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热)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五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
为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
1、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2.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建筑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业部应根据分管的业务内容和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本事业部工作考核的一部分。
3、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一、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经理部真诚接受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技术部门的分工,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实行档案统一管理制度。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事业部档案管理质量进行奖惩。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4、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档案工作要纳入项目计划管理,纳入建设管理和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应参加定期工作会议和工程质量评审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工程单项验收和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1、公路建设项目文件应字迹清楚、图片工整、签名齐全、材料精良,不得用褪色的文字材料书写和绘制。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应是原件。
2、做好施工记录、检验和试验记录、竣工验收记录和各种形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总结签证、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设计变更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竣工图纸,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5、编制档案目录、移交单位目录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6、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归档工程档案。
7、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8、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5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七、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八、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附:
1、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图
2、工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图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7
工程档案是工程部运行管理楼宇建筑设施和设备的基本依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档案目录管理
1、工程档案管理采取纸页档案和计算机档案并行管理方式,基础档案材料要保留纸页档案,过程性档案要逐步向无纸化档案过渡。
2、工程档案设置三级目录,第一级目录为类别目录,第二级目录为程序文件目录,第三级目录为工作单目录。 3、项目文件设置应与上一级文件目录设置一致。二、工程档案管理程序
1、工程档案管理责任
(1)工程经理职责:设立秘书档案员;确定文件目录;设置文件安全级别;检查文件。
(2)工程部职责:配合工程部经理。
(3)秘书档案员的职责:档案建立;文件修改;归档;销毁更新;档案数据分析报告;接受经理和上一级档案管理员的检查;检查工程部各级人员的档案工作。
(4)员工责任:认真进行原始资料的记录;
接受各级领导和档案员的工作检查。
2、工程档案管理程序
(1)工程档案的建立
文秘档案员根据经理意见建立各级档案目录并将各类文件、资料、图纸、记录按目录要求存档。档案要予以统一编号,并在每卷首页建立目录清单,同时在计算机中进行目录登记。
(2)工程档案的`存档
工程档案由文秘档案员整理,按规定目录存档。
(3)工程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一般工程档案查阅可向文秘档案员借出,在工程部办公室阅览;若需借阅须在文秘档案员处办理借阅手续。保密档案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可查阅,不可以借阅。
(4)工程档案的更改清理和销毁
原始文件通常不可修改;经工程经理同意,可以修改工程部门的工作文件。工程部档案应定期清理,工艺工作档案到期后应及时销毁,但应保留销毁记录。
(5)上级档案存档
工程部档案应由文秘档案员定期上交物业管理中心存档。
(6)保密等级设置和更改
涉及到物业管理中心、项目部、工程部机密的技术和经济档案,如委托管理合同、原始图纸、技术改造方案和图纸、工程招标标底、施工合同书等应设置密码,其保密等级和密码及其修改由工程部经理决定。
(7)计算机档案管理
工程部档案应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由文秘档案员设置目录菜单,将档案或目录及时录入计算机中,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和信息传递。
(8)图书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部购买的技术图书由文秘档案员登记归档,制定图书借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借阅。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煤矿安全技术工作专项监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我矿技术档案的管理,做到技术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
2.技术档案是在生产、建设、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制度保存起来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形式有图纸、图表、文字、声像等。主要种类有生产、基建、地测、设备、安全、选煤、能源、环保等。
3.技术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档案是企业的宝贵材富,各单位要对技术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高度重视。
4.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任何个人不得将企业技术档案据为己有。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由热心档案事业,由具有较好档案管理基础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
1.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作好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系统。
3.归档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格式的有关要求,书写工整,适宜长期保存。
4.归档时间:生产技术文件材料,次年一季度归档;科技文件材料,成果鉴定后一个月内归档;基建文件材料竣工验收前归档,底图两个月内修改归档,设备仪器文件材料试车合格后归档;外购设备技术资料,开箱时立即归档;委托外单位设计的成套图纸资料,进矿时首先归档一套。
5.归档份数:一般档案归档两份;重要档案归档三份;需要向上级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归档三份;声像资料全部归档。
6.,地测科、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分专业设立技术档案室,生产中正在使用的技术档案分别存放在各生产科室档案室,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将技术档案移交矿档案室。
第三章分类目录与检索
1.技术档案的分类要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便于保管、查询、利用的原则。
2.技术档案分类编号严格《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执行。
3.各类技术档案要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应用计算机存贮和检索档案。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借阅
1.接收技术档案必须认真验收,确保技术档案的成套性和完整性,并办理交接手续。
2.存放技术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排架一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3.借阅技术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4.职工调离本矿必须归档所借技术档案,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后,方可办理离矿手续。
5.蓝图按四号图大小,琴式折叠装盒存放。
6.底图一律不得外借,并严格保持与蓝图的一致性。
7.每年对所存技术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对所有受损技术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8.技术档案库房要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等的安全措施。
第五章保存期限与密级
1.保存期限:在生产建设和科研中需要长期利用的技术档案,列为永久保管(50年以上);较长时间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
长期保管(16~50年);短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15年以下)。
2.技术档案鉴定每3~5年进行一次。
3.技术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慎重。对通过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必须登记造册,经总工程师和主管矿长批准后,由保卫科和档案室共同监督销毁。
4.档案密级:技术档案共分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确定标准严格按《科技保密条例》执行。绝密档案不准外借,经主管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可以在档案室查阅,如需摘录,必须登记;机密档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在档案室查阅或借阅;秘密档案持本单位证明信可以到档案室查阅或借阅。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
1.对于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技术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技术档案,涂改伪造技术档案,出卖技术档案,倒卖技术档案或擅自把技术档案卖给外国人,携带禁止出境的技术档案及其复制品出境,玩忽职守造成技术档案损失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凡使用技术保密档案者,必须承担保密义务,如果造成失密或泄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9
1、保卫部档案建立在本部门办公室(原则上由秘书管理);
2、消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验收报告;防火检查记录单;火险隐患通知单,向上级呈送的各类消防请示和报告,各级消防组织、灭火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
3、内保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政审,公安机关对案情案卷,保卫部对案情的调查案卷,公安机关出具的传唤、搜查、逮捕、拘留、劳动教养通知书,司法机关送达的判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外调介绍信,案情通报;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
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
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
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
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
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
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
9、施工记录
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
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
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4、结构吊装记录
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
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
37、竣工验收报告
38、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1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收发、借阅、保管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和竣工后的图纸资料管理。
3、引用文件
无
4、定义
本程序所述“图纸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的各类设计图纸(含电子文件、效果图等)、设计变更通知及其它有关工程项目方面的文件资料。
5、职责
5.1行政部负责审批机密图纸资料的借阅;
5.2工程部经理负责签发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并对常规文件拟定发放清单。
5.3工程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发、编号、登记、复印、盖章、归档保存和借阅管理,并负责定期清理工程档案,按要求及时移交公司总部档案室存档。
6、程序
6.1图纸资料的发送、登记、归档
6.1.1工程部调查地产窗口各部门所需图纸资料的数量,填写《图纸资料发放清单》,交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
6.1.2工程部将图纸资料按审核后的《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及规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图纸编号表》(由工程部人员制定)编号、盖出图章、复印后发放,同时填好《发文记录表》。
6.1.3凡是工程部发送的图纸资料,必须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原件存档。
6.1.4工程部至少每六个月清理一次工程档案,对已竣工项目的工程档案,填写《文件移交单》)移交公司总部档案室档案员归档。
6.1.5工程部在进行图纸资料管理时,应按工程所在区域分类,如“书香桃苑一期”,再于同一地域的图纸资料中按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分类集中保存。
6.1.6工程部对库存的有关资料进行编目,填写《工程资料一览表》,以便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
6.1.7工程部所存资料以简单、易查为原则进行有关资料的标识登录,以方便查询资料达到快捷目的。 6.2图纸资料密级的确定
6.2.1图纸资料密级由工程部经理确定,并在《图纸资料发放清单》中注明。
6.2.2密级分机密和非机密两类。
6.3图纸资料的借阅
6.3.1相关部门借阅非机密图纸资料时,由工程部填写《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并须由借阅人签名。到期归还时,须签名确认。
6.3.2借阅时间超过三十天者,须由部门负责人在《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6.3.3机密资料通常不予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由借阅人填写《工作传签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再按6.3.1~6.3.2办理借阅手续。
7、记录
《图纸发送登记表》、《发文记录表》、《文件移交单》、《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工程资料一览表》和《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由工程部资料员保存三年。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的发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项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安装的文件编制、归档、收集和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直接领导,负责收集整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付款、结算、决算、验收等相关信息。接收和审查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统一整理接收的资料。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工程档案,并进行分类、整理和管理,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和借阅。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员在收集工程资料后,应按项目的逻辑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收集缺失的资料,使工程资料完整、有逻辑。
3.4根据工程的'特点,现场工作人员将在适当的时候向项目部移交工程资料,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对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并对保存的资料进行标记,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3.5项目部统一移交资料后,重要的和日常使用的资料应及时归档,便于资料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保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对项目部移交的资料进行登记,并将移交的工程资料单独分类存放。
3.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工作。原始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的复印件供借阅者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外报送的文件,要做好说明,并注明理由。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建设、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向现场人员移交相关资料;同时,档案收集人员应收集并督促资料移交人员及时移交资料,工程资料应先收集、整理、分类,再移交给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项目的每个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文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收方必须做好资料的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商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并提交给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基础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按专业系统进行规范。
4.7档案整理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的原始整理依据,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调试和维修中形成的文件应按项目进行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论文的构成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完整特征,保持论文中文件的有机联系,做到分类科学,论文构成合理;法律文件和手续齐全。满足档案管理的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项目文件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文件编号、文件标题、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录、备注等。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的更改原则上应由原批准人或按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更改后已审批的文件应及时移交给档案收集管理员,由收集员移交给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合同是项目的重要信息。作为项目实施和工程价款支付的基础,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是项目管理的重点。
项目合同一经批准签订,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收集移交档案室,并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变更后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掌控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管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紧要包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紧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紧要职责包含: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适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需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紧要事件备要”,紧要内容包含: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紧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搭配。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确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需保管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需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需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当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全部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全部档案不得任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需妥当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任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适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供应、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适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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