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4 23:35:58 好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购进药品应根据市场需求、药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进货数量,药剂科采购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

  2、药品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为近效期,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一式三份,并于每月1号前报质量管理负责人、调剂人员各一份,一份存档。养护员要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

  3、药剂科对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并有相应的记录,调剂员对近效期药品积极采取催销措施。

  4、药品调剂员人员应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过效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做销毁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放入不合格区,并依照相关规定,报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不合格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的原因,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等。

  7、退货的药品等同于进货。应有记录,对于退货药品,应先放在待验区,并进行严格检查,对照药品的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装、药品的性状等,确保药品质量无可疑方可入库。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2

  一、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部。入库和发出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要进行逐一计算机登记。

  二、有效期药品购入、请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存。如发现有效期在6个月内,可尽早拆零促销。有效期药品应按抗生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分类,根据其性质和对储藏条件的要求,分别置于干燥阴凉处(约20℃或冷藏2~10℃)。效期远的药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四、药剂科调剂员发放药品时,必须按药品有效期的长短及入库的.先后,由近及远、顺序发出。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个月30号清查一次,逐药按效期整理,对效期在6个有内的药品及时折价、拆零发放处理(保证商品的拆零质量),促销不出导致过期的申请损耗解决。

  六、有效期药品在效期内发生变质(如沉淀、变色、潮解)或因某种原因超过有效期者,应停止发出使用,并查明原因上报。

  七、人员变动交接时,要清点有效期药品,并双人签字。

  八、药剂科调剂人员要熟悉效期商品库存、发放情况,合理做好进货计划,避免过多效期药品进入科室,造成药品过期变质。

  九、发放到患者手中的药必须估计在药品用完之前并不超过有效期。

  十、效期药品在每个月1号前要上交。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3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定期进行轮换。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4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应急预案制定:包括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的预测和应对策略。

  2、应急组织架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3、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4、设备与设施:确保应急设备的完好,设置清晰的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

  5、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

  6、后期评估与改进:对每次应急行动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优化应急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1、灾害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源,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应急预案编制:详细描述每种情况下的应对步骤,包括报警、疏散、救援和恢复阶段。

  3、应急资源管理:确定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和资金,并确保其随时可用。

  4、应急演练计划:设计定期的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应急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6、法规遵从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7、应急通讯系统: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传递渠道,保证命令的传达和反馈。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5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在突发灾害或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调动和使用救援设备与物资,保障人员安全和降低财产损失。

  内容概述:

  1、装备物资清单:详列所有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包括其类型、数量、存放位置、状态等。

  2、存储与维护:规定装备物资的存储条件、定期检查与维护程序,确保其完好可用。

  3、分配与调用:明确装备物资的分配原则和调用流程,包括紧急情况下的优先级和责任分配。

  4、培训与演练:设定定期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装备使用,并通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响应能力。

  5、更新与替换:建立设备更新和替换机制,根据使用情况和技术进步及时更新装备。

  6、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不同类型的灾害或事故,以及相应的'装备物资应用策略。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6

  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这一制度涵盖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关键阶段。

  内容概述:

  1、预防阶段:强调风险识别与评估,制定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准备阶段: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编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执行应急程序。

  3、响应阶段:明确应急指挥系统,规定应急启动条件,设定紧急通讯机制,确保快速、有序地实施救援行动。

  4、恢复阶段:规划灾后重建,评估损失,制定恢复策略,以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7

  目的:

  建立药品价格管理程序,确保药品价格正确有效。

  责任人:

  药品会计。

  内容:

  1.采购人员要时刻了解各药品的'市场价格,对变化较大的药品,特别是用量较大及常用药品的价格变动情况每月底向医院汇报一次。

  2.接到各种调价文件后应及时交药剂科主任,重大调价要经过院领导审批。

  3.科主任根据文件要求及时通知药品会计、各药房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盘点,并将盘点数据交药品会计及药品采购员。

  4.药品会计在调价后3日内计算出药品调价盈亏。

  5.药品采购根据调价盘点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进行冲减差价或退货。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宜临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

  一、成立药品召回管理小组

  由分管药学部门的院领导及院办公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分管院领导负总责,院办公室统一指挥安排,各部门根据具体分工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药品的召回工作。

  各部门职责:

  1、院办公室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批准及药品召回全过程指挥,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发布和召回过程的控制。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并向患者或使用部门解释药品召回工作的必要性;负责召回药品的存放与管理工作,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通报;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3、医务科负责协调临床科室的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4、护理部协同药剂科开展临床科室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5、财务科负责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

  二、药品召回的范畴

  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

  8、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药品召回分级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级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出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四、药品召回的时限

  1、一级召回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2、二级召回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3、三级召回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五、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

  1、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2、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药品经营过程是否符合GSP规范要求;

  3、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及比例;

  4、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数量、批次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其它可能影响用药安全的因素。

  六、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

  1、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2、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3、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4、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5、危害导致的后果。

  七、药品召回程序

  当有本制度药品召回范畴内须召回药品时,医院应按规定确定召回等级,制定召回计划并发放召回通告,按规定时限开展召回工作,规范处理召回药品,及时整理药品召回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问题药品国家通报,药剂科应及时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登记等待处理。

  2、积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履行药品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3、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必要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操作程序、办法如下:

  ①、临床科室发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后应及时与药剂科联系。

  ②、药剂科派人到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必要时封存该药品。并通知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对药品不良事件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③、如确定为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④、如系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事件,药剂科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4、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应紧急召回

  ①、在门诊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病人本人或家属,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要求返回医院合理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②、住院药房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第一时间通知病区护士,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由护士尽快把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返回药房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八、其它要求

  1、召回药品应填报药品召回登记表,召回药品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剂科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2、属医院工作人员责任问题导致药品召回造成各项损失的,应当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9

  急救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员工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自救互救,减少伤害程度,保障生命安全。这一制度涵盖了预防、应急响应、培训、设备配置和后续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预防机制:强调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应急响应计划:明确在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指南,包括报警程序、疏散路线、急救人员的指定等。

  3、急救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他们在必要时能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4、急救设备配置:规定急救箱、aed等设备的放置位置、数量和维护,确保其随时可用。

  5、事故记录与分析:记录每一次应急事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持续改进急救管理流程。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0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在于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和访客能迅速、安全地获取必要的医疗救助。这套制度旨在预防和减轻意外伤害,提高现场应急响应效率,保护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员工福利的体现。

  内容概述: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药品清单:明确列出所有急救药品的名称、用途、剂量和有效期,定期更新,确保药品齐全且有效。

  2、存储管理:设定专门的.急救药品存放区域,保持清洁干燥,防止药品变质或失效。

  3、训练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急救知识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急救药品。

  4、维护与检查: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盘点,及时补充缺失或过期药品,并记录相关维护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药品使用流程、紧急联络机制等。

  6、更新与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定期评估并更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1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救援队伍的运作效率,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行动。它涵盖了队伍建设、职责分工、训练演练、装备管理、应急预案、通信协调、事故响应以及后期评估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队伍建设:包括人员选拔、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团队成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2、职责分工:明确各级指挥官和队员的'职责,确保在救援行动中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3、训练演练:定期进行实战模拟训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水平。

  4、装备管理:规范装备的采购、保养、更新和使用,确保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5、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科学的应急预案,涵盖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场景。

  6、通信协调:建立有效的通信系统,保证指令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事故响应:规定事故报告流程,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介入现场。

  8、后期评估:对每次救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2

  急救物资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医疗救援,对急救物资的采购、存储、分配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急救物资的分类与清单制定

  2、采购流程与标准

  3、存储条件与管理

  4、分配原则与应急响应机制

  5、使用培训与定期检查

  6、废弃物处理与更新替换

  内容概述:

  1、急救物资分类与清单制定:明确各类急救物资的种类,如药品、器械、个人防护装备等,制定详细的清单,以便于管理和追踪。

  2、采购流程与标准:设定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质量验收、价格谈判等环节,同时制定采购标准,确保物资的质量和适用性。

  3、存储条件与管理:规定合适的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定期盘点和维护,防止物资过期或损坏。

  4、分配原则与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在紧急情况下的`物资分配优先级,建立快速响应的调配流程。

  5、使用培训与定期检查:组织急救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同时定期检查物资状态,确保其可用性。

  6、废弃物处理与更新替换:规范废弃急救物资的处理方式,以及定期评估和更新物资,保持急救能力的持续有效性。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3

  甲方:

  (医疗机构)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注册

  注册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4

  药品淘汰的范围。临床使用量小(连续三个月总量消耗≤45个最小包装单位)并且可以被替代的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严重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讨论通过的新药,在三个月试用期间用量很少(三个月总量消耗≤45个最小包装单位)的品种。

  1、新药引进后,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开始对试用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重点监测。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临床反映大的药品进行汇总,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汇总及处理意见表》。

  3、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有权作出暂停使用的决定。

  4、对于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所涉及的药品,由监察室向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5、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严重不合理使用的品种,院长有权作出行政干预决定。

  6、所有淘汰的或停止使用的药品都应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并说明情况。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15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由市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采购。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2-01

药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2-02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2-04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2-03

药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必备)12-02

[热]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2-04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1-18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11-26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精)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