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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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的作文15篇[优]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化遗产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化遗产的作文15篇[优]

文化遗产的作文1

  长城,是中国文化遗产它代表着中国,因为只有中国的地方才有长城。即使别的国家有长城,但他不是那么壮观所以只有中国才有长城。

  长城有21196.18千米,其中8851.80是主要部分。长城是在八达岭这个地方造成的,其中《孟姜女哭长城》里面的长城就是在这个地方,只不过现在的长城更漂亮美观。长城的石墙是人们用手一块块垒起来的我们能从这里看出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之一。长城这个地方非常的漂亮,他也非常的长中间是人们走的长城,两旁全部都是树木在这里既可以攀登长城又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真是一举两得啊!

  长城是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它是人们造成的.所以非常的珍贵。我希望长城会永远在中国流传下去,因为这是中国最有代表性的事物。

文化遗产的作文2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很多比如:圆明园、颐和园等等,但让我最喜欢的还是北京的故宫。

  故宫位于北京市中心,也称为“紫禁城”。这里曾居住过24个皇帝,是明清两代(1368—1911年)被誉为世界五大宫之一(北京故宫、法国凡尔赛合、英国白金汉宫、美国白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并被联合国利教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故宫始建于公元1406年(永乐四年)1420年永乐十八年基本竣工,历时14年,是明成祖朱隶始建,在元大部宫殿的`基础上兴建,设计者荆祥(1397;1481年,字廷瑞,苏州人)。占地地面78万平方米,是皇帝朱隶始建,用30万民工,共建了14年,有房屋999间半,主要建筑是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

  故宫里很大有96个小殿,分别是:太和殿,中和殿、养心殿、乾清宫、交泰殿和文华殿,武英殿,御花园,金水桥。这些里面有宫和花国还存很多殿,之后是令我惊奇的故宫四门。

  故宫有四个大门,正面门名为午门。其平面为凹形,宏伟壮丽。午门后有五座精巧的汉白王拦桥通往太和门。东门名车华门,西门名历华门,北门名神武门。

  故宫的四个城角都有精巧玲珍的角楼,角楼高27。5米,十字屋背,三重檐迭出四面亮山,多角交错,是结构奇丽的建筑

  啊!我国历史人化文化遗产建筑可真多啊,我爱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的作文3

  美丽的浑河河畔,有一座被称为盛京的古城,7200年前,勤劳的人们在这里创造了著名的新乐文化,两汉时设立侯城,辽金称沈州,元称沈阳路,伪满时叫奉天,清朝时被称为盛京。她就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可爱的家乡--沈阳。

  家乡沈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众多,古遗址、古建筑、革命纪念址等400多处。集汉、满、蒙三个民族建筑风格于一体的沈阳故宫,在中国宫殿建筑中别具风采,是我国现存仅次于北京故宫的最完整的皇宫建筑群。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抱着我领略过故宫。随着大殿前日晷的周期变化,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近些年的大年初一,我都要到故宫游玩,来体味往日和现在的紫去东来。故宫四周有高大的红墙,故宫里面有崇政殿、大政殿、文渊阁。我最喜爱故宫里的十王亭,十王亭的每一个亭里面有不同的旗帜、兵器、铠甲。我觉得兵器中的刀、枪、剑、戟特别好玩,它们的形状不同,使用的方法也不同。每次我都在故宫里面买些仿制精巧的古兵器玩具,放在我自己的房间里,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天天长大。

  家乡沈阳不仅有我喜爱的故宫,还有掩映在苍松古柏之中的东陵、北陵。大帅府等旧址让我们懂得过去,珍惜现在。世博园、皇家极地海洋世界、五里河公园、科技宫等处更是适合我们学生游玩、学习的`地方。家乡沈阳在飞速地变化中,美丽的护城河上游船荡漾,现代化的地铁工程在修建中……我想在网上发布信息,欢迎全世界的同学们来家乡沈阳做客,到时我会做一名出色的导游,把沈阳好玩的地方都介绍给你们,我还会领你们去品尝老边饺子、宋家馄饨、老高太太糖葫芦……

  愿家乡沈阳天更蓝,水更清,好玩的地方更多!

文化遗产的作文4

  说到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有的人会想到宏伟的故宫,有的人会想到敦煌的莫高窟,还有的人会想到风景宜人的颐和园,而我想到的是雄伟的万里长城。

  长城东起于河北省山海关,西至甘肃省的嘉峪关,长城全长约8851千米,宽约5公尺。长城就像一条巨龙,它盘旋于广阔无疆的中华大地上。

  长城的历史悠久。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为了争霸,互相防守,根据各自的防守需要在边境上修筑起长城,其后齐、韩、魏、赵、燕、秦、中山等大小诸候国家都相继修筑了“诸侯互防长城”用以自卫。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接连修缮战国长城,始有万里长城之称。

  长城的防御体系很强,它由各种防御部分组成。其中烽火台是最有名的一部分。烽火台又称烽燧,是为了及时发现敌情、传递信息而设立。如果敌人白天来攻打长城,战士就会在烽火台点燃烽火。如果敌人晚上来攻打长城,就会点燃明火来传递信息。

  站在长城往四周看,可以看到天空那么的'蓝,树木那么的翠绿,和长城组合在一起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

  北京的长城真是个绝佳的旅游胜地,它融入了中国人民的汗水与智慧。我爱它,更为自己身为一名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文化遗产的作文5

  1860年前的圆明园是艺术宝库的一颗明亮明珠,是国人的骄傲,它的一墙一瓦更是中国人民的心血。圆明园既雍容华贵,又温婉多姿,金碧辉煌的殿堂、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这些各式各样的建筑精华都被完美地诠释。而如今残缺的石柱杂乱无章地排列着,入目满是荒凉。

  昔日的东方古国,被西方列强蔑视,他们用炮火翻开了侵略之路。园内的奇珍异宝、青铜礼器统统被英法联军用牲口或搬运工具掠走。这些名副其实的强盗还残忍地放火烧掉圆明园。也就如此,以往一度辉煌的圆明园毁在了贪婪的侵略者手中,变成了一片废墟。

  圆明园的惨痛经历令我思绪万千杀光、抢光、烧光的三光政策,将英法联军的丑恶嘴脸刻画的淋漓尽致。他们眼红中国的物资和各种奇珍异宝,而此时的中国正处在骄傲自大的'阶段,不愿与其他国家有任何往来。造成这场杯具的主要原因在于英法联军的狠毒做法和中国当时的懦弱。

  残缺的历史文化遗产;;圆明园,具有警示作用,它时刻提醒着我们吸取历史教训,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不应骄傲自大,如以往的;天朝上国,也不应封闭自我,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破碎的圆明园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残缺美,独具魅力。岁月漫长,你我互勉,砥砺前行。

文化遗产的作文6

  爸爸去天津学习一年多,妈妈带我去天津探望爸爸。这期间,我们一起去畅游了北京城。

  北京是我向往的地方,听公公说,明朝和清朝的皇帝都在这里办公,每天都在故宫里接受大臣的跪拜和汇报。啊,故宫的历史可真悠久啊!新中国成立后,北京成为了我国的首都。一路上,我的心是那么的激动、兴奋,真想看看我们的首都——北京是什么样子的。记得我二年级时学了《北京亮起来了》这篇课文,课文里写了每当北京夜幕降临时,王府井、故宫、天安门、马路都挂满了霓虹灯,河面金光闪闪,十分动人。我一定会看到这些美丽的景色。

  在北京八天的`时间里,我们先后去参观了长城、天坛、故宫、大观园、颐和园和天安门广场,它们真美!想起来时真好玩,我这么小也和大人一样爬上长城当了一回“好汉”,我真为我能爬上长城而高兴。在那儿我还看到了伟大领袖的题词:“不到长城非好汉”。长城仿佛是一条巨龙,蜿蜒盘旋在崇山峻岭之间;长城又像一条长长的项链,它戴在祖国妈妈的脖子上,真壮美! 爬上长城,眼见树木葱茏、群山巍峨、山川壮丽、气势磅礴,使我进一步理解“自豪”二字的深意,我为中华民族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而自豪,更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医院感到自豪。但当我们参观人民大会堂后,登上天安门城楼,在楼上望下来,车水马龙,人山人海,非常热闹。在楼上往上看,蓝蓝的天空中飘扬着五星红旗,当时那种心情,更是自豪二字未能尽述的。

  天安门城楼金碧辉煌,整个建筑巍峨壮丽,又高又大,雄伟极了。我知道1949年10月1日,天安门广场上升起鲜艳的五星红旗。

  北京,我是多么爱您啊!

文化遗产的作文7

  中国拥有许多世界文化遗产,其中最有名的之一是陕西的秦始皇陵和兵马俑。

  秦始皇陵位于西安以东约40公里处的乾陵山中,是中国第一个帝王陵。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之一,他在位时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工程,包括修建万里长城和统一中国。他的陵墓也非常讲究,包含了大量文物、珍品和武器,以保护他在来世可以继续当权。这个陵墓已经超过2200年,但仍然被认为是中国文化和历史的重要象征。

  在秦始皇陵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兵马俑了。兵马俑是秦始皇为了防止死后被封印而制作的,它们的任务是保护皇帝。这些兵马俑被制作得非常真实,以至于每个兵马俑的面部特征都不同。现在,这些兵马俑成为了中国文化艺术的代表之一,不但在国内受到了广泛的崇拜,同时也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游客前来参观。

  兵马俑的制作过程非常考验工匠的技能和耐心,因为它们需要逐个制作,并且每件中都有很多细节。工匠需要花费数年时间才能完成一座兵马俑。由于它们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它们的位置被隐瞒了几个世纪,直到20世纪初才被重新发现。

  如今,秦始皇陵和兵马俑已成为了无数人心目中的文化和历史瑰宝。这些文物不仅代表了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技术和审美水准,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在世界文化与历史领域的地位。它们的.存在也使我们意识到,历史是由无数个人共同创造出来的,每一代人都应该去传承和发扬这些文化遗产。

  作为一位小学生,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秦始皇陵和兵马俑的魅力和价值。在将来,我一定会尽力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并且向更多的人介绍它们。我相信,只有我们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华文明的发展和繁荣。

文化遗产的作文8

  北京故宫是清明两代的皇家宫殿,旧称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的中心,是历代宫殿建筑的集大成者。北京故宫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年)开始建设,到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成。

  它是一座长方形城池,东西宽753米,南北长961米。故宫内的建筑分为外朝和内廷两部分,外朝的中心是太和殿、中和殿和保和殿,统称三大殿,内廷的中心是乾清宫、交泰宫和坤宁宫,统称后三宫。作为皇宫,故宫是皇权的象征,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蕴含着深刻的政治、文化意义,体现了“皇权至上”的思想。总体规划和布局仍可见“五门三朝”、“前朝后寝”、“左祖右社”体现儒家思想和封建礼制。491年间,先后有24位皇帝在此居住并执政。随着封建帝制的推翻,故宫博物院的成立,让我们更好地传承中华文明血脉的新内涵。

  那时候的`中国,从历史上最强大的王朝到衰弱,清朝大家都知道是灭亡了,那么大家知道明朝吗?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的王朝,并不是唐朝,那时候的中国思想文化冠绝全球、军事实力雄踞世界、文化输出国立彰显无与伦比、国威强盛百战百胜、科技水平领先世界。

文化遗产的作文9

  西湖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区西部,景区总面积49平方千米,有100多处公园景点,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之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西湖还流传着许多的传说,如:玉龙和金凤的故事;苏东坡修建苏堤的故事;济公扶危济困的故事;康熙和乾隆潇洒的身影……这些故事都被人们津津乐道。

  除了这些动人的故事和传说,西湖还有许许多多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最著名的是,一山、二塔、三堤、十景。

  “一山”指孤山。孤山面积20公顷,山高38米,现有胜景30处。孤山周围碧波环绕,山间花木繁茂,亭台楼阁错落别致,是一座融自然美和艺术美为一体的立体园林。流传着“梅妻鹤子”的传说。

  “二塔”指雷峰塔、保m塔。雷峰塔位于夕照山的.雷峰顶上。雷峰塔原是一座八角形、五层砖木结构的楼阁式塔,后遇火只留下了砖体塔身。2002年重建雷峰塔落成。保m塔位于宝石山山顶,与雷峰塔相对,有“一湖映双塔”的说法。

  “三堤”指白堤、苏堤、杨公堤。白堤总长约1千米,苏堤总长约2。8公里,杨公堤总长约2。8千米。其中苏堤和杨公堤上都有六座桥,白堤东端是全国闻名断桥,在那里流传着《白蛇传》的传说。

  “十景”指的是平湖秋月、苏堤春晓、断桥残雪……十个景点组成。凡是来西湖的人都对这十景赞不绝口。

  壮观的西湖,美观的景色,象征着中国文明的西湖,怎能不让人为之心动呢?(此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文化遗产的作文10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xx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xx]18号)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条 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

  (二)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三)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

  (四)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作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七条 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八条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第九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第十条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 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二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和专业咨询。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四条 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六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条 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第十九条 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划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xx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声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在以下领域: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

  表演艺术;社会习俗、仪式和节庆活动;与自然和宇宙相关的知识和实践;传统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几乎没有仅限于单独某个领域的。例如,就一种萨满仪式而言,它是一种复杂的表现,包含音乐和舞蹈、祈祷与歌唱、服饰和祭祀物品,仪式与典礼,及关于人体、自然和宇宙的知识的展现。节日,从它的本质上说,是典型的多种表现形式的综合体:歌曲、舞蹈、戏剧、筵席、口头传统、手工艺、体育和娱乐。两个领域之间的界线是无法外在地强加其上的,而是由每一社团以其特有的方式确定的。某个团体的唱诗在其他人听来可能是歌曲;某个团体定义的“戏剧”可能是其他人定义的“舞蹈”;有的团体可能会在各种形式间做出细微的区别,而有的团体会把不同的表现形式合而为一。

  多数国家已开始识别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识别的范畴在某种程度上与公约所阐述的不同:在一些事例中范畴的重新划分是不同的,而在其它地方范畴差不多是相同的,只是使用了不同的名称。

  因为公约提供的范畴目录并不是完备的,政府间委员会可能会在将来扩大类别的数量,或明确地提出已经设立的各类别的子目录。这将涉及以下一些领域,如,“传统游戏”、“烹饪传统”、“畜牧”、“朝圣”或“记忆之地”,它们都已经出现在缔约国的遗产清单中。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

  一、引言

  1. 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具有特殊价值的遗迹、遗址及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此确认其为全人类遗产。然而,此公约不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2.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作为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以及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根本因素,已为国际所公认。这一遗产在国家和国际发展,各文化间相互容忍、相互协调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文化遗产的诸多形式受到文化单一化、武装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人口外流、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威胁,正面临消失的危险。

  3. 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将消亡,已是迫在眉睫。为此,1997年11月召开的第29届成员国大会正式通过了23号决议,创立了“代表作”这一称号。而宣布代表作的条例,则在1998年第155届执行局会议上正式通过。

  二、目的

  4. 宣布代表作的主要目的:

  a.调动舆论,提高人们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价值,以及拯救和振兴此种遗产的必要性的认识;

  b.在全球范围内摸清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分布并予评估;

  c.鼓励各国建立国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清册,并采取司法和行政措施对其加以保护;

  d.推动传统艺术家和地方创作人员参与非物质遗产的认定和复兴工作。

  宣布代表作将鼓励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各地方团体认定、拯救、振兴并推广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它还激励个人、团体、机构及组织就管理、保存、保护和推广该遗产做出贡献。

  5.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遗产领域开展的两个并举的支柱项目之一。另一项目则需要更为长期的准备,即起草一个国际公约(其原则已于20xx年11月第31届全体大会正式通过)。

  三、定义

  6. 20xx年3月,专家小组于都灵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提出了一个新的定义。经过第161届执行局会议和第31届成员国大会(20xx年10-11月,31C/43)审议,该定义是这样表述的:“各民族阶段性成果以及他们继承和发展的知识、能力和创造力,他们所创造的产品以及他们赖以繁衍生息的资源、空间和其它社会及自然层面;这种历时亮点使现存的群体感受到一种承继先辈的意识,并对确认文化身份以及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提交申报书与评估程序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种类

  7.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针对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种表现形式。具体而言,一种表现于有轨可循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或戏剧表演,传统习俗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表现于一种文化空间,这种空间可确定为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集中地域,但也可确定为具有周期性或事件性的特定时间;这种具有时间和实体的空间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它是文化现象的传统表现场所。

  8. 因此,我们要求各成员国提交候选项目,推荐存在着一个特定群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例如,这些项目可以是与语言、口传传统、表演艺术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也可以是与物质文化形式联系的技能。摄录的文献或音像档案不能成为候选项目,这类文档应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记忆”项目。

  一国申报

  9. 成员国每两年只能提交一个候选国家项目。

  1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接受的申报书,必须由成员国国家级权力机构提交,并征得相关群体代表同意。申报书由下述机构提出:

  · 成员国政府及准成员国政府;

  · 征得相关成员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同意的政府间组织;

  · 征得本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同意,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正式关系的非政府组织。

  11. 申报书应尽可能由相关群体的人士,或保证有相关群体的人员参加的小组编写。

  多国申报

  12. 如果一个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超越政治边界,就要求相关成员国联手,共同提交一个多国申报书。教科文组织鼓励多国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可不占本国的申报名额。如有此类项目,就要求各有关国应积极参与申报书的编写工作(见《指南》第14条f款和多国申报书标准范本),还要求申报书中应明确说明提交申报书的诸成员国之间的协调管理程度。申报书应通过负责协调的组织所在国的政府代为转交。

  申报书的编纂

  13. 编纂申报书,需要设立一个国家级的保护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机构(见CL/3603通函,“组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机构”)。这一机构负责挑选将由该成员国申报的文化表现形式。选好后,该机构将负责编纂标准范本中的文字部分,以及本《指南》14条b款至e款中列出的四个构件;特别要参照1989年《保护民间创造建议案》中提出的措施,准备一个至少为期五年的拯救、保护和振兴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行动计划。提出的措施应围绕下列几个方面:

  a.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认定

  i. 列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负责单位的名册;

  ii. 建立认定及录制体系(收集、编目、登记);

  iii. 推动建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标准类型模式;

  b.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保管

  i. 设立国家档案服务机构;

  ii. 设立一个以服务为目的的国家中央档案机构(对信息进行编目和传播);

  iii. 创立非物质遗产博物馆或在现有博物馆内设立非物质遗产部门;

  iv. 利用现有的展现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形式,以及此类文化鲜活的或过去的各种证据;

  v. 协调搜集资料和立档方法;

  vi. 培训保管专家;

  vii. 提供复制档案的方法,以利所收资料向相关文化群体开放;

  c.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保存

  i. 以适当的方式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列入学校的正式课程;

  ii. 保证各不同群体能够接触自己的文化;

  iii. 为在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领域工作的个人和机构提供精神和经济上的支持;

  iv. 促进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存的科学研究工作;

  d.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传播

  i. 鼓励组织举办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活动(节日、电影、展览、研讨会、座谈会、研习班、培训班、专业代表会),支持此类活动成果的出版工作;

  ii. 鼓励媒体加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报道;

  iii. 鼓励地方行政单位和地方组织设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专家职位;

  iv. 支持制作教材的机构,并鼓励其推广;

  v. 通过文献中心提供有关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适当信息;

  vi. 为从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和机构的集会和人员交流提供方便;

  vii. 鼓励国际科学界以必要的道德标准自律,正确对待和尊重口头和非物质遗产;

  e.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

  i. 保护掌握民俗传统的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保密);

  ii. 保护收集人的利益;

  iii. 保护所收集的资料不被滥用;

  iv. 授权档案服务机构负责监督所收集资料的使用情况。

  申报材料的各种构件

  14. 每份申报材料必须由5个构件组成:

  a. 项目申报书标准范本的各部分为书面材料,包括拯救和振兴行动计划;

  b. 用以评估该项目所需的文件,特别是地图、带有底片的照片或幻灯片、录音带或音像带,其它有助于阐述候选项目的材料。该文件应伴有一份授权书,同意以推广为目的而对所有这些资料进行传播;以及一份围绕主题的'参考著作介绍和一份按学术界惯例列出的完整图书索引。

  c. 专业质量的录像带(数码Betacam带,Betacam SP带或DDV),长度不超过10分钟,反映申报项目最有意义的方面。在评委审议项目时,为之放映(参见《指南》第19条);

  d. 一份书面文件,一盘录像或录音带、或其它任何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该群体或拥有人同意申报书所述内容;

  e. 一份预备清单,列出其它5个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名字,该成员国在未来10年中可能就其做出申报,以期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f. 如为多国联合申报项目,还应有文件证明:

  i. 证明参与项目申报的各成员国同意申报书所述内容;

  ii.证明参与项目申报的诸成员国承诺并实施申报书标准范本第5部分中所述行动计划。

  15. 各成员国必须确保项目申报书的内容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法序言的理念,特别是要符合联合国于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1989年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

  评审委员会

  16. 根据宣布代表作条例,总干事在征询各成员国、有资格的非政府组织和秘书处的意见后,指定一个由18位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运作程序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国际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

  申报项目评估程序

  17. 先由秘书处做行政检查,确保提交的申报书资料完备(见《指南》第14条规定的5个构件),确保申报的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念(即本《指南》第15条);另外,在多国联合申报的情况下,确保所有相关国家都积极参与了文件的编纂工作。

  18. 项目一旦登记备案,而且可能需要补充的信息齐备以后,秘书处把申报书转给胜任的非政府组织或其他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定的专家,进行科学评估。该评估按执行局第155届会议通过的评选标准进行,就此项目提出推荐或反对入选建议的评估报告。这份提交给评委会的报告还要评估行动计划的质量,尤其是以下几点:

  a. 公共权力机构或非政府组织保证振兴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授权;

  b. 群体和传承人参与保护和振兴行动计划的程度;

  c. 已经采取措施的收效,计划采取的拯救(收集和建档)、承传和振兴措施。

  国际评审委员会会议

  19. 各成员国备好的录像资料将提交给评委。此刻评委也收到了非政府组织的评估报告。收到这些文件和资料,评委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提交一份推荐入选项目清单,一份落选项目清单和一份推迟至两年后有可能再行审议的项目清单。被推迟至下届评审的项目申报书,届时将以新申报项目资格一起重新评估。在国际评委讨论得出结果的次日,总干事在该评委会推荐的基础上,举办一个特别仪式,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入选名单。

  20. 成员国代表不参加评审会议;参加评审委员会会议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得介入,对申报项目表态支持,只能就向他们提出的问题提供补充信息。

  评委会的评审标准

  21.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首先考虑下述准则: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文化空间或文化形式,须就下述2点证明其具有特殊价值:

  a. 或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高度集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b. 或从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或文学角度看,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

  22. 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还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条例》中列举的六条评审标准。因此,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必须证实该项目:

  a. 具有作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

  b. 根植于相应群体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历史之中;

  c. 在该民族及文化群体中起着确认文化身份的作用;作为灵感及文化间交流的源泉和凝聚各民族或各群体的手段所表现的重要性;目前在该群体中所起的文化及社会作用;

  d. 超凡的实践技能和技术水平;

  e. 具有唯一见证某个鲜活传统文化的价值;

  f. 或因缺乏拯救和保护措施、或因变革过速、或城市化、或外来文化切入而面临消亡的危险。

  23. 根据第一批宣布代表作的经验,按照《宣布代表作条例》第4条b款,评审委员会制定了下述详细评选标准:

  a. 适于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所有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念,特别要符合联合国于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代表作条例》第1条b款已重点强调);

  b. 该项目具有作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基本标准1) :

  i.为证明该项目具有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每个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项目申报书必须提供坚实而明确的论据,以证明:

  ·该项目就同一文化或同一文化群体的其它表现形式、与相近文化的表现形式和普遍意义而言,对相关群体和对保持文化多样性具有特殊价值;

  ·该项目是拥有其技能的某一民族或群体的一种古老的实践,并深深根植其中;

  ·该项目是与特定文化空间或特定文化表现形式相联系的一种特定创作,而不仅是一种大范围内的创作领域。如:与某一流行乐器相联系而创作的乐曲总汇;不带地域差别标志而在一个或多个国家流传的民歌或民间舞蹈总汇;与某一语言相联系的文化现象,而某一广大群体使用此语言并已有保持此语言存在的手段。

  ii. 为便于宣布,把“代表作”一词的定义为:“鉴于任何文化都可能有代表作,又考虑到要超然于某一特定的历史和文化,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领域中的代表作,可理解为一种具有特殊价值,无常规可循,无法以任何外在尺度衡量的文化表现形式,它体现出一个民族的表达自由和创造天才”。

  iii.按照《指南》第6条的定义,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所涵盖的领域十分广阔,而下列领域应包括其中,即:与语言紧密相连的文化表现形式、口头传统、表演艺术及与物质文化形式紧密联系的工艺技术,但不应局限于这些领域。

  iv. 语言就其本身形态而言,不宜作为申报主体。而与语言密切相联的文化表现形式,其申报书必须满足下述

  四个条件

  ·申报项目涉及一种口头创作(在有文字记录之前,最初为口头形式);

  · 该文化现象至今保留着口传特性,而且该特性仍是其主导方面;

  ·申报项目在该口传遗产中构成一个显著部位;

  ·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措施应以保护其口头性(口头和非物质层面)为目标。

  v. 提交的申报书如介绍一个口头文献(口头文学),则应附有一盘录像带,以介绍该文献的朗诵、朗诵人和朗诵环境。这样就可清楚地看到其舞台演出的艺术特征。这些特征包括表达方式、声音技巧、手势、动作和音乐伴奏等,届时均成为该口头文献的基本组成部分,故应明确表现出来。

  c. 该项目根植于相关群体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历史之中(基本标准2);

  d. 该项目在民族及文化群体中起着确认文化身份的作用;作为灵感及文化间交流的源泉和凝聚各民族或各群体的手段所表现的重要性,目前在该群体中所起的文化及社会作用(基本标准3):必须考虑到文化通常处于不断变化的这样一个事实,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能够反映相关民族当代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e. 该项目具有超凡的实践技能和技术水平(基本标准4);

  f. 该项目具有唯一见证某个鲜活传统文化的价值(基本标准5):与本国或其它地区的同类文化现象相比,该项目是一个特殊的创造;

  g. 该项目因缺乏拯救和保护措施、或因迅速变革的进程、或城市化、或外来文化切入而面临消亡的危险(基本标准6):应注意的是:对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曲解过程,也是使其消亡的过程。

  24. 评委会还强调,他们特别重视拥有该遗产的群体参与项目申报书的编纂,并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

  a. 关于申报书的编纂:

  i. 必须提供相关群体或个人同意的证明(书面文件、录像带、录音带或其它任何无可辩驳的证据);

  ii. 申报书中必须含有“相关群体和或政府中的机构名称,这些机构负责确保申报书中所描述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状况今后保持不变”(见《条例》第 6条b款iv项及下述24条b款iii项);

  iii. 这些机构必须是授权机构,并拥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以保证行动计划正常实施;

  iv. 如果这些机构不直接代表相关群体、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演人员和或拥有者,那么这些机构就必须出具证据,证明相关群体、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演人员和或拥有者支持并协助申报工作。

  b. 行动计划的实施:

  i. 行动计划应尽可能的包括这方面的内容:即相关群体、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演人员和或拥有者积极参与其中并起重要作用,以制定和实施拯救和保护所申报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战略和机制,以及支持申报项目的开发利用;

  ii. 如与该申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有关,行动计划必须加以反映拥有该申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群体和或有关创演人员的要求、关注和价值。

  iii.“今后保持不变”( 见《条例》第 6条b款iv项)是指该代表作必须与6个基本标准保持一致。实现这一点,需保持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赖以发展的环境和状况,充分发挥其潜力。此项要求又不得阻碍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自然和自发性演变。

  五、援助和后续行动

  国际援助

  25. 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可向秘书处提交国际援助申请,用来:

  a. 支付编纂项目申报书的费用(筹备资助);

  b. 鼓励实施已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振兴行动(行动计划实施援助)。

  筹备援助

  26. 要获得筹备援助,国家主管部门应该提交一份申请。该申请中应有:一份所申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简短说明,一份编纂申报书工作经费估算和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

  行动计划实施援助

  27. 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后,秘书处将与负责实施行动计划的机构以及主管部门合作,制定最恰当的后续步骤,以保证振兴和拯救行动计划的实施。

  28. 为获得行动计划实施援助,项目申报书中指定的负责实施拯救、保护和振兴该代表作的行动计划的个人或机构应与国家主管部门共同提交一份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一份按照行动计划起草的拯救和司法保护或项目开发的简明计划,以及一份财务估算表。秘书处在与相关各方协调以后,就有可能就估算表提供部分或全部财务援助。

  奖励

  29. 20xx年10月,建立了四个奖项:Sheikh Zayed Bin Sultan Al Nahyan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里郎(韩国)、Pacha(波利维亚)和Samarkand Taronasi (乌兹别克斯坦),以鼓励对这些已宣布的代表作的保护和振兴行动。第一批已公布的代表作中,获奖国家有:摩洛哥、厄瓜多尔/秘鲁、几内亚、菲律宾、格鲁吉亚和俄罗斯联邦。为此而设立的国际评委会授奖评定准则为:

  a. 一般原则是,本奖应授给最需要资金的项目;

  b. 本奖的奖金应尽可能地给地方公认的负责实施行动计划的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

  c. 出于道义考虑,最好避免把本奖授予评奖委员会成员国提出的申报项目。但为避免因此而给这些评委会成员国造成损失,也考虑到这些国家为此做出的无私奉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应努力提供一笔财政资助,用以帮助实施这些申报项目的行动计划,如果这些项目值得资助的话。

  30. 邀请提供援助国家或私人资助者与上述四国一起,参加保护和振兴已宣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设立奖项。

  后续行动

  31. 申报书中指明的负责实施保护和振兴行动计划的机构应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报送行动计划实施报告。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xx]18号)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条 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

  (二)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三)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

  (四)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作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七条 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八条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第九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第十条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 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二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和专业咨询。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四条 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六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条 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第十九条 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随着科学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遗产的认定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现在较为一致的认识是,遗产应包括自然和文化遗产、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称无形遗产)、农村和城市遗产等等。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所指的遗产应是物质遗产。物质遗产更注重的是物,也就是外在的自然文化景观和建筑遗址,如我国29个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故宫、长城、九寨沟等,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遗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遗产,更注重的是技能、技术、知识的承传,是活的财富,一切以人为主线。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的无形的东西往往比物质的有形的东西更加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等。

  为何说这是文化命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有着其社会背景和社会环境,这种遗产根植于人所处的时空、周边环境和社交活动中。由于它的特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和破坏更容易被忽略。例如剪纸艺术,在几十年前的中国农村,至少一半以上的妇女都会剪纸;二十几年前的木偶、皮影可能在我国还随处可见,而现在要看上一场这样的演出,恐怕是相当困难。现代化的冲击,丰富的电视节目和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使得许多传统的民族的表演艺术失去观众。就拿20xx年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桂冠的昆曲艺术来说,全国6个昆曲院团每年究竟演出多少,有多少观众,结果恐怕并不乐观。现代化的冲击,现代化、商品化带来的种种变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

  为了解决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过反复的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采取新的举措,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跨越了4个重要的阶段,取得了瞩目的成果。第一个阶段: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建议案。第二个阶段:建立“活的文化财产”制度。第三个阶段: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制度。第四个阶段: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文化遗产的作文11

  到了西安,你会想到什么呢?当然是钟鼓楼,羊肉馒当然还有兵马俑啦!

  今天我就去了兵马俑博物馆。兵马俑都是泥巴,陶片做的吗?当然不是!他们身上原本颜色艳丽,不过因为出土时技术不行,不到一分钟就氧化了实在可惜,但二号坑出现了奇迹;在一只跪将军俑背后留着淡淡的红色,保存很不易!自从出土到今天,没有一个兵马俑神色一模一样,可谓古人的脑洞大开!所有兵能俑的手都呈空心拳式,为什么会这样呢?考古学家推断,兵马俑的手里应该有兵器,而这些兵器是木做的,因为年代久远,已全部腐化了,如果兵器还存在,我们还能一览秦王朝兵器呢!特别的还有兵马俑三号坑,因为这里的兵马俑手里拿着礼仪制度的兵器,所以考古学家推测这应该是指挥部。

  那特别小,只有五百二十平方米,在指挥部的正前方还有指挥用的`四马一车,给我们呈现了秦王朝完整的指挥部形象。

  秦王朝时,兵马俑能做得这样活灵活现,可想当时的科技,艺术的发达,中国作为千年文明古国,当之无愧!我为我是中华子孙而骄傲!

文化遗产的作文12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今天,我来带你们参观世界文化遗产之一——乐山大佛。

  乐山大佛又名凌云大佛,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南岷江东岸凌云寺侧濒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三江汇流处,与乐山城隔江相望,北距成都一百六十余公里,它是依凌云山栖霞峰临江峭壁凿造,大佛为弥勒佛坐像,是中国最大的一尊摩崖石刻造像,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刻大佛。乐山大佛开凿于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完成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历时约九十年,有“山是一尊佛,佛是一座山”之称。乐山大佛和凌云山、乌尤山、巨型卧佛等景点组成的乐山大佛景区属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20xx年4月1日,历时近半年的四川乐山大佛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工作结束,乐山大佛正式“出关”,景区的九曲栈道和佛脚观光平台重新开放。

  乐山大佛头与山齐,足踏大江,双手扶膝,大佛体态匀称,神势肃穆,依山凿成,临江危坐。大佛通高七十一米,头高14.7米,头宽十米,发簪1051个,耳长6.7米,鼻和眉长5.6米,嘴巴和眼长3.3米,颈高三米,肩宽24米,手指长8.3米,从膝盖到脚背28米,脚背宽九米,脚面可围坐百人以上。在大佛左右两侧沿江崖壁上,还有两尊身高超过十六米的护法天王石刻,与大佛一起形成了一佛二天王的格局。与天王共存的还有数百上千尊石刻塑像,宛然汇聚成庞大的`佛教石刻艺术群。

  有一首诗描述过乐山大佛“头大与山高,足宽踏浪涛。千年仍未老,静坐看朝朝!”好了,今天的乐山大佛一日游到此结束啦,以后如果还想来乐山大佛参观的话,记得叫上我哟!

文化遗产的作文13

  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世界文化遗产,比如金字塔、长城、莫高窟等,都令人叹为观止,而在我国有一处世界文化遗产,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这就是故宫。

  故宫坐落于我国首都北京市区中心,旧称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的皇宫,始建于1404年,建成于1420年,占地7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由此可见,故宫规模的宏伟。

  来到故宫面前,一入眼帘的.便是壮观的天安门,正门是午门,里面便是故宫内部。故宫规模非常宏伟,内有屋宇9000余间,外有宽52米的护城河环绕,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四面围有高10米的城墙。角楼风格绮丽,整个建筑群气势宏伟豪华。不仅如此,故宫也有很多细节作为装饰:不管是廊道门窗,都有很多的生龙活虎的装饰,十分漂亮。布局开阔对称,内外装饰壮丽辉煌,是我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精华。可是一看到这些美景,我立刻就会想到当时古代人们在建造故宫时的艰辛,在故宫建成之前,故宫不知历经了多少的风雨,经历了多少的重修与改建,但是伟大的劳动人民毫不退缩,用智慧与勤劳,终于将故宫建成了,才形成如今宏伟的样貌。

  故宫不仅雄伟壮观,其背后的古代劳动人民建造故宫的艰辛也让我感慨万千,我觉得我不仅要体会到故宫的壮丽,还要体会到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勤劳!

文化遗产的作文14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说:“洛都四郊,山水之胜,龙门首焉。”龙门石窟就开凿于山水相依的峭壁间,自北魏孝文帝年间起持续大规模营造达四百余年之久,南北长达一公里,今存有窟龛二千三百四十五个,造像十万余尊,碑刻题记二千八百余品,与莫高窟云冈石窟麦积山石窟并称“中国四大石窟”。

  奉先寺是龙门石窟规模最大艺术最为精湛的一组摩崖型群雕,因为它隶属于那时的皇家寺院奉先寺而得名。那里的主佛卢舍那大佛是龙门石窟最大的.佛像,高约十七米,面部丰满圆润,头顶为波状形的发纹,双眉弯如新月,双秀目微微凝视着下方,双耳长近两米,略向下垂。整尊佛像宛若一位睿智而慈祥的中年妇女,令人敬而不惧。

  万佛洞是龙门石窟佛像最多的洞窟。洞内主佛阿弥陀佛端坐于双层莲花座上。在他背后还有五十二朵莲花,每朵莲花上都端坐着一尊供养菩萨,她们或坐或侧,或手持莲花,或窃窃私语,神情各异。洞内南北两壁还整洁地刻有一万五千尊小佛像,每尊仅有四厘米高。整个洞窟金碧辉煌,烘托出一种热烈欢快万众成佛的气氛。

  最趣味的当属宾阳北洞正壁的主尊佛像。这尊佛像因拇指风化,而食指中指间隙过大,颇似大家习惯摆出的剪刀手,所以被网友戏称为“剪刀手”佛。其实,特殊的“剪刀手”手势是一种极少见的佛教手印。

  龙门石窟自建造以来受到的人为凿破坏十分严重。唐武宗时期的灭佛运动,清末和民国初年的石窟造像被盗……再加上战乱管理空虚,许多头像碑刻浮雕被日本美国的文物商人收购。直到1961年,国务院公布龙门石窟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才得以保护,20xx年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龙门石窟展现了中国北魏期至唐代最具规模和最为优秀的造型艺术,代表了中国石刻艺术的最高峰,它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文化遗产的作文15

  中国是个伟大的国家,我很骄傲。中国是个美丽神圣的国家。我们有着世界文化遗产,一起去看一下吧!

  敦煌莫高窟,位于中国西部甘肃省东南25公里处鸣沙山的.崖壁上。那你全年日照充足、干燥少雨、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很大。那里的石窟南北长1600余米,上下共五层,最高处达50米。现存洞窟492个,壁画45,000余平方米,彩塑2415身,飞天塑像4000余身。莫高窟规模宏大,内容丰富历史悠久,与山西云冈石窟,河南龙门石窟并称为中国“三大石窟艺术宝库”。

  那么莫高窟到底画了什么呢?莫高窟是在画于前秦建元二年(公元366年),至元代(公元1271~1368年),基本结束。莫高窟反映出了当时中国古时期宗教和社会生活的低沉,同时也表现出历代劳动人民的杰出智慧和非凡成就。

  中国是我们的骄傲,我们学生也会不辜负祖国母亲的期望。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中国挖出更多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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