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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约束,更是保护

时间:2021-10-05 15:12:00 园长之友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是约束,更是保护

  张燕幼师刚刚毕业,就去应聘某幼儿园教师岗位,经面试合格。试用2个月后,表现良好。园长便将劳动合同书拿出来,叫张燕签订劳动合同。张燕看了劳动合同内容,觉得对自己约束很大,就不想签,但园长告诉她,所有人员的聘用都必须签订合同,这是法律规定。张燕听后只好与幼儿园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但心里还是不太踏实:因刚毕业走出校门,她对于“签订劳动合同”一事不太理解,一旦双方签订了这份合同。

劳动合同:是约束,更是保护

  教职员与幼儿园之间形成什么法律关系?

  【评析】

 

  本案涉及教职员(劳动者)与园方(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在本案中,双方即为幼儿园和幼儿园教职员。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一旦依法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形成了劳动法律关系,即幼儿园教职员与园方是一种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教职员)需在一定期间为用人单位(幼儿园)进行工作,用人单位(幼儿园)负责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签订后,教职员就必须接受幼儿园对劳动过程的领导和管理,并应当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劳动纪律。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本案中张燕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内容理解不够,甚至偏颇——劳动合同在对劳动者进行约束、要求劳动者履行义务的同时,其实是在赋予劳动者更多的权利,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益。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都要共同遵守。

  【建议】

  

   (1)幼教人员在就业前应先了解《劳动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教师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幼儿园在招聘教职员时要根据《劳动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书。

   

  (3)教职员在与幼儿园签订合同时,要首先熟悉合同内容,然后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