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宣传日活动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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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日活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法律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团中央权益部决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开展2015年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主要内容

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面向全社会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四、主要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和共青团工作实际,设计和组织开展好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下活动形式供各地参考。

1. 开展一次集中宣传。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节点,综合运用橱窗、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2. 组织青少年参与一次普法竞赛。由团中央联合司法部主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含中职学生专场)已经启动,请各地认真组织发动,依托竞赛平台普及法律知识。(普法知识大赛网址)

3. 举办一场专题讲座。依托法制课堂、主题团队日活动、社区学校等载体,邀请法律专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举办专题报告,解读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

4. 组织一次专题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普法志愿者等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针对青少年特点,综合运用近年来法制宣传工作中形成的好形式、好载体和好资源,提升法制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扩大青少年的参与。

2. 各地活动要贯彻和宣传好法制宣传教育重在帮助青少年培养朴素情感、养成良好习惯、树立规则意识等重要工作理念,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道德观念,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落实重点青少年群体犯罪预防试点工作推进会(遂宁会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有针对、有重点地面向相关青少年群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活动情况请于12月13日前报团中央权益部法制工作处。

联系人:胡 祥 王 飞

电  话:010-85212605 85212607

电子信箱:tzyfzc@sina.com

2015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日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关工委、团省委、省普法办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组织开展第五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共筑法治青春。

二、参加对象

全省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第五届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自2015年4月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以青少年学生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主要活动平台,重点安排以下活动内容:??

(一)“宪法法治好声音”演讲比赛

1、活动内容:以校为单位,组织全省中小学生普遍开展一次学习宪法主题班会活动,并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学习宪法法律、寻找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演讲稿,进行演讲比赛,畅谈学习宪法、遵守法律的体会,传播宪法法治好声音。

2、活动要求:演讲稿必须为演讲者或推荐单位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宪法法治主题。参赛学生必须脱稿演讲,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鼓励各类有创意的表演形式。

3、活动时间:2015年4月至10月上旬为组织发动、开展宪法学习活动、预赛和选拔推荐阶段,11月中旬组织进行全省决赛。

4、参加方式:在各地自行组织预赛基础上,由各市分别选拔推荐小学生、中学生各8-10人,参加全省决赛。各市须于10月20日前,将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及演讲录像,报省关工委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届时,将通过省关工委青少年素质教育家学网或APP客户端,组织进行全省决赛。

5、评比表彰:比赛分设小学组、中学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10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演讲稿写作奖若干名。

6、巡回宣讲。为扩大比赛的影响力,主办方将组织部分获奖者进行基层巡回宣讲,获奖者要服从安排,积极参与。

(二)“学习宪法做合格公民”知识竞赛

1、活动内容:以“宪法法治知识直击课堂”为特色,将语文、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等学科的教学与中小学行为规范读本《规范那点事》和中小学生宪法读本《宪法零距离》等书籍的阅读相结合,以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学习宪法做合格公民”网上法律知识答题竞赛。

2、活动要求:网上知识竞赛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各地要广泛发动,做到中小学生全体参与。决赛分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进行,试题主要选取自中小学行为规范读本《规范那点事》和中小学生宪法读本《宪法零距离》,每队参加比赛选手为3人,其中女生不少于1人,指导老师1人。

3、活动时间:2015年4月至10月底为网上知识竞赛时间,11月下旬组织全省决赛。

4、参赛方式:网上知识竞赛通过省关工委青少年素质教育家学网(APP或微信)、浙江法治在线网进行,参赛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端口进入竞赛网页,根据要求进行在线答题。在此基础上,各市分小学组、中学组各选拔一支代表队,参加全省答辩决赛(决赛形式另行确定)。各市最迟于9底前,将参加决赛人员名单报省关工委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

5、评比表彰:网上法律知识答题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参与奖500名。代表队答辩决赛分设小学组、中学组各一等奖1队,二等奖各3队,优秀奖各7队。

此外,今年主题活动期间,还将继续组织开展校园法治漫画、动画和微电影创作比赛和校园普法栏目剧拍摄活动,栏目剧拍摄时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比赛内容和要求,参照第四届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我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具体实践,也是“学习宪法 遵守法律”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宪法学习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力争校校有行动,中小学生人人参与。

二要周密安排,通力合作。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工委、团委、普法办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抓好落实,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社会各界、企业单位要积极参与、支持和推动青少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各中、小学校要将参与“法在心中”活动,作为学校法治教育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各项活动。

三要加强指导,培育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发现典型。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普法办,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学校将给予表彰。

“法在心中”全省青少年宣传教育各项活动由省关工委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