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温津贴标准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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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高温补贴每年在4月-10月发放,共7个月,每天按10元计算,每个月300元,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2015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通知对高温补贴与高温作业做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跟防暑措施。

相关资料显示,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海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职工一年的高温补贴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2016海南省高温津贴标准

从海南省总工会获悉,2016年海南省高温补贴每年在4月-10月发放,共7个月,每天按10元计算,每个月300元,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通知对高温补贴与高温作业做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跟防暑措施。

相关资料显示,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海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职工一年的高温补贴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接下来就同智坤教育网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吧。

根据国家规定,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但是海南由于处于热带, 因此情况特殊,并不是按照国家规定来发放高温补贴的。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不难发现海南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海南高温补贴从4月1日起开始发放,直到10月31日共七个月。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呢?由于我国南北高温持续时间长短不同,因此各省份的高温补贴时间也有所差异。我国高温补贴时间最长的身份是海南,从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

高温津贴发放时长

在明确发放时间的省份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

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室内不能降低至33℃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发绿豆汤能替代高温津贴?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通知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拨打举报电话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且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来袭 你该享受的权利

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