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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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备15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前言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公司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决定对公司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确保责任具体化,管理系统化,为今后安全管理和建设提供有力依据。

  本制度以安全生产体系化建设和“人”、“车”管理为核心,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为基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全面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关怀有效结合,确保主导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此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建设良性发展。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客运企业组织架构图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贯彻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扎实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安全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第一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岗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负责安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第三条公司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公司各岗位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六条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维护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公司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第八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示,通报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事故案例,抓事故隐患整改。

  第九条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各个岗位有章可循。

  第十条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岗位为主,认真抓好“人”、“车”管理的重点环节,极力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管理的权威性,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机构名称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组员,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任命书形式加以体现。

  第四条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公司各岗位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才可上岗。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XX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XX

  组员:业务负责人XXX

  财务负责人XXX

  行政负责人XXX

  车辆技术管理员XXX

  GPS监控员XXX XXX

  第二章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2、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再培训工作。

  5、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必须纳入本公司全年经费预决算。

  6、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新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并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7、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

  8、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

  9、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11、建立健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岗位自查自纠制度为基础,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因物质、技术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治档案,每次检查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当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公司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门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跨年度及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督促各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5、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6、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1、定期听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12、决策安全生产过程中重大问题。

  13、组织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

  2、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

  5、审定和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经营开支,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条件。

  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除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外,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建议和决定。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9、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制定解决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审定年度目标,并认真听取和采纳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业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的经营业务开发及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经营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生产经营和车辆安全营运等情况,拟定新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合理化安全生产建议。在业务开发及日常经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工作与业务开发同时,确保行车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台车运营路线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账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出发前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相关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发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沟通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配合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监督好营运证、线路牌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督促协调相关岗位对驾驶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和业务拓展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积极制定事故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负责监督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年审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杜绝车辆带病行驶,严防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与公司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

  5、督促各岗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和参加安全管理的相关学习培训。

  6、落实公司驾驶员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联合公司行政负责人配合落实岗前培训。

  7、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严禁弄虚作假。

  8、做好车辆保险投保工作。

  9、加强公司内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权提出建议,对不利于安全的规定、命令、生产安排等有否决权。

  11、推动落实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动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条车辆技术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进行安排和排查,配合业务负责人对车辆的运行路线开发,对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营运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车辆安全营运情况。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条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帐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始发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始发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组织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做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做好营运证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配合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及执行工作。

  第六条GPS监控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和标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操控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作为GPS监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维护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保证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驾驶员遵守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开展本公司的GPS监控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督促驾驶员改正。

  5、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6、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参与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协助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对新进员工的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与再培训,把安全培训纳入员工奖惩考核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信息资料与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文档存查基础管理工作。

  3、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大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各岗位人员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程办事,避免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文件台帐完整无损。对人事档案、公司公文、安全文档及其他档案资料,音像资料等的追踪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规范,并做到不霉变、虫蛀和遗失。负责妥善保管公司相关证、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证章,做到不损坏、不遗失、方便使用。

  6、参与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调配应急救援车辆,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及时发布公司事故情况通报等。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会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好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财务计划。

  2、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编制全年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的预决算计划和报告,做好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3、每月统计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经费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

  4、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筹措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会计账册、记账凭证,以防丢失和备查。

  6、做好财务值班、安全防范工作。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九条驾驶员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配合完成车辆“三检”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真实做好行车日志的记录工作。

  2、对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等使用情况进行每日例行检查。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文件、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的管理机构

  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根据具体文件、档案类型指定专人负责。例如: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等车辆有关档案,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GPS监控记录由监控员负责,没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负责人负责统一保管。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电子档案、纸质档案)

  电子档:国家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各类通知,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道路乘客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5、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按照发放及更新时间设立文件夹进行存储。

  第三条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构成体系

  (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预案。

  (五)安全检查档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七)道路乘客运输生产安全资料档案。

  (八)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

  (九)应急救援档案。

  (十)人员车辆档案。

  第四条各种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纸质档案)

  (一)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资料记录。

  (二)安全小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记录。

  (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要活动资料的记录存档。

  第五条事故档案归档制度

  (一)事故的资料应如实入档。

  (二)一些相应事故的现场调查记录,图样,照片存档。

  (三)人证及物证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相关资料。

  (五)相关事故证人的自述资料。

  (六)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相关检查资料。

  第六条其他相关资料的存档

  (一)根据公司各岗位安排需存档的资料;

  (二)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保存日期和期限。

  执行文件:各类档案清单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公司各岗位人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司机:XXX

  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XXXX,应急车辆:XXX

  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岗位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处置流程

  1、启动处置流程: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岗位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第八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第二条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事故责任

  公司各岗位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管理、谁负责”的目的。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六条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岗位人员立即到现场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上报。

  第七条“一岗双责”的原则就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对其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办法真人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岗位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章应急救援制度

  为积极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岗负责分、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二条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人员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影响、尽快恢复运营工作。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

  在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岗位人员要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分岗负责原则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责任和权力,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在30—6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组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分析。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相关的人员。

  (2)发生事故的车辆、部位、及运行速度。

  (3)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

  3、救护和医疗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事故地点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害。

  6、要求: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各分工岗位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60分钟之内完成。

  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物品、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各岗位人员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

  第七章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公司的安全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实施人员: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公司负责人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和执行。

  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执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且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再培训教育等。

  第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行政负责人统一布置,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岗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第三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各岗位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全体员工自觉参与。

  第五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条各岗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公司负责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司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

  公司推行安全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公司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公司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告知监督内容

  具体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要求驾驶员在相应车辆张贴设置:

  (一)公布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全天24小时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不得改变包车线路行车;

  (四)禁止乘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五)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

  (六)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第二条告知监督方法

  由驾驶员在车厢内张贴监督内容:

  (一)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投诉电话、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第三条监督举报机制

  (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为XXXX,乘客举报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员微信(XXXXX)及时解决;

  (二)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反馈问题的客户管理部门告知;

  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负责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条安全生产经费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专项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七)购置、安装、使用具有车辆卫星定位功能的装置。

  (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公司是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营收总额比例为1。5%,财务负责人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门设立账户。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负责每月月初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方可办理使用手续。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台帐。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计划,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做出预算,3000元以下开支根据票据报销;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公司负责人审批报销。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财务负责人每季度予以汇总,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资金台帐

  第十章安全会议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能,提高公司安全生产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除隐患、全员参与、规范运行”的方针,落实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会议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分析公司当前安全形势、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安排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小组人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5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及时传达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当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当月违章或事故驾驶员现身说法等,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2、 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务,要求全体驾驶员及车辆技术管理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3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四条安全会议要做到有准备、有目的、有内容、有效果、有记录,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

  第五条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安全工作会议不准缺勤,不准迟到、早退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按有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外出需参会人员,要及时补课。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对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执行文件: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第三部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特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者,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负责;

  第二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辨识危险源点,强化防范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尽快给予纠正和解决,把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规范检查范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排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检查。车辆技术管理员每月开展一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安全领导小组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针对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主要针对道路环境、应急预案等进行隐患排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针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防范措施、应急方案等隐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检查。各岗位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进行隐患排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排查的内容,有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

  (一)行政负责人查安全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规程,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基础台帐;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行为。

  (二)车辆技术管理员查现场操作:各岗位是否存在脱岗、串岗等无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现场操作是否清晰、标准、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员查设施设备:是否有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台帐;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巡检,并建立台帐。

  第六条隐患治理

  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公司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排查人员要现场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隐患:要对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责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进行局部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隐患应及时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事故隐患的规律、揭示事故隐患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各岗位人员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包车客户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将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

  第十二章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公司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各岗位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和驾驶人员执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二条报告内容

  1、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2、各岗位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3、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类别;(2)隐患等级;(3)影响范围;(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标。

  第三条处理与监控

  1、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整顿。

  3、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岗位,应及时填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隐患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四条责任追究

  1、对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的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岗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立即整改。

  2、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岗位,责令有关人员立即上报,视情将对岗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酌情扣除该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

  3、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岗位人员,将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辨识公司范围内运输管理及服务活动中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现对公司安全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及服务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危险源实施分级、分类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员;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同时是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领导小组。风险控制执行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指导对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2、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动态检查。

  第四条危险源定义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

  第五条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

  1、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包括企业员工、乘客、以及从事道路活动的车辆、人员。

  2、生产工作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天气状况遇到雨、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道路通行情况,车况差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设备、违法违章操作等。

  第六条危险源辨识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危险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二曾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2。现场排查法。如现场观察、查询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等。

  第七条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把危险源的辨识工作纳入公司自检自查的定期安全检查范围。

  2、危险源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确定责任人、实施人员和资金、时间并将情况和活动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查。

  3、一级危险源。应采取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强和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4、二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

  5、三级危险源。除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外还应该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

  6、四级危险源。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公布本公司各类危险源清单,分管的各岗位负责人安排危险源的检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对本岗位各类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情况的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确定本年度重点危险源排查计划,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更新应急预案后备案。

  第十条公司按照编制的计划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执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组成员的岗位,岗位人员自行回避接受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考核。奖励的对象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员、驾驶员及考核项目相关执行岗位。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按经营收入提取。

  第三条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岗位回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安全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抽查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

  5、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技术的落实情况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事故。

  第五条具体考核内容:

  1、全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无工伤死亡事故;

  2、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20xx元以上火灾事故;

  3、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1万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车责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标是“0”起。

  5、不得发生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年度控制指标)2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领导小组对每年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书面公布考核结果。

  2、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二、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岗位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2、对抢险救灾有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4、举报安全生产中违法、违章行为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5、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无行车责任事故、文明服务无投诉的,本年度内无安全行车责任事故并被评为安全文明车的,给予300—500元奖励。

  6、对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7、本月无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享受安全奖,给予300—500元奖励。

  8、年度安全行驶无事故,服务文明,经营规范无投诉的驾驶员,年终公司将给予每车500—1000元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第二条惩处

  1、交通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2、违章指挥导致事故发生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3、违章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处200—1000元罚款。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处2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处200—1000元罚款。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处1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予以辞退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其他各种违反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处100—1000元罚款。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或通知的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处50—200元罚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处100—200元罚款。

  10、安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处100—200元罚款。

  11、安全生产中被交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100—500元罚款。

  12、本月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责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享受安全奖,并处100—20xx元罚款。

  13、其他有碍安全的行为,以上每项经济处罚,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聘开除处理等。

  执行文件:奖惩记录表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制度

  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科学地查找、分析和预测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实现最低事故率,达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评价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表的形式,评价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客运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

  第二条评价方法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联合业务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同时进行(需要避嫌的岗位内容,由其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代替评价)。

  2、公司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指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分表,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各项评价的实得分为相应各子项评分实得分之和。

  3、各评分项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第三条评价等级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项指标评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等级严格按照内部评价评分表所实得的分数划分。

  第四条奖惩

  但凡在公司内部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后勤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内部评价评分表

  第五部分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驾驶员聘用制度

  公司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好“四定两统一”工作,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发车时间,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相关规定,制订以下驾驶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才可以获得面试资格:

  (一)招聘方式:行政负责人通过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平台进行招聘;

  (二)面试:行政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的驾驶员条件要求,面试人员基础情况和工作背景;车辆技术管理员实操考核驾驶技术和安排驾驶实操试工;

  (三)试用录用:行政负责人办理入职手续及岗前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试用,按照“驾驶员行为考核项目”进行追踪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初次聘用的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驾驶技术过硬者,记录良好者适当放宽要求;

  (二)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持A1照三年以上且有二年以上的大客车安全驾驶经历,要进行道路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聘请的驾驶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和管理;

  (五)掌握相关道路乘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乘客急救基本知识;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和再继续教育;

  (七)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行为;

  (八)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等记录;

  第三条驾驶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附件:面试记录表

  第十七章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有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制度,特制定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组织和培训,培训的实际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员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按照规划路线实际跟车培训指导;制度规程部分由行政负责人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二条驾驶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应在此基础上实际跟车实习,提前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包车线路情况。

  第三条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落实。

  第四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五条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签到及培训记录在案。

  第六条新进驾驶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八条具体培训内容。

  (一)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三)行车安全告知知识、乘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四)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五)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六)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场等理论知识培训;

  (七)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及日常安全检查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八)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九)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执行文件:岗前培训课件

  岗前培训试题

  第十八章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组织,培训教育及考核的实际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车辆技术管理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程等理论部分由行政负责人执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行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每月20日前)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各类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驾驶经验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训练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要求予以处罚。

  2、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接受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的教育培训(可以通过网络形式)。

  3、督促驾驶员及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内要求的企业驾驶员执行内容,及交管部门最新下发的文件和事故案例等。

  第二条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

  1、考核对象:公司所有参加培训的驾驶员。

  2、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公司微信群公布。

  3、培训及考核档案保存:驾驶员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有行政负责人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执行文件:各期培训考核试卷

  第十九章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目标考核制度。

  驾驶人员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执行,考核结果向公司微信群发布,有疑问人员及时反馈核实,再确认结果。

  第一条考核内容:驾驶员违法违规情况、交通事故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发现的违规驾驶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二条考核周期每个季度一次。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结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违反以下考核条款者,依据情节严重情况及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结果等实际情况,给予绩效考核罚款,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三条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客户满意度调查为依据)。

  (二)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三)是否服从公司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四)是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收车后能否及时将日志填写好后交于车辆技术管理员。

  (五)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六)是否按时参加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第四条对驾驶员的驾驶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违法行车。

  (二)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第五条对驾驶员的安全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二)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三)是否按时定点加油,应在油燃料使用定额标准内做到安全行车。

  第六条对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二)是否做到不公车私用。不得私自用车或擅自把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执行文件:驾驶员季度考核表

  第二十章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规范驾驶员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档案是公司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行政负责人在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员个人经历、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行政负责人为每位驾驶员建立人事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身份证;2、入职登记表;3、劳动合同;4、与公司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5、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无事故证明。

  第三条安全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第四条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一)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员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按岗位编号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目录》,以便查询,驾驶员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要及时更新,驾驶员信息档案应当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无三年无事故证明、体检表、内部奖惩、诚信考核信息等,交由行政负责人统一保管。

  (二)辞职、辞退驾驶员档案提出来,单独保管。

  (三)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的,行政负责人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执行文件:驾驶员人一人一档

  第二十一章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

  公司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为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强化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安全驾驶记录及日常考核情况建立调离合辞退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行政负责人将依法予以辞退相应驾驶员。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

  (七)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八)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

  (九)驾驶拼装的车辆或者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十)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

  (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十二)车辆因带“病”行驶发生事故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十三)驾驶员如有出现不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听从统一调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有虚报个人信息资格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十四)其他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第二条公司将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由行政负责人及时出具书面解聘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当事驾驶员手中,予以正式解聘。

  执行文件:解聘通知书

  第二十二章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跟制度由车辆技术管理员执行,对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诫,预防驾驶员酒后、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上岗驾驶车辆或者上岗前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条告诫内容

  1、出车前确保驾驶员驾驶车辆有效证件齐全,并做好出车前检查,否则拒绝出场。

  2、出车前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是否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

  3、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服用影响驾驶药物、或情绪不良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处理,暂时不予发车,待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4、下雨天气或高温炎热天气,出车必须检查安全防滑、消防器材、安全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5、驾驶员执行驾驶任务时,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保持中速行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第三条告诫程序

  车辆技术管理员在出车前可通过现场面对面、视频、电话、微信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

  1、车辆技术管理员每天对所有出车的驾驶员分别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诫,针对不同驾驶员和每天的天气、路况、规划不同的重点告诫内容。

  2、车辆技术管理员观察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和情绪表现,确定是否适宜驾驶车辆。

  3、辆技术管理员询问了解驾驶员的休息与睡眠,是否饮酒和服用药物等情况,确定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4、车辆技术管理员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证件是否有效齐全,车辆当日安全检查是否合格等。

  5、建立安全告诫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驾驶员姓名、驾驶车辆车牌号、运行路线;告诫时间、告诫方式、地点;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

  6、告诫结束后或特殊情况处置完毕后,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告诫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

  执行文件:驾驶员询问告诫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等各类道路运输企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

  1.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风险。 2.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确保人员按照规程操作。

  2.加强车辆和装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

  3.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

  一、安全培训计划

  1.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职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安全防范知识等。

  二、安全培训方式

  1.实施定期集中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 一、事故报告与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机构。

  2.对事故责任追究,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二、应急演练与预案更新

  1.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及时调整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评估

  一、安全监督机制

  1.建立内部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违规处理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2.对严重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结语:

  以上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实施,为员工和财产安全提供全面保障。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 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必须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严禁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6)生产和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层次的责任及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有效管理明确职工的安全生产义务

  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本企业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

  统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数据和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

  制定本职责内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内职工进行指导、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环节,要从生产计划开始,明确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时间发现的负责立即通知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处理事故的企业,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巢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喳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诗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范围、内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经过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实施,并于实施后进行评估。

  四、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司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相关政策规定

  五、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制度内容

  1.总则

  企业领导应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政策和标准,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包括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员工等多个责任主体,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3.安全生产标准

  企业应制定一套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员工操作时符合国家安全制度要求。

  4.安全出口与消防设施

  企业应安排合理的安全出口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使得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快速地安全疏散。

  5.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处理事故。

  6.安全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企业应实施定期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安全。

  八、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实施该制度时,企业应严格遵守上述规范,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二、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

  1、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化工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在生产车间设置标准化管理岗位,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3、成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出具体的标准化管理目标和计划。

  三、标准化管理流程

  1、标准化管理的流程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2、制定阶段: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

  3、实施阶段:将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落实到化工生产过程中。

  4、监督阶段:对落实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的过程进行监督。

  5、改进阶段:根据监督结果,制定改进方案并执行。

  四、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对标准化管理的过程、计划、检查、评估等进行记录。

  2、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测。

  3、提高员工标准化管理意识,进行标准化管理培训。

  4、根据监督结果,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标准化管理评估

  1、设立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体系,对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收集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3、通过评估,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化工生产的安全。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审批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裁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副总裁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生产副总裁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

  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特别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

  四、催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五、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六、组织定期或者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者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二、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即将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三、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四、应当时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六、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

  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参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议;劳动保护用品的审议。

  八、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三、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五、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即将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七、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暂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八、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者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者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催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四、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时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五、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七、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三、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时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八、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住手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

  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住手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

  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生产技术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裁、生产副总裁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者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设置生产技术部总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

  第十五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先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先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锅炉工、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时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安全技术考核:

  一、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和北京市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二、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一、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即将纠正。

  二、由于设备设施、路线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即将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即将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三、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即将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三、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普通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暂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暂时用电路线。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章建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等工程项目的安全与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第四十九条在各类项目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有效;

  二、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

  三、施工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公司暂时出入证;

  四、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记录。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施工现场必须有一位专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五十一条施工现场不得冒险作业。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沟、口、孔、洞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现场周围实用电设施的,应采取断电或者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有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作业者必须有身体健康,有高空作业常识的人担任。作业者不得饮酒;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第五十三章有下列情况,禁止高空作业: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二、登高梯子间距大于40cm或者捆绑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无人监护的;三、作业面下方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外;普通高压电线2。5米以外,无安全措施的;

  五、天气恶劣(如风6级以上、雨雪天气等)影响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业器具不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

  第五十四条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五十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的管道、电杆、机电设备、生产性建造物做吊装锚点;利用厂房预埋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施工现场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

  第五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经有关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一章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条危险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等性质,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坏。因此,对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别储存;必须有明显标识。库存量不得超过有关安全标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两本账管理。

  第六十条有毒有害物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领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有主管部门两人签字,方可发放;使用后的废液必须严格保管,定点回收处理。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条依照《宪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应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六十二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时,必须同时设计、审查、严守安全卫生设施。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参加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凡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第六十三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及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4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与分工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3.2安全部

  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3相关部门

  公司各部门、车间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会议分类

  1、公司级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政府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

  2、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或部门指派下属装置岗位专业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车间级安全会议。各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4、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调度会议,交接班会、现场事故分析会等

  4.2会议内容

  1、公司级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2、部门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安全工作任务,传达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车间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规定,公司、部门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4.3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究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赋予实施。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到达会议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填写《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无故缺席人员将对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正常情况下每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月召开一次,车间的安全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公司每周二下午召开生产平衡会,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协调解决与生产有关的问题,包括安全事宜。办公室保持会议记录。

  7、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安全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车间级安全会议由车间主任担任。其他现场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执行《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4.4会议记录及跟踪

  1、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者负责完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妥善保管;

  2、会议组织者或会议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会议决议的跟催,并负责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领导汇报。

  5相关文件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到表

  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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