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培训

时间:2021-12-30 18:39:59 教育 我要投稿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培训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培训

湖北大学地处华中重镇、九省通衢——湖北省武汉市市区,濒临市区内环线内的最大湖泊——沙湖,是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历史溯源于1931年创办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1944年,在著名学者李四光先生的推动下,改建为国立湖北师范学院。建国后,学校迭经改制和整合,1984年由武汉师范学院改制成综合性大学,并更名为湖北大学。此后,学校步入了快速、稳定发展的轨道,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就。伴随着学校的成长,还逐渐积淀起宝贵的精神财富,形成了“日思日睿、笃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和以“自强不息、克难奋进”为基本特征的“习坎”精神。目前,湖北大学已发展成为在湖北省居重要地位、在全国地方性院校中有较大影响力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综合实力日益增强。湖北大学拥有文、史、哲、理、工、经、法、管、教、医、农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文学、历史文化、商学、政法与公共管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化学化工、材料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教育、体育、艺术、外国语、哲学等15个院。现有55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个(覆盖62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10个,19个学科获准设立“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

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升。湖北大学现有教职员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双聘院士2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19人,“琴园学者”特聘教授50人,正、副教授6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0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有231人。有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1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工程”,10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7人入选湖北省“111”人才工程, 28人和14人分别入选湖北省属高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30余人曾被授予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58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津贴。

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湖北大学已有77年本科教育、30年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经历,是国务院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6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100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人才12万余人,其中,一部分已成为政界、学术界、科技界、文化界和新闻界的知名人物。

走科研强校之路,科学研究取得明显成绩。在新材料、生物技术、基础数学、精细化工、中药现代化技术等众多领域,学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先后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一批国家级项目和部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多项成果分别获得国家和部省级奖励,一批科研成果应用于京珠高速公路、长江三峡等重点工程以及汽车、钢铁、化学化工、育种、旅游开发、航天等领域;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限额

学位类别

招生领域

招生限额

教育硕士

教育管理

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100

三、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Ed.M)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考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

在湖北省内报名的`考生,请在6月下旬或7月上旬期间登陆湖北省考试院网站(http://zzlk.hbee.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并牢记网上报名号。

在外省报考者,可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HHH(可从湖北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经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起在复试时交学校审查。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学习费用

教育硕士:1.5万元

以上培养费均不包含教材资料费和住宿费。

八、录取及调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外,其他专业学位的调剂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九、其他事宜

1.培养地点、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培养地点 湖北大学校本部或经批准的校外教学点。

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2到4年,最长不超过5年。

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学完规定的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

2.学位授予

学习成绩合格,完成相关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颁发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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