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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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实验室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实验室管理制度1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帐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药品、试剂、玻璃器皿的消耗。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七、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九、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十、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十一、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二、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管理制度2

  1、学生要服从老师统一安排,认真听取老师关于实验操作程序、要领和注意事项等的指导,严格按照教学要求正常操作。

  2、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和其它设施。学生若发现仪器原本损坏的,不需要赔偿,但要报请实验室老师登记,并重新领取需要的'仪器。

  3、学生若不按操作要求,或实验时不慎造成仪器损坏、药品损失,应酌情赔偿。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有意拿走仪器、药品或其它公物的,要追究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纪律处分。

  4、教师在准备或操作实验过程中,如有仪器损坏,不需赔偿,但要办好登记手续。

  5、教师因教学需要而外借的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应酌情赔偿。

  6、公物赔偿费须及时上交总务处,并入帐登记。

实验室管理制度3

  1.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1.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1.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1.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1.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1.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1.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1.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2.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2.1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2.药品管理制

  2.1对实验室内易燃、易爆、腐蚀性和剧毒性药品应分类管理并有相应的'药品目录,使用时应做好领用记录(领用人、领用量、领用日期及用途)。

  2.2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

  2.3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应妥善处理。

  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溶解法:对于一些无毒的无机物,在水中溶解度较大的直接溶于水倒掉即可。

  (2)稀释法:对于实验室的无机溶液,无毒无害的就直接加水稀释后倒掉。

  (3)中和法:对于酸碱类物质,可加废酸或者废碱至pH接近7后倒掉。

  (4)烘干法:对于实验室产生的硅胶、已变潮的试剂等,不要丢弃,可以选择适当的温度在烘箱烘干后再重复利用。

  (5)蒸馏法:对于有机溶剂应尽可能采用蒸馏方法加以回收利用。如无法回收,可分批少量加以焚烧处理。切忌直接倒入实验室的水槽中。

实验室管理制度4

  1、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实验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建设和培训。

  2、实验室参加协助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公共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并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6、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如微波消解、特殊样品制备、启动激光、高频脉冲、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镜等安全配置。

  8、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冰箱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9、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2、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制度5

  1、 目的

  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与化验室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化验室对各种试剂药品的管理。

  3、 试剂管理与溶液配制管理规定

  3.1化学药品贮存

  3.1.1 较大量的化学药品放置于药品贮存室中,分类放置。

  3.1.2 贮存室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因温度过高使试剂变质。

  3.1.3 贮存室应干燥通风,避免烟火。

  3.2 试剂溶液贮存

  3.2.1 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都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绝对不允许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标签大小与瓶子相称,标签应书写工整,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标准溶液还应写明标定日期、有效期、标定者,并作《溶液配制原始记录》、《标准溶液标定原始记录》,专用试剂溶液按分析项目分组存放。

  3.2.2 试剂应分类存放,以便使用。

  3.2.2.1 无机试剂分作酸类、碱类、盐类及氧化物等。

  3.2.2.2 盐类按阳离子分类:如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

  3.2.2.3 一般有机试剂按官能团分类:烃类、醇类、醛类、酚类等。

  3.2.2.4 指示剂按用途分类: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物指示剂。

  3.2.3 配制的溶液装在有塞的细口瓶中,需要滴加使用的装在滴瓶中,见光易分解变质的应装在棕色瓶中,如AgNO3溶液、Na2S2O3溶液等。

  3.3 危险药品管理

  3.3.1 危险品的贮存应干燥、通风良好。

  3.3.2 易燃液体贮存的温度不应超过28℃,易爆炸品贮存温度不超过30℃。

  3.3.3 危险品应分类隔开贮存,量较大应隔开房间贮存,量小时亦应设立铁板柜或分开贮存。

  3.3.4 腐蚀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材料作架子。

  3.3.5 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储存于有干燥黄沙的柜中。

  3.3.6 相互接触能引起爆炸的不同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对不能混存。

  3.3.7 贮存室应严禁烟火。

  3.3.8 实验室应设有消防器材,人员应有防火知识。

  3.3.9 危险品分类见附录1

  4、 基本操作规定

  4.1安全操作

  4.1.1 所有药品、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可以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4.1.2 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1.3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4.1.4 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应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柜中进行。

  4.1.5 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砂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1.6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4.2 溶液配制

  4.2.1 配制标准溶液要及时,对于需要长时间放置稳定后方能标定的溶液,更要提早准备。

  4.2.2 标准溶液的配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要求认真填写记录表格。

  4.2.3 配制中所用到的基准物必须烘干至恒重,并准确称量。

  4.2.4 标定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两人各作四平行,取两人八平行平行测定结果的的平均值为测定值。在运算过程中保留五位有效数字,浓度值报出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

  4.2.5 制备的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2%(k=2)。

  4.2.6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的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4.2.7 配制和标定溶液的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应符合GB 6682中三级水的规格,所用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

  4.2.8 所有已标定的标准溶液,必须在瓶外贴上标签,并注明名称、浓度有效期、标定者及标定日期。瓶上原有的标签须撕下。

  4.2.9 除另有规定外,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下(15~25℃)下,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当溶液出现浑浊,沉淀、颜色变化等现象时,应重新制备。

  4.2.10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除高氯酸外,均指20℃时的浓度。在标准溶液标定、直接制备和使用时若温度有差异,应按附录A进行补正。

  4.3 滴定管的使用

  4.3.1 滴定管使用前必须用洗涤剂和水冲洗,如管内壁油污较大,可用铬酸洗液洗净。注意洗碱式滴定管时,洗液不要直接接触胶管。要求洗净后,滴定管内壁不挂水珠。

  4.3.2 滴定管活塞使用前须涂凡士林油,套上橡皮筋,并试漏。

  4.3.3 装标准溶液前,先用标准溶液淋洗2~3次,每次都要冲洗尖嘴部分。

  4.3.4 滴定时速度不要太快,滴定速度一般应保持在6mL/min~8 mL/min,切忌呈液柱流下。读数时要求视线与液面刻度齐平。

  4.3.5 滴定完毕,将溶液装满,用小塑料瓶套在管口上。

  4.4 移液管和吸量管的使用

  4.4.1移液管和吸量管的洗涤:先用自来水洗净,再用蒸馏水淋洗2~3遍,若内壁挂油,可用有机溶剂或铬酸洗液洗净后,再用自来水清洗,清洗后移液管和吸量管应放在移液管架上自然晾干,切忌在烘箱中烘干。

  4.4.2 读数时要求移液管直立,视线与溶液弯月面的底部齐平,读取溶液弯月面的底部与标线相切处刻度值。

  4.4.3 放液时,应使器皿倾斜,移液管直立,管下端紧靠容器内壁,让溶液沿壁流下。放液后停留15s,再将管移去。

  4.4.4 移液管和吸量管最好贴上标签,专管专用。

  4.4.5 为减少误差,吸量管应从最上面刻度为起始点,往下放出所需体积,而不是需要多少体积就吸取多少体积。

实验室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依附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管理制度7

  1、实验前务必预习实验资料,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

  2、学生应排队进入实验室,并按编号就座。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对仪器的使用方法或试剂性质不明确,不得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损坏仪器。

  3、实验时认真操作,听从实验老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仔细观察发生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生意外事故(着火、伤害等)不要慌张,立即报告教师,冷静地予以处理

  5、持续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6、爱护公共财物,留意使用仪器和实验室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7、持续实验室内清洁,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纸和火柴梗等应放入废物箱内。不要随地乱丢。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实验完毕就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做到整齐、清洁。

  8、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给教师批阅。

  9、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10、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后,按规定作来源理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品务必贮放在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

  3、危险品柜要规范、安全,并备有通风、黄沙、灭火器等设施。

  4、要专人保管。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5、危险品的清理务必先上报学校,由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清理。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务必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仪器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掉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持续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务必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务必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持续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务必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持续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资料,充分了解实验目的、资料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务必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务必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实验教师(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带给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用心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持续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

  八、定期向教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状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实验室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实验室管理制度9

  一、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要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柜,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如借用须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5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的防霉、剥制标本的`防蛀,浸制标本的防冻等工作。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管理制度10

  为规范模型制作工作室管理,实现工作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营造一个长期安全有效的教学秩序和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要求所有师生严格遵守。

  一、工作室只提供教学科研、创作实践及对外服务使用,上课时间开放,由专业教师、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学生管理助理员协助管理。非本工作室上课学生不得进入工作室。

  二、进入工作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严禁吸烟及吃零食,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三、工作室设备必须在辅导教师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求助。严禁不规范、超负荷、违规操作或私自使用,出现安全事故或损坏问题将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并且按损坏程度轻重给予相应赔偿。

  四、师生必须爱护工作室内的教学用具及设施,不得随意拆装、搬动或取走工作室的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等物品。对违反规定,损坏教学用具、工具设备或其他公共财物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且承担其引发的后果。

  五、任何人不得随便在产品工作室内堆放杂物,保持室内通道及空间畅通,堵截火灾隐患。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情等意外情况,应保持镇定,正确使用灭火器或采取其他相关应对措施,疏散室内人员迅速撤离并及时报警

  六、由于陶艺工作室使用的陶泥比较容易干燥,学生取完材料后一定要将原材料保护好,学生应该爱惜教学耗材,禁止浪费。工作室器材需要用高压电,学生不能随意动机器电源,如需启动机器要经过专业要是允许方可使用。

  七、工作室上课过程中陶泥材料,雕刻工具,水桶,脸盆等应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工作室使用完毕后,要按操作规范切断电源、归还工具设备、清理使用工具和创作环境并关好门窗,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上好门锁方可离开。

  八、应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工作室的材料、工具、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做好实验文档保存,开放时间、人员入室登记、工具领取归还等相关记录;负责各项实验室物品、设备登记入库管理制度的执行,登记或管理不清造成损失的`,由学生助理管理员负责赔赏;严禁本工作室设备分散他处,学生助理管理员须分类管理,重要设备需入柜加锁。由于管理不力,造成使用障碍的由学生助理管理员承担责任。

  九、防盗是全工作室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爱护公共并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工作室内,离开前请一并带走,如若遗失不予承担任何后果。

  十、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责,管理部门应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模型制作工作室的安全运行以提供教学与科研的正常使用。

  十一、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有关部门。(学院保卫处电话:xxx-xxxxxxx)

实验室管理制度11

  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二、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三、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四、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六、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七、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九、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十、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十一、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十二、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十三、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十四、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制度12

  1、严格执行我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须加强管理、安全存放、责任到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工作。

  3、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订购,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三份交供应科统一办理。

  4、对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正确计量和记载,严格保管。

  5、一般危险品(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领有量不得超过三天。

  6、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必须有负责人审批、限量发放(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双人签名、双人领用。

  7、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使用的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铁柜内,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8、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剧毒物品。确因教学等需要而必须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在场指导,检查使用情况,严格审核使用记录。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严禁把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外。实验完毕,使用剧毒物品后的残液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严禁乱倒乱放。

  9、一般危险品价拨外单位,必须经基建后勤处审批,剧毒、麻醉品应报分管校长批准,并经校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

实验室管理制度13

  01管理制度的基本介绍

  目的:

  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检测工作的规范。

  1、实验室人员的基本规范

  (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全室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对待工作严肃认真,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禁止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4)爱护公共卫生,爱护实验设施,实验室钥匙持有者不得擅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5)进入实验室前更换好工作服,穿戴好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6)实验时应集中注意力,在实验的全过程都应保持高度的谨慎与责任感。严禁在实验进行时不加看管,甚至擅自离开实验现场,违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公章制度;

  (7)实验室内的物品,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出室外。

  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1)所有仪器设备配备相应的设施和环境,并有相应的规定;

  (2)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获得相应技术资格后经批准方可操作。检测人员操作时,应依据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3)所有检测仪器应保证符合检定/校准/检验的规范要求,并在有效期内开展检测工作,若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超出有效期,禁止出具检测报告;

  (4)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本单位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本单位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6)仪器设备存在故障时,填写《仪器设备故障申报与维修记录表》经批准后,维修人员方可对故障仪器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后填写维修记录。必要时报请仪器公司派人维修;

  (7)仪器设备维修后由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并报总经理和实验室主任;经修复后的仪器,须先经过检定/校准检验并证明符合要求、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8)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建立使用技术档案,从购置报告到报废处理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应成为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9)因违反管理规定和使用说明,造成设备损坏或损毁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与样品检测过程相关的人员,严格执行“检测工作程序”,并保管好检测样品,以确保检测过程中的样品追溯性;

  (2)客服人员负责客户送检样品的接收,按照统一的编号进行登记、标识,同时检查样品外观是否与样品物性一致,是否有特殊保存条件及其它要求,并在《样品检测委托单》中予以记录;

  (3)对于样品不稳定、样品量有限或客户不愿意留样的,应向客户声明本单位只对本次检测的结果负责,不再接受对该样品的复查检测;

  (4)客服人员应填写《样品传递单》,并将其和《样品检测委托单》、样品一起送达相关检测室或机加工室。如果检测样品量足够,每份样品都要在样品保管室;

  (5)每一次交、接样品的经手人,必须在《样品传递单》上签名和填写交接日期;

  (6)样品在各仪器室时,未检测样品应放于标有“未检样品”标志的区域,已检测样品应放于标有“已检样品”标志的区域。对于保存条件特殊的样品,检测人员必须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保存条件保存;

  (7)对于已完成检测项目的样品,业务室人员在实验室交回时应标记其状态为“已检”;

  (8)检测任务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后,对稳定的样品一般保管1个月。特殊样品保存期限由公司接洽人与委托单位送样人协商确定。

  4.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规定

  (1)依据实验室检测任务,试剂药品管理员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上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再依据公司采购流程进行;

  (2)试剂药品由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5)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6)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试剂;

  (7)所有药品、试剂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安全、过期;

  (9)标准物质应按实验室程序文件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标准物质的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1)本管理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使用危险化学品,要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

  (3)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实验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方可参与有关实验;

  (4)须经常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危险化学品规范化存储和使用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对危险化学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专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安全措施,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6)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物质不同特性分类、分项存放,性质或防火与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对存放中的危险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存放地点要安装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盗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7)转移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妥善包装,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过程须派专人随行监管。

  02安全管理的基本介绍

  目的:

  维护实验室人员安全,保护实验仪器设备,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事故种类:

  1. 机械伤害:人员摔伤、砸伤、机械伤害等;

  2. 火灾伤害:高温伤害、着火伤害、火灾伤害等;

  3. 爆炸伤害:高温爆炸、易燃易爆气体爆炸、高压爆炸等;

  4. 中毒伤害:有毒液体伤害、有毒气体伤害、空气有毒介质伤害等;

  5. 触电伤害;

  6. 化学伤害:腐蚀。

  1.机械伤害的预防

  (1)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

  (2)高处物品摆放要整齐、牢固,试验台物品摆放要整齐、牢固,防止物品掉落;

  (3)实验室设备操作前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4)操作设备前,需配置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盘好头发;

  (5)设备管理员仪器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有记录,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6)除本实验室人员及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特殊需要进入检测区域的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专人陪同同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

  (7)与检测无关的用品一律不得带入检测室,也不准随意将检测室用品带出室外。

  2.火灾伤害的预防

  (1)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由安全员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安全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3)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严禁用电炉、烘箱等辅助设备热饭、取暖等。

  (5)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6)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7)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供电系统。实验室安全员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爆炸伤害的预防

  (1)实验室高温设备在加热的过程中下部需要垫隔热垫,防止由于温度过高使试验台台面发生爆裂,加热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可离开,全程监控温度的变化,以防容器或者器皿因超过温度限制产生爆炸。

  (2)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环境必须适宜,温湿度处于监控状态。

  (3)易燃易爆物品应进行有效的隔离,避免火源等引发爆炸的条件。

  (4)实验室加热、用火之前,必须核实实验中的物品,以防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于实验室中,遇到火源产生爆炸。

  (5)气瓶等高压容器,使用时应远离火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挂上警告标志。

  (6)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7)面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做好必须的记录,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操作人员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中毒伤害的预防

  (1)实验室中的有毒介质的存放、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本公司的规程,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督,每个过程都有记录,每个过程都有责任人。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吃食物、饮水等。

  (3)有毒介质的实验室需进行有效的隔离,防止有毒介质的扩散。

  (4)有毒介质的实验室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需穿戴防护用品,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人员中毒现象的发生。

  (5)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废液、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

  (6)各相关实验室应对无机液体、有机液体和固体废物三类废弃物先进行分类存放,暂储于专业的废液缸(瓶)中,容器应有标签,到一定量时进行密封(如瓶装,贴标签),然后置于化学废弃物箱。

  (7)严禁将实验废弃物倒入自来水下水道或普通垃圾箱等处。

  (8)对于产生有害废气(如挥发性的溶剂、分解产物、反应物等)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安装通风、排风设施,必要时需安装废气吸收系统。

  5.触电伤害的预防

  (1)实验室中所有的仪器设备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防止因漏电引起触电伤害。

  (2)用电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供电系统。实验室安全员应定期对电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定期检查设备的电线、电缆,如发现老旧现象,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更换,防止触电伤害的发生。

  (4)仪器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拆机修理。

  03实验室人员的基本要求

  目的: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证检测结果及数据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保守国际机密,保护客户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证实验室活动的快速、准确。

  1公正性

  (1)所有员工参加进行公正性教育,并评价其效果。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公正性教育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

  (2)所有的检测仪器,按规定经国家授权的机构检定或校准,或经本公司自校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并保证按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有效性。

  (3)所有的检测工作,都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持证上岗、按仪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程序完成,保证为所有客户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4)本公司工作人员对检测活动及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本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测活动过程中做到以下“七不”:

  ——不阻拦客户对相关检测的质疑,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客户的质疑。

  ——不接受客户检测费以外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参与客户的商业活动。

  ——不得将客户送检的产品和技术资料作为技术和产品开发对象。

  ——不参加受检样品的研发、生产、监制和销售。

  ——不允许参与送检产品的技术咨询。

  ——不暗示客户接受任何不合理的附加要求。

  ——未经客户的同意,不对其送检样品(产品)进行公开评价。严格执行对样品接收、检测和结果处理、检测报告等项业务的管理。严禁私下承接检测业务。

  2信息和数据安全

  (1)公司所有员工均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客户、委托方和公司内部的机密信息。

  (2)不得将客户送检的样品和技术资料用于本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开发,不从事、参与和受检样品相关的咨询活动。

  (3)不得向实验室以外人员传真、复印、借阅保密性技术资料和文件资料;

  不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委托方告知检测结果;当委托方同意检测报告用电话、电子等形式传达时,应有书面委托书;在承担上报下达检测任务的同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予以公布。

  (4)所有工作人员在与客户进行业务交流时,不得泄露任何其他客户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5)严格控制进入各检测区域的外来人员。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检测区域;

  外来人员如参观须向业务室预约登记,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检测区域;客户要求观察为其所做的检测,需经公司批准同意后,指定人员陪同参观,只能参观为其所做的检测工作。

  (6)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对检验数据进行保密,检测过程应对来往人员进行控制,严禁不相关人员靠近和接触检测数据记录。

  (7)计算机和自动检测仪器中的检测数据属于实验室的保密资料,任何人不允许对外拷贝。 3职业基本操守

  (1)公司所有员工的所有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管理体系的规定,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3)检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技术标准、规范及检验细则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对各自检验各自的质量负责,遵守职业道德。

  (4)熟悉检测项目的检测规程、规范标准和要求,按规定检查样品、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各项合格后方可进行检测。如仪器出现故障或对其性能产生怀疑时,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找原因,待其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检测。

  (5)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时要集中精力,一丝不苟,准确读数,认真填写各项记录、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对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资料应认真整理、及时归档。

  (6)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使用仪器设备,精心使用、注意保养、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负责人,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措施。会同有关人员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正常。

  (7)负责本化验室的环境卫生打扫,维护检测环境条件,确保实验室的干净整洁。

  04实验室的风险控制

  目的:确定实验室的防护等级,建立安全防护机制,配备适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风险的分类

  (1)人的风险:组织结构不合理、人的思想、实验活动不遵守规范引发触电、火灾、中毒等;

  (2)设备设施的风险:设备设施固定不牢固、设备设施老旧、设备设施保养不到位等;

  (3)环境的风险:实验室交叉感染、实验室器皿未清洗干净等;

  (4)试样的风险:试样本身的缺陷、试样搬运、试样保管等;

  (5)药品的风险:有毒药品的保管不当、使用不当、药品的毒性、腐蚀性等;

  (6)试验方法的风险:方法不当、违背标准规定的方法、方法偏离等;

  (7)自然灾害的风险:火灾、触电、地震等;

  (8)报告的风险。

  2. 风险的控制措施

  (1)消除来自实验室的危险源

  实验室摆放整齐,设备进行良好的接地等。

  (2)使用替代物来降低风险

  比如选用无毒或者低毒的化学药品代替高毒的化学药品。

  (3)使用替代方法来降低风险

  比如用其他方法产生有效成分去代替危险度较高的物品或者方法。

  (4)隔离危险源来控制风险

  比如有毒物质必须放在药品室内,放射源放入专用的保存盒内。 (5)应用工程进行控制、抑制或者减少接触

  比如加强通风,减少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等。

  (6)采用安全工作行为最小化接触,包括改变工作方法

  比如穿戴防护用品,减少人员与有毒有害物品直接接触等。

  (7)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比如加强设备的牢固、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缆等。

  05检测报告的出具流程

  检测报告是检测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所有工作的目的和核心。

  1原始数据的收集

  (1)检测委托单

  包含开具报告所需的公司名称、地址,试样状态、试样尺寸、检验项目、检测标准、试样数量及其他要求等;

  (2)检测原始记录表

  包含检验检测项目的所有原始数据记录;

  (3)试验后剩余试样

  查看取样位置或者直观的试验结果,试样检测后的状态等;

  (4)设备使用记录表

  设备名称、设备状态等信息;

  (5)试验环境记录表

  试验时的环境记录等信息;

  (6)检测报告的统一格式

  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统一格式。

  2检测报告的基本流程

  (1)检测报告必须由参加检测的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依据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内容编制和打印,除签名外不准用手写,其编号要与原始记录有关的同一样品的检测资料编号一致。编号规则与样品编号规则一致,但不涉及样品序列号。

  (2)为保证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并对检测报告的质量负责,报告编写人在写完报告后,应进行检查核对(包括报告格式和有关记录文件的完整性),确认无误后交其他有能力检测人员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3)技术负责人或其他检测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测报告所依据的标准、检测方法,检测报告所附的数据、图表、曲线等与检测原始记录是否一致,数据的修约和不确定度的表达是否符合规定等。

  (4)审核后的检测报告由公司授权签字人签发。

  (5)业务室盖检测专用章、CMA章。

  3检测报告的发放和存档

  (1)检测报告的发放

  ①若需以电话、传真或其它电子方式传递检测结果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传送并做好登记,在传送时应向委托方声明:所发内容只做参考,以正式书面报告为准。

  ②若以邮寄方式发放证书/报告时,报告发放人员负责报告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并在发放登记表中备注。

  ③若客户到公司现场取检测报告/证书时,业务室以客户提供经双方签字的样品检测委托单为依据发放报告,并在发放登记表记录。

  (2)检测报告的存档

  ①报告一经发出要在半个工作日将需要保存的全部材料存档。

  ②检测报告存档次序为:样品检测委托单、合同评审表(适用时)、报价单(适用时)、发出报告的全部复印件、原始记录。

  ③检测报告相关资料保存六年。

  ④检测报告属保密范围,不得随意查阅,如工作需要,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任何人不得在检测报告上做任何涂改。

实验室管理制度14

  (一)、采购与审批

  科主任根据需要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交由院领导审批,批核后由科主任与供应商联系进货。

  (二)、验收与登记

  仓管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将入库数据登记。

  (三)、贮存

  冷藏试剂统一存放在艾滋病病毒(hiv)实验室专用的冰箱内,冷箱保管及温度控制由仓管负责人负责。艾滋病病毒(hiv)试剂一般应2~8℃避光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出库管理

  各室提出试剂申领,仓管人填写出库单据,认领人签名后出库。

  (五)、其它

  1、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2、仓管人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3、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4、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实验室管理制度15

  学实验室的一般安全常识

  一、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二、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三、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四、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五、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六、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七、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八、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溶液溅出伤人。

  九、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十、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气口对人。

  十一、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

  十二、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3、Br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三、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四、化验室中应备有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十五、每次试验完毕后应检查水、电、煤气、窗、门等,确保安全。

  第二节化验室的安全守则

  化验室经常使用水、电、煤气,并接触各种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室内设有电热、高温设备及精密仪器和贵重器皿。为了做到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个人的安全,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守则和规章制度。

  一、经常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

  二、严格遵守测定项目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做好各项记录。

  三、配制各种试剂都应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方法、日期及配制人员。标准溶液还应注明标定时间,所有试剂用后不准倒回。

  四、配制发热量大的试剂,如苛性碱、H2SO4等,均需在耐热器皿中进行。配制H2SO4要特别注意将H2SO4往水里注入,不准反过来操作。

  五、一切发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如产生HCN、NO2、H2S、磷化氢(PH3)、砷化氢(AsH3)、Br2以及有腐蚀性酸雾、硫酸烟、高氯酸烟、氯化氢等,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六、酸、强碱和有毒试剂,不得用口在移液管上吸取,操作易发生崩溅性的试剂或启开易挥发性的试剂时,不准对着人身进行。

  七、强碱性溶液,不得用玻璃磨口塞,强碱、强酸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内。

  八、试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油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地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九、在蒸馏可燃性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管内,并确信水流已正常时,再加热。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管的正常工作,甚至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于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并待冷却后再进行。

  十、点燃煤气时,应先将调风门关上,然后调风量。熄灭时也需先闭调风门,以防火焰侵入造成内焰,发生火灾或爆炸。

  十一、用电前,必须检查各开关,更换保险丝不得随意加大,仪器设备漏电或发热时,应切断电源,经检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二、离开实验室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好,仪器药品放回原位。

  第三节废液处理的方法

  一、酚

  高浓度的酚可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二、氰

  氰化物的稀溶液可加入氢氧化钠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几克高锰酸钾(以3%计),?使CN-氧化分解。如CN-含量高,可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先以碱调至PH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使CN-氧化分解。

  三、汞

  若不小心将金属汞散失在实验室里,如打碎压力计、温度计及光谱分析操作不慎等,必须立即用滴管、毛笔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过的薄铜片收集起来用水覆盖。散落过汞的地面应撒上硫磺粉或喷上20%三氯化铁的水溶液,干后再清扫干净。如果室内的汞蒸汽浓度超过0.01毫克/米3,可用碘净化:即将碘加热或自然升华,碘蒸汽与空气中的汞及吸附在墙上、地面上及器物上的汞作用生成不易挥发的碘化汞,然后彻底清扫干净。

  含汞盐的废液可先调节pH至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硫化铁将水中悬浮的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清液可排放,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

  四、铬

  铬酸洗液如失效变绿,可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锰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废液可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Cr4+到Cr3+,再用废碱液或石灰中和使其生成低毒的Cr(OH)3沉淀。

  五、砷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氧化钙,调节并控制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有Fe3+存在可起共沉淀作用。也可将含砷废液PH调至10以上,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溶、低毒的硫化物。

  六、铅、镉

  用消石灰将废液PH调至8-10,使废液中的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

  七、综合废水处理

  试验室的混合废液可用铁粉法处理,此法操作简单,没有相互干扰,效果良好。

  调节废水的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用碱把PH调至9左右,继续搅拌10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以废渣处理。

  第四节高压钢瓶使用规则

  一、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也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烧。

  二、氧气瓶、可燃气体瓶要分类保管。钢瓶应避免日晒,不准放在热源附近,距离明火至少5米,距离暖气片至少1米。钢瓶要直立放置,最好用架子、套环固定。

  三、搬运钢瓶时应套好防护帽和防震胶圈,不得摔倒和撞击,因为如果撞断阀门可能会引起爆炸。

  四、钢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五、开启钢瓶阀门时要小心,应先检查减压阀螺杆是否松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即站在钢瓶接口处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上,以免气流射伤人体。严禁敲打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门,放尽减压阀中气体,再松开减压阀螺杆。

  六、钢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不少于几个公斤/厘米2的'剩余残压,以免充气和再使用时发生危险。

  第五节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办法

  一、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试验时,精力必须高度集中。

  二、接触有毒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三、稀释溶液时必须将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搅拌。

  四、打开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瓶或进行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五、酸、碱废液必须分别存放,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对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不得随意倒入废液桶中,须单独存放,解毒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六、若因酒精、苯或乙醚等引起着火,应立即用湿布或砂土,化验室应备有灭火砂箱等扑灭。若遇电气设备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七、遇有烫伤事故,可用高锰酸钾或苦酸溶液揩洗灼伤处,再搽上凡士林或烫伤油膏。

  八、若在眼睛或皮肤上溅着强酸或强碱,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相应地用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若溅在皮肤上最后还可涂些凡士林。

  九、若吸入氯、氯化氢气体,可即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蒸气以解毒;若吸入硫化氢,气体而感到不适或头晕时,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十、被玻璃割伤时,伤口内若有玻璃碎片,须先挑出,然后抹上红药水并包扎。

  十一、遇有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十二、如不慎发生中毒、烧伤,立即送医院治疗。

  十三、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规定处理。

  第六节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二、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五、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七、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第七节试剂、溶液管理制度

  一、基准试剂应妥善保存,放在干燥器中,避免受酸、碱作用。

  二、配制的溶液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分别存放于磨口瓶、橡胶塞瓶或棕色瓶中。

  三、标准溶液必须专人配制,定期检定,并详细记录。

  四、试剂瓶上的标签必须填写清楚,过期或变质的试剂,一律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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