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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幼儿园被咬伤 幼儿园家长应共担责

时间:2021-10-05 18:55:53 园长之友 我要投稿

儿子幼儿园被咬伤 幼儿园家长应共担责

  【龙虎网讯】“我儿子才上幼儿园2个月,脸上手上就被咬了3口,牙印子到现在还在脸上,到医院医生都惊讶,老师却说正常。我想问问,从法律上讲,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昨日,法援热线接到黄女士的来电,她称,想为3天前儿子“挂彩事件”向幼儿园讨个说法。

  黄女士说,10月19日下午,家里的保姆去位于傅厚岗的省级机关幼儿园接3岁的儿子,还没走出大门,就发现在幼儿园上托班的儿子小脸上、小手上“挂了彩”。“手上、脸上皮都破了,带血的牙印子清清楚楚的,我下班回家看了都心疼。”黄女士描述说。去幼儿园一了解,黄女士才知道,儿子10月19日上午10时在幼儿园玩滑梯时,与相邻的另一个托班女孩发生争执,女孩一急上前咬了儿子。第二天一早,黄女士带着儿子来到了医院,医生看了伤口,当即责问黄女士:“怎么到现在才送来?”医生在进行药物处理后,还给打了“破伤风”针,叮嘱家长以后发生类似事情一定要及时就医,以防幼儿伤口感染。 

儿子幼儿园被咬伤 幼儿园家长应共担责

  花了200多元药费,带着儿子从医院出来,黄女士越想越生气:“发生咬人的事情后,幼儿园老师根本没有及时通知我们家长。”黄女士说,当她找到幼儿园时,老师表示,孩子之间发生这种事情,在幼儿园很正常,没有必要通知家长。 

  对于幼儿园的说法,黄女士表示不满。她说,把儿子送到幼儿园,幼儿园就应保证儿子的人身安全,儿子被咬后,老师至少应该出面通知家长一声吧。黄女士表示,儿子上幼儿园才2个月就被咬出“彩”来,心里很受伤,现在嚷嚷着“再也不上幼儿园了”。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季阳表示,3岁的孩子自己没有行为责任能力,在幼儿园场所内发生受伤损害,幼儿园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咬人孩子的监护人即家长也应对子女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