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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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员工的保密知识,提升员工保密意识, 11月5日,巴林右旗供电公司发展建设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开展了保密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发展建设部各项业务工作,结合各种具体案例,详细介绍了保密的对象、保密的范围、定密、标密等保密基本常识,重点讲解了文件保密、网络和信息设备保密和项目管理中的保密等方面的保密知识。

保密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部门全体人员表示要时刻紧绷保密弦,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执行各项保密要求,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教师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

涉密人员的义务,是指涉密人员在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方面,依照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我国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关于保密制度的一系列规定,构成了涉密人员保密义务的基本内容。

1.采集、制作、收发、使用、管理、传输、存储、销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及信息载体,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向新闻出版媒体部门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投寄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稿件和其他类型的作品。

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出境,或弄虚作假以其他身份出境。经批准同意出境的,不得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有非组织交往行为,不得滞留境外不归。

4.不得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等个人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不得用普通通信设备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得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5.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辞职、离职或正当退休的,必须自觉清理并向单位交还全部国家秘密载体。在脱密期内,不得私自出境,不得应聘到境外组织、机构任职。

6.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自我终止;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对单位隐瞒自己的泄密行为和泄密事实。

7.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实施泄露国家秘密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向并组织及时报告。拾得国家秘密载体,应及时就近交给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不得私自处理。发现国家秘密载体安全保密受到威胁时,要奋力抢救,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8.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教师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9月30日,分局组织观看保密教育专题片《手机背后的谍网》。

本片以大量真实的案例展示当前手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分别从“手机被监听泄密、远程控制泄密、定位跟踪泄密、手机泄密的其他方式、如何防范手机泄密”等5个方面进行生动的讲解,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同时,分局将保密教育宣传挂画张贴于显眼处,供干部职工观看,让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能力。

通过组织学习活动,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将自觉遵守计算机、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从国家利益出发,从计算机、手机保密做起,做好保密工作,时刻敲响“手机有耳”、“网上有眼”的警钟。

教师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根据景洪市农业局要求,市农技中心于2015年7月13日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了保密知识竞赛活动,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知识竞赛。

此次保密知识竞赛旨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及了解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熟知本职业务范围内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使之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竞赛试题中重点强调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涉密计算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等与日常工作相关的保密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通过赛学结合,不仅推动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开展,而且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涉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领导干部及职工的保密知识及保密技能,保密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警觉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