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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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施工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施工管理制度15篇

施工管理制度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2.2.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十不准”

  3.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变电工程

  4.1.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线路工程

  4.2.1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立杆工作

  4.2.2.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杆上工作

  4.2.3.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敷设线路

  4.2.4.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撤线、撤杆

  4.2.5.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配电台架工程

  4.3.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2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I.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组成员外出执行任务时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项目经理请示。

  2.项目现场的所有员工每天都必须准时。由于项目进展需要加班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时应通知项目副经理。

  4.请病假需要病假证明。

  5.事假应向项目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6.无故旷工三次或者连续旷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开例会。

  2.日常会议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的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上报公司总经理。必须坚决执行常会作出的决定。

  4.施工班组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应提交日常会议解决。在例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和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人员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与范围。

  6.公司各部门之间、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问题应提交周会解决。定期会议应传达最新的工程趋势、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项目组负责。

  2.对施工现场的日常会议、每周会议和临时现场会议进行记录。

  3.登记现场工作人员。施工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项目签证、项目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项目检验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整理和归档项目中的其他文件、数据和文件。

  6.各类档案应分类保管,备份不得丢失。同时,应建立相关的电子文件,以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项目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购件的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验收和签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仓库管理员必须清点所有材料和外购件,然后才能入库和记录。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如有可能,应将其输入电子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3.材料和外购件的账簿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量、出库数量、接收人、存放地点等栏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分类存放,堆放整齐有序,做好标识管理。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以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装材料和外购件不能入库,应对数量进行清理和覆盖,以防雨淋和日晒,避免损失。

  7.储存在仓库中的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和防潮保护。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的重要区域。

  8.材料和外购件出库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员签字。

  9.借用工具和设备,建立借用物品账户。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收、谁留、谁赔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间不允许吸烟。

  2.施工现场必须到指定的厕所。厕所使用后应随时进行清洁。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堆放整齐。不要沿途溅落,及时清洁保养。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工作结束后,应清理材料。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轮流清洁,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要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勾结,毁谤等现象。

  8.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了解“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首先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或危险。切割材料时,应力均匀,切割部位应夹紧牢固。

  5.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禁止在空中无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沟施工边坡应稳定,并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缘和凹坑应严格围挡、覆盖,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8.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装卸和堆放材料、设备和施工车辆及坑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0.配备专职人员指挥大中型施工机械。

  11.小型和电动工具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rdquo。

  13.在施工现场悬挂、粘贴安全施工标志。

  14.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每层必须配备各种安全配电箱。

  3.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二次漏电保护。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管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管线。电线必须牢固地架设,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体上。

  5.严禁用花式线、铜芯线拉接。违者将受到严惩。

  6.所有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一个电气开关不能用于多种用途。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在故障或过载情况下运行。

  8.有限公司

施工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提出申请,技术工程部组织验收,由运行部、工程部、安装施工队、保管员等参加验收,验收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对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同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二、处罚项目

  1、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的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后果轻重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

  2、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3、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实际用料与出库材料不符,公司将给予施工队材料差额的3倍罚款。

  4、施工队对公司检查通报提出的问题如未及时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200-5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整改单一式二份,整改结束后反馈给安装项目部备案,对未及时反馈的按未整改计。

  5、施工队应保证按合同或派工单规定时间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给予施工队100元的罚款处理。拒不进场施工的,停止安排工程任务并罚款1000元,直至取消施工资质。

  6、在单位用电必须套用电表;工地施工用电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有裸露线头,如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罚款200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7、施工队在单位规定场地下料必须保持卫生良好,施工后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的,每次扣罚施工队100元。

  8、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并由施工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施工现场必须着装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如未穿公司统一的服装和安全帽,给予施工队100元/人的罚款。 10、已经施工队长报验的工程经验收或运行开通检验发现漏气的,给予施工队100元/处的罚款并限期维修。

  11、施工队如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行,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罚款500-20xx元的处罚,并将当事员工开除公司。

  12、工程相关施工人员(施工队长、路网施工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保持正常联系。如通讯不畅经核实给予50元/次处罚。

  13、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报验并让建筑方签字认可,无验收单不予结算。

  三、奖励项目

  1、为了使施工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使施工队管理向系统化、制度化迈进特制定出此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2、在公司的.不定期抽查过程中、针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形象的综合考评获得最优的工程,奖励该施工队200-500元。

  3、积极配合公司对重点工程的安排,为公司换回较大的经济效益或避免负面影响的产生,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4、鼓励全体工程人员进行创新,公司设立“工程创新奖”,包括工艺、材料、措施方面,如所提建议被公司采用,给予相关人员100-300元奖励。

  5、奖励金额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4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施工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甲方:管理处

  乙方:xxx

施工管理制度6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一、施工现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所谓“安全生产”,字面理解就是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意味着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理解为“先安全、再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而且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只知忙自己的事务,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文件没有及时的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应付向建设公司交差,忽视安全红线。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并且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有的较低并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大部分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即使是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意义上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

  4、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下。

  5、安全经费问题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设施用品配备不到位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不能够到位出现垫资,不正当分包或转包等因素,以及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所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应付,有名无实;在安全设施用品上也出现了没有任何脚手架或者是安全网等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大多不符合规范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

  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

  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

  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3、对工作及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排施工体制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a、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真正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b、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c、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d、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施工管理制度7

  一、项目经理

  1、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组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日常工作。

  3、负责配备一名专业安全防护管理负责人,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4、负责检查技术部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的科学、合理、规范达标工作。

  5、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防护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系列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监督实施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及复查工作。

  7、负责监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8、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技术负责人

  1、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内的各类防护设施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施工现场内使用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在技术上的保证工作。

  3、负责编制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给作业班组长《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翔实文字资料。

  4、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对现场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安全防护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交底、措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方案。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单。

  6、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材料的检验及鉴定,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搭设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并进行日常的检查和整改。

  8、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内业资料的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处理现场违规违纪行为。

  9、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架子工班组长

  1、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日常工作。带领班组成员积极完成项目部下达的生产任务。

  3、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4、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6、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班组人员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班组现场作业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有关部门。

  7、发生事故,积极抢救、迅速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五、一般作业人员

  1、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负直接维护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和拆改。如确需改动时,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生危险时,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

  5、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本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行为,优化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保证建设方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设计意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的法规、文件。

  第三条施工承包单位除执行本制度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二)项目经理资质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不得擅离职守。

  (三)项目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营造和谐的施工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权向建设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八条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包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有关资料。监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之处承包单位应进行整改。

  第九条承包单位应坚持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二)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监理机构进行审核,签认后方可实施;

  (三)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始进行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完成该项工程的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的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机构审查,认可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承包单位应针对季节编制详细的可行的施工方案,如雨季、冬期施工方案等。

  (五)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前,均要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实施,应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未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对进场的拟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自检和报验。

  (一)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设备,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采购,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同时应提供齐全有效的质量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等,对于重要的材料,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于本工程;

  (二)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三)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四)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后果;

  (五)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材料代换,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认可后方能使用;

  (六)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挠推委。

  (七)材料构配件存放和保管(比如钢筋防锈、水泥防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有序分类堆放;

  (八)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应按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及计量器具应进行报验,经监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权威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等相关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具体办法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应到位,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及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必须在岗;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能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应认真按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得报监理工程师;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具备隐蔽和中间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机构验收,同时应通知建设方和质监部门检查验收,经同意后,方可隐蔽。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旁站监理方案,应当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第二十二条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监理机构和建设方进行审批,并有保证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实时实地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的进度状况。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对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等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调整。

  第二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在每周工地例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周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周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在每月25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月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月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八承包人应监理机构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五章设计变更管理

  第二十九条承包单位未经发包人及监理部同意不得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如果由于承包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条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六章工程暂停令

  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部根据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出现下列情况者,将下发工程暂停指令:

  (一)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三)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的;

  (四)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的;

  (五)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继续发展下;

  (六)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七)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八)实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九)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十)其它发生需要暂停施工的情况的。

  第七章工地例会制度

  第三十三条工地例会拟定于每周一上午九点定期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无变化正常进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章公文往来制度

  第三十四条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监理机构下发的监理工作函件,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有关文件;承包单位如对监理机构下发的文件持有异议,可书面反馈。

  第三十五条对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应书面提交。

  第九章资料信息管理

  第三十六条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尤其是涉及的工程变更等重要的信息,避免因此而发生不应有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做到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资料的报审,应符合质监、建设、监理部门的要求;施工资料的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整理、归档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第十章分包单位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第三十九条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经审定后方可进场进行施工。

  第四十条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资料等进行管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项目经理未经允许擅离职守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脱岗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要求更换;不称职的要求更换;

  (二)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的要求更换;质量检查员不称职的要求更换;

  (三)对于工程隐蔽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承包单位未自检合格进行报验,或自检敷衍存在侥幸心理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在罚款的同时,并对责任人进行更换;对未经允许擅自隐蔽的,责令返工,并处以100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四)不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态度恶劣的,对责任人处以20xx元罚款,并清退出场,项目经理部负连带责任;

  (五)对违反工地例会制度的,无故迟到5分钟者,罚款50元;无故迟到10分钟者,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0元。实行现金处罚。拒不执行者,取消其参会资格,并视为不称其职,将进行更换处理;

  (六)对违反进度条款者,视情况予以100—5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与建设方协商处理;

  (七)拒收监理机构发文的,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罚款的同时并对责任人清退出场;

  (八)施工资料不能与施工同步进行,或报验不及时,或弄虚作假者,每发生一次处以2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要求更换责任人;

  (九)如果施工队伍的操作水平、质量意识、技术能力等综合素质不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则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如果仍维持原状,监理机构将与建设方协商进行处理,直至要求更换施工队伍;

  (十)凡承包单位所属人员违反本制度的,项目经理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建设方节省了投资,可视情况由建设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十三条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条款后,积极的进行了整改,且效果显著,并在此后未再违反,可酌情将罚金部分或全部退回。

施工管理制度9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2.3.2、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2.3.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2.4、安全员岗位职责

  2.4.1、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2.4.2、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2.4.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重点。

  2.4.4、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高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2.4.5、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2.4.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达标,罚处理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2.4.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2.4.8、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5、工区主任安全职责

  2.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确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5.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3、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

  2.5.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和使用制度。

  2.5.5、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2.5.6、检查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

  2.6、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6.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6.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

  2.6.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2.6.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2.6.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3、资金保证:

  3.1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资金投入安全费用

  3.2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以下安全事项,不许挪作他用。

  3.2.1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

  3.2.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及维护;

  3.2.3劳动用品的保障及发放;

  3.2.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3.3安全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的计划支取、使用、效果验证以及投入资金的数量统计操作如下:

  下发专项资金

  各作业队兼职安全员计划

  各作业队负责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部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3.4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制订系列相关人员在安全资金保障,落实等各环节上的权利和责任;

  3.5制定安全资金保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制度10

  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臵或安全装臵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臵,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臵。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

  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

  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

  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

  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①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臵图合理布臵,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②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③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

  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

  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

  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

  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

  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日报公司。

  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①.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②.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检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臵和安装情况;

  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可靠;

  卷扬机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信号及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a)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b)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c)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d)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e)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②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③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④安全停靠装臵和断绳保护装臵的可靠性;

  ⑤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⑥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①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②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③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臵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④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⑤发现安全装臵、通讯装臵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臵;

  ⑥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⑦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⑨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⑴.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⑵.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⑶.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⑸.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⑹.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⑺.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⑻.提升机应由物资工程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⑼.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⑽.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二)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③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2)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3)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4)利用设臵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5)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6)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7)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8)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10)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11)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3.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护

  ①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臵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②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③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臵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臵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④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⑤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②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④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⑤持证上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②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④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⑤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臵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⑥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⑦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臵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⑧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⑨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⑩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7.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②.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臵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③.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8.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③.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④.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臵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⑤.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⑵.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⑷.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⑸.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⑹.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⑻.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⑼.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⑽.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⑾.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⑿.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⒀.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①.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②.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④.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⑤.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⑥.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②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③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④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⑤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⑦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⑧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③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①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②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③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⑥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⑦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臵。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①.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②.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③.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臵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⑤.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臵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⑥.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⑦.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臵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⑨.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臵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

  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1、新机械:

  挖掘装载机、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搅拌站、潜孔钻机、转盘钻机、全套管钻机、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混凝土切割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①、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臵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等。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②.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内容承接业务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臵、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附:

  1.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

  2.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3.机修工、操作工人员配备参考表

  4.建筑机械保养及大修的时间间隔表

  5.塔式起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

  6.施工升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7.机械设备台帐

  8.设备运转记录

  9.机械使用情况报表

  10.机械设备保养修理月度计划表

  11.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记录表

  1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机验收表

  九、改造及报废

  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5.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安装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实际发展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转变,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制定了本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赁程序:

  1、项目部成立后,根据所承建项目的规模大小,工期长短,质量等级等要求,由项目部生产组提出施工设备需用计划,项目部自行购臵、配备设备,未配备齐全的设备,列出设备清单,一式二份报公司物资工程部审批,物资工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等对项目部提出的设备需要计划进行评定,同意后由物资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然后将设备租出,一份返项目部,另一份存档。

  2、项目部根据设备需用计划,结合项目部自有设备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设备情况,另外联系其它有关的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用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双方的职责范围。

  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以及进出场等均由出租方负责,项目部负责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环境。

  三、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项目部首先对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进行验收,然后查看设备的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装臵的说明书,最后查看设备的台班记录,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记录等,如发现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与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关的技术资料,运行到规定的台班数而没有及时进行大中修等情况,则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

  2、设备安装后,测试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有效;特种工作须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塔吊司机、卷场机操作工等),无证一律不得上岗。

  3、验收由项目部组织,中小型设备,项目部生产、设备、安全等人员同出租方安装人员一起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公司物资工程部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办法:

  1、项目部机管(修)员要保存一份(租赁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及设备操作工的操作证复印件。

  2、为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项目部机管(修)员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时做好台班记录及班前班后的保养工作。当设备达到大中修所需的台班数(见附表)时,必须及时督促租赁方进行大中修,并做好记录。

  3、公司物资工程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对项目部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表,发现问题填写设备运行整改表,并验证。

施工管理制度11

  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为公司建筑施工并签定安全协议的施工队职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状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善工作的;

  2.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2.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潜力的;

  2.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2.6从事抢险、救灾、救火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2.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2.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潜力的;

  2.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发生无本人职责或者非本人主要职责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2.10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3.1犯罪或者违法;

  3.2自杀或者自残;

  3.3斗殴;

  3.4酗酒;

  3.5蓄意违章;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生伤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4.1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4.2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应在一小时内报资产运营部。

  4.3事故单位在主管安全部门的配合下,轻伤事故在48小时内完成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由事故单位于3日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4.4发生重伤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机电控股公司(厂)技安处(科)、机电控股公司(厂)工会。安全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协助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于10日内上交《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单位于5日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4.5发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市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市区工会、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机电控股公司(厂)技安处(科)工会。安全主管部门与发生事故单位应用心

施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把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成环保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大型食堂,污水排放时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第六条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措施、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第七条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同时拌和场、预制场、自采石料场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

  第八条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第九条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

  第十条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第十一条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应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后公示群众,求得群众谅解。

  第十二条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厨房尽量采用煤气。若只能使用烧煤茶炉和大灶时,应使用消烟除尘型,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范围之内。

  第三章野三坡景区、国家地质公园环保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技术要求

  1、凡在景区(九龙镇、野三坡镇)施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要求美观、绿化,充分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同时必须依据《招标文件》、《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景区施工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后方可开工。

  2、位于景区的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施工前必须与业主签订《景区环保施工责任书》。

  第十四条弃渣要求

  1、隧道弃渣除用于路基填方外必须堆放到业主指定的弃渣场内,不得随意堆弃。同时在指定的弃渣场内的弃渣要求堆放规整。如果设置临时弃渣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应符合相应环保要求并及时倒运至永久弃渣场内。

  2、弃渣过程中要对弃渣场规范处治,防止堵塞河道、冲淤农田、弃渣滑坡等现象的出现,同时要有临时防护措施。

  3、弃渣场便道要硬化和及时养护,不能扬尘,不能泥泞。

  第十五条运输要求

  1、所有途径景区的施工车辆必须要有明显标志,夜间通行时要有反光标识。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控制车速,同时主动避让旅游车辆和游客。

  2、施工车辆要求干净整洁,材料运输时要用苫布覆盖,防止遗撒、遗漏、扬尘、车轮带泥等现象的发生,必要时设专人清扫、养护旅游道路,如有条件尽可能在夜间通行。

  3、大型设备的运输必须征得景区管委会和业主的同意,安排在允许的时段通行,同时要有专人指挥交通。

  4、运输车辆要保证车况良好,尽可能少在旅游路上出现故障。一旦出现故障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及时用拖车拖出景区道路之外,以免发生交通堵塞现象。车辆途径景点附近时禁止鸣笛。

  5、遇旅游黄金周期间或景区有重大活动时,施工车辆要绕行,不能绕行的必须征得景区管委会的同意。

  6、施工便道必须按要求编制具体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业主备案。便道、临时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造成生物量损失。因此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旧路,不能利用旧路的,临时便道应尽量布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施工便道进行恢复。施工便道的设置应考虑到原有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造成景观破坏和景观污染。

  第十六条地质环境保护

  1、本路线主要以隧道结合桥梁的形式穿越野三坡国家地质公园,要求施工单位选择合理的爆破技术,从而减少对围岩的扰动,保持围岩的稳定,最终减少爆破施工对地质公园的影响。

  2、隧道仰坡、路堑开挖、便道施工时须避免对代表性地质、特殊构造的破坏。

  第十七条水环境保护

  1、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要经过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或合理排放,禁止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2、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岩浆和淤泥运到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得倾倒在水体中。隧道弃渣时首先修建排水设施和挡渣墙,弃渣应从低处分层堆弃,经压实后再堆弃下一层,弃渣结束后回填表土并恢复植被。

  3、雨季施工时要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的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4、监理人员要做好水保措施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水保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控管理。

  第十八条植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

  所有施工应尽可能少的破坏地表植被,不得已破坏后要及时的恢复,禁止捕捉和猎杀野生动物并尽量保护其生存环境。

  第十九条围挡要求

  1、景区范围内在旅游路两侧的作业区要进行围挡,围挡要求使用彩钢板,其外观做到整齐美观,并且必须与景区相协调一致,不能影响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景区内平交道口、便道出入口、距离景点近的作业区等处的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齐全。除必要的宣传标志外,应尽可能少的设置施工单位的宣传条幅和标牌,同时所有的标志标牌不得影响行车视距。

  第二十条罚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或存在野蛮施工现象的承包人,业主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监理人员对被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负有检查、监督、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对被监理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严重问题的,业主将对监理人员进行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罚款。

  3、具体的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参照《项目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施工过程中还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评价报告》、《野三坡地质公园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将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保定市张涿高速公路筹建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管理制度13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 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 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 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 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 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 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 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 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管理制度15

  1、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人,定期考核评比。

  2、工地住宿人员应保持宿舍内窗明地净,床铺整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清洁美观。

  3、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按规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严禁乱倒生活和施工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

  4、工地食堂周边环境和厕所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打扫。

  5、项目部每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6、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有关制度,注意文明卫生,保持工地内部环境整洁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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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管理制度11-26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21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17

【通用】外来施工管理制度11-25

【精】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17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优选】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