情,尽量不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五条 安全、质量、文明奖惩办法,项目部负责考核项目质量、安全落实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现场有关情况。对发现的下列各项违反安全、质量的情况事实的,给与相关处罚,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其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施工操作的由项目部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
1、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
1、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管理制度上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临时防护设施的搭设设备必须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按照公司的处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罚当事人或当事班组。
4、施工现场物件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文明卫生责任到人。各班组的物料在制作现场要按规格分类堆放,严禁无随地无序堆放。
现场具体规定如下:
A、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与不规范的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违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直接损失,外罚款100元。
(4)机械防护不当的50元
(5)打架斗殴、酒后操作与偷盗现象的上不封顶1000元。
(6)不按规定及时报验的`50元
(7)不经批准随便进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况不按时完成工地形象进度的每延误一天500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的200元
(10)班组点名迟到一次50元
B、工地现场文明制度(不按规定地点堆放物料和现场混乱的)
(1)班组分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内被子叠放不整齐或卫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铺等用具严禁用工地材料制作台凳,在宿舍区检查发现有施工材料罚款500元
(4)搅拌机及现场没及时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与机械防护修理制度
(1)不按规定下料造成浪费的,处以原材料单价的两倍罚款100元起
(2)按定额核算每个单项工程材料节约奖,节约材料奖材料价20%,浪费罚材料价20%
D、工地质量罚款与返工制度
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理的安全检查中发现
(1)架子一处搭设不规范50元
(2)对连续三次完成工地办公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班组,奖励现金500-1500元。
(3)班组自检后报告工地验收一次性不过、须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二次报验依旧不合格的加倍处罚你以此类推。
5、本工地按重奖轻罚的原则执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会,天天学安全、天天讲安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身产落到实处,各种手续要齐全,严禁待签字,代签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项目部安全员在巡检,月检安全检查中被公司奖罚的,项目部将按公司奖罚金额的30%分管安全员和施工队长,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8、以上各项如连续出现二次的,依次处罚标准加倍,以后每出现一次处罚一番。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m以内才允许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在高空、深坑绑轧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马凳或支架。绑扎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
氧气机不得爆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工操作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钢筋气压焊施工时焊接夹具的.滑动部分应注意加注润滑油;使用高压电动油泵时,严禁超过油泵的额定油压。
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时所有输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维修焊接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之后进行;操作者需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运输和吊卸设备过程中应避免碰撞;焊接电源应放置于通风良好和干燥地方,所有电源线特别是控制线避免硬拉损伤;焊接夹具避免重物挤压。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戴好安全帽。对钢筋施工中的薄弱部位、环节以重点控制,做到现场有人监督、指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9
为了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建设部委所颁发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明确各项目的安全目标,建立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保护人数、临电责任人、消防责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
二、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机具就位正确,场地清洁,水电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工程部组织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联检,现场安全员日常巡检。
四、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1.物料管理
a、砖、砌块、钢模、疏水板码放稳固,高度不超过1.5m;
b、水泥化肥严禁靠墙码放;
c、滤布、包装材料间隔码放;
d、苗木植坑必须防晒防风。
2.安全用电
a、临时用电必须有方案,定期检查,记录存档;
b、电线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也必须用绝缘导线;
c、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独立的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系统有效良好;
d、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外壳做接地保护。
e、洒水点须远离电源,过路管应用钢管保护。
3.机械管理
a、搅拌机:应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机:须两人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c、空压机:外漏旋转部分须有防护罩。
d、剪草机:更换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时必须停机。
e、打药机:药液喷洒严禁超出喷洒范围,打药时操作员要带好防护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车吊:支撑地脚须加垫木,吊臂下严禁站人,安全员要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g、挖掘机: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须保护设施。施工时安全员需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4.施工区人员安全管理:
a、进入施工区戴安全帽。
b、焊工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c、特种工种持证上岗,配戴劳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现场用火规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标志醒目,防火道畅通。
6.现场设施及成品保护
a、现场设施及原有设施(如地下管线)必须有明显标志,防止施工时损坏。
b、成品保护必须定人定岗,必要时须有护栏、标志等设施。
7.施工现场如果发生事故,应有组织地进行排除,排除事故时统一指挥必须服从领导。
8、项目开工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签定安全协议。
五、环境管理
1.控制扬尘
a、砼搅拌站和循环车道适时洒水。
b、土方运输出入现场要苫盖,并设专人清扫遗洒。
2.控制排污
a、砼搅拌站设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设处理池。
c、厕所要有水冲、有盖板,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打药灭蝇。
3.控制烟尘
对于会产生烟尘的施工(如熔融沥青等),要用专门的设备。
4.控制噪声
在居住区附近施工时,夜间不得浇筑砼和进行剔凿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xx〕651号文件)及集团项目部《关于在集团范围内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xx〕383号文件)精神,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工程
三、项目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吴振庆
副组长:张改亭 宋子贤
成 员:刘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杨俊友
刘鹏飞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室要及时对单位的绿色施工达标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时跟踪监控。
(二) “行政一把手”即经理,为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创建落实达标工作。
(三)项目安全管理部为创建绿色施工达标工作的牵头部门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五)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消防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由项目部行政保卫部负责。
(六)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外管部负责。
(七)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机械安全及现场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材料、机械主管部门负责。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资金审批和协调工作。
(十)项目部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适时进行巡视检查。
五、术语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保卫、生活区管理等八项管理业务,现泛指与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及项目部和各部门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设计: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对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标准、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和要求,施工总平面规划,文明安全施工责任区、责任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方案等进行事前设计,设计后进行书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简称安全设计,也称文明施工宏划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指以单位工地为单元收集和编制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相关文件等内容。
六、组织机构
(一)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由工程管理、劳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行政保卫管理等部室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任组员,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的检查组,简称联合检查组。
七、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项目文明安全施工检查中的相关隐患、事故、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每月一期工作简报)
(二)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和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设计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相关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会同机关职能部室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三)职能部室: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业务交底、指导、检查、监督,并对相关业务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会同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四)组员: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对与本单位相关的处罚、奖励、制度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做出决定,并贯彻执行。
(五)项目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并进行业务检查,及时提出整改通知单交本单位经理签字确认,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和反馈、存档并签字确认。
八、绿色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绿色文明安全设计制度(亦称文明施工宏划策划)
对本项目工程,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应监督、指导相关各部门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分阶段进行本单位的安全设计及相关交底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阶段的安全设计协调工作,项目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并在各阶段完成后对该阶段安全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安全设计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二)绿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档案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各部门凡符合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业管理资料和档案。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记录、考评记录、文明安全工地验收申请表、验收检查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在施工程档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时移交给项目部主管部门封存,各各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相关档案,除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档案内容外,还包括各部门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等资料。
(三)绿色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对项目部范围内在施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检查、抽查、复查、验收,所有检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检查均必须留下检查、整改记录,由检查人、各部门经理签字,一式两份,由检查者本人、被检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2.现场检查时,联合检查组应携带相关档案资料、相关检查依据、检查工具及规范的检查表格,整改通知单中必须清楚、规范、准确地描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现状、位置、违章人员、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等内容,检查应着重针对安全设计的落实情况及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中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的规定对各部门各项工作现场打分。
3.联合检查组成员应固定,现场检查时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负责对检查组成员的考勤。
4.联合检查组应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检查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包括评分合计,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统计(包括对同类问题、隐患的统计),整改情况统计,责任人分析等内容。
5.联合检查组应根据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的考评和分析,对先进和落后个人分别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奖罚均应明确针对具体责任人。
6.联合检查组根据每月检查评比情况确定授奖单位并发放奖金,奖金由项目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中支出,罚款列入项目部奖罚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执行项目部现行相关规定,特殊情况由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门检查制度
1.书面整改通知单制度:各部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至少每旬检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本人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监督落实,同时还应监督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上级单位所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的落实,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本办法第六条款管理规定中的第(二)款第2条规定。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各级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工作,各部门副职领导、工长负责本人管理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3.各部门文明安全施工员负责本单位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的编制组织和保存工作,在上级单位检查时应如实提供。
九、绿色文明安全工地创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据项目部在施工程情况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本年度创建文明安全工地计划,经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同意后上报集团项目部审批。
2.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标准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经过自检后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上报项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审定后确定并组织验收,由安全部牵头组织,行政保卫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工会专管人员参加并对现场进行业他 指导。
4.文明施工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共九个方面十项内容,工会负责职工的劳动保护检查。
5.凡在计划内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项内容综合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绿色文明安全样板工地评比分数在95分以上)且无因工伤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严重遗洒、扬尘和扰民,无严重材料浪费现象,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电力建设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利用经济杠杆,激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电力工业部 1995年《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2国家电网公司 20xx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3 DL5009.1—20xx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奖惩拉开档距,严禁平均分配。
4.1.2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4.2奖励
4.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4.2.1.1单位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1.2个人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2奖励实施
4.2.2.1对单位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2.2对个人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推荐。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4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4.3惩罚
4.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20xx元。
4.3.2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款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
4.3.3施工单位未履行总包单位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处罚20xx元。
4.3.4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20xx元。
4.3.5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20xx元。 4.3.6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协议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处罚20xx元。
4.3.7同一施工区域发现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的,对该责任单位按罚金总和加倍处罚。
4.3.8对违章罚款说情者给予同额罚款。
4.3.9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验合格,不按时整改,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罚款。
4.3.10罚款由安全监察人员开具违章违纪处罚单,以上处罚只对单位(条款已明确的除外),不对个人。
4.3.11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三日内到总包财务交罚款,若逾期不交,总包单位将从本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5.违章处罚标准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5.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5.1.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1.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5.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
5.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装漏电保安器;
5.1.8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5.1.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1.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5.1.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1.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5.1.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5.1.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5.1.16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5.1.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1.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5.1.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5.1.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1.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1.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5.1.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5.1.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5.1.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1.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1.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5.1.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5.1.29搭乘载货吊笼; 5.1.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5.1.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5.1.32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5.1.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1.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1.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5.1.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1.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5.1.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1.39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1.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2
1 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 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 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 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 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 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 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一、编制依据
1、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
2、大学科研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大学科研楼工程施工图纸
二、编制说明
2.1编制说明
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的建筑业,必须发展绿色建筑,改变当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模式,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为贯彻“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境的优先保护为原则”的指导思想,达到追求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环保(生态)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绿色施工要求,特编制此措施。
2.2工程概况
2.2.1主楼:
本工程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及设备层,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及五级人防工程,层高为3.85米,设备层层高2.15米,建筑檐高45米。建筑总长度55.8米,总宽度44.8米,建筑面积224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620平方米,地下面积:2850平方米
2.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xxxx;
监理单位:xxxx;
设计单位:xxxx。
施工单位:xxxx
三、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管理人员为组员的绿色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
四、绿色施工原则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 绿色施工定义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绿色施工应遵循如下原则
绿色施工应遵循的原则
序号
内 容
1通过优良的设计和管理,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适用技术、材料和产品
2合理利用和优化资源配置,改变消费方式,减少对资源的占有和消耗
3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利用本地材料与资源
4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促进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
5尽可能使用可再生的、清洁的资源和能源
五、绿色施工目标及目标责任分解
5.1绿色施工目标
6.1.1 环境保护:噪声排放达标,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污水排放达标,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规定;控制粉尘排放,施工现场道路硬化,达到现场目测无扬尘;达到iso14001环保认证及《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的要求;达到“零污染”要求的目标。
6.1.2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合理安排材料进场计划降低材料损耗率,积极推广应用“四新”计划;
6.1.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生活用水节水器具配置比率达到60% ,万元产值用水量指标控制在7.8t;
6.1.4 节能与能源利用:严禁使用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万元产值耗电量指标控制75kwh;公共区域内照明,节能照明灯具的比率大于80%;
6.1.5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禁止使用粘土砖;平面布置尽量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道路等;
5.2绿色施工目标责任分解
6.2.1 项目经理(---):负责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统筹与协调,全面落实绿色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立项目责任制,确定目标和指标,负责资源提供。
6.2.2 项目总工(---):编制绿色施工措施,制定项目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执行绿色施工导则和标准。
6.2.3 综合工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绿色施工责任要求进行实施,并进行自查讲评、落实改进措施。
6.2.4 经营部经理(---):编制施工预算和指标测算,按月工作量报表统计,进行施工预算与实耗量对比分析。
6.2.5 材料主管(---):对进场材料验收和数量核对,建立原材料进场和耗用台帐,逐月和分阶段统计消耗数量,与经营部对比,以掌握材料消耗情况。
6.2.6 工长(----):熟悉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生产,落实工程进度计划和绿色施工措施,负责向施工班组交底。
6.2.7 质量员(---):执行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动态跟踪施工质量,负责质量故障成本统计。
6.2.8 安全员(----):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的推广,做好环境保护。
6.2.9 绿色施工管理员(---):负责绿色施工具体管理和绿色施工档案管理工作。
六、绿色施工措施
6.1节材措施
6.1.1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做好材料计划,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材料堆放整齐,一次到位,减少二次搬运。
6.1.2加强管理,模板涂刷脱模剂,拆模时,严禁硬撬,减少人为损坏,增加模板周转次数。废旧模板整修后用作临边洞口的盖板、柱子与楼梯踏步的护角。
6.1.3水电、消防管道等预留、预埋与结构施工同步。
6.1.4施工前对管线进行综合平衡设计,优化管线路径;对本工程室外台阶及屋面事先进行排版,工程加工,减少材料浪费。
6.1.5材料采购就地取材;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采用离工地距离最近的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施工距离约2km。
6.1.6设计采用普通hpb235、hrb400钢筋,在提料下料时,充分考虑长料长用、短料短用,长短搭配,减少下脚料,并将下脚料加工成马镫、梯子筋、顶模棍等措施类材料,提高下脚料利用率,从而节约钢材。
6.1.7模板工程施工期间,加强质量控制,重点检查模板的加固情况,避免胀模发生后,出现人工剔凿浪费人工及浪费混凝土现象。
6.1.8混凝土施工期间,加强落地灰利用,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变废为宝;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严格控制标高,比顶板、梁底高10mm,减少剔凿量。
6.1.9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2#楼执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3#楼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外墙保温设计2#楼采用70厚聚苯板,3#楼采用50厚挤塑聚苯板外保温系统,其做法采用华北标准88j2-9,本工程满足节能65%的目标。
6.1.10外墙门窗2#楼外门窗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玻璃层为:5+5普通玻璃,空气间隔层为12mm,传热系数为2.8。
本工程:
6.1.11油漆、涂料等按计划用量随用随开启,不用及时封闭,避免有害物质的滞留。
6.1.12工程为11层高层,外脚手架采用外 挂脚手架。它构造简单,操作方便,减少钢管量的投入量、节约人工费。
6.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2.1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6.2.2 加强节水管理,施工用水进行定额计量。施工区、生活区用电计量分开,现场设置节电警示标牌;
6.2.3 混凝土养护采用薄膜覆盖,喷水养护措施。
6.3节能与能源利用
6.3.1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杜绝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设备、机具、和产品,选择的设备功率与负载相匹配;
6.3.2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计量工作;
6.3.3施工现场照明采用节能照明灯具。
6.3.4办公室规定的`制冷温度标准为26℃,使用时间为上班时间的上午10:00至中午11:30,下午2:00至5:30,其余均为关闭空调时间;
6.3.5生活区及办公区照明灯具选用节能型灯管,办公室及生活区门口粘贴“节约用电 下班关好电源”等宣传标语。
6.4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6.4.1禁止使用粘土砖,本工程墙体采用页岩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及页岩陶粒混凝土空心隔板,保护耕地,同时减轻工程结构自重,增加使用面积,加快施工进度。
6.4.2现场办公区用房采用活动彩板房,提高周转利用率,现场东围墙利用原有围墙继续使用,其余围墙利用原建筑拆除后的砖砌筑。
6.5扬尘控制
6.5.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于场外,采取覆盖措施。裸露的场地采用覆盖措施,办公室门口种植绿化带,进行美化。
6.5.2 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洗车池用来冲洗车辆。
6.5.3 施工现场设密闭水泥库房,密闭存放。
6.5.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6.5.5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平整坚实。
6.5.6 施工现场根据设计要求采用预拌砂浆。
6.5.7 施工现场于楼北侧建立封闭垃圾站,供本项目存放使用,生活区南侧设生活垃圾站,供生活垃圾存放,办公区门口设封闭的移动垃圾桶,专人负责清理。
6.5.8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采用吊斗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6.6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6.1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6.2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6.6.3 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6.6.4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反腐、防潮处理剂。
6.7 水土污染控制
6.7.1 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洗车池及沉淀池。
6.7.2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有专门的危险品库房,地面垫竹胶板防渗漏。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6.7.3 食堂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6.7.4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6.8 噪声污染控制
6.8.1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gb12523《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6.8.2 施工现场的降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如木工棚设在距居民区较远的西北角,地泵采取搭设隔音棚等降低噪声措施。
6.8.3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6.8.4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db)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6.9 光污染控制
6.9.1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6.9.2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6.10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5.10.1 施工中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清除。
5.10.2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6.11 职业健康
6.11.1 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6.11.2 定期对从事有害有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11.4 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6.11.7 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6.12 卫生防疫
6.12.1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6.12.2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要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要有专人负责。
6.12.3 食堂应有相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
6.12.4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定期消毒。
6.12.5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6.12.6 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6.12.7 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xx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xx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xx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
墙体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必须及时搭设脚手架,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垫高工作。高处操作时要挂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靠点要牢固。
新搭设的'砌筑内脚手架上堆码砖高度不超过3层,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不得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坍或上砖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模板装载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须装箱或装袋,不得散装散卸。车辆出场时,冲洗车轮,不准污染道路和大气。
使用电锯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转速不能过快。产生噪音的电锯应放置在封闭的木工棚内,围护墙及屋顶设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运输车辆不产生超标噪音,且严禁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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