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法第50条
第五十条 【载客限制】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条文注释
按照本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是禁止的。货运机动车没有载人所必需的安全设施,特别是在装载的货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仍在货物上坐人,十分危险,货车在拐弯、急刹车时,很容易将上面的人员甩出车外,造成人员伤亡。
有些货运机动车在载货的同时需要附载作业人员,如货物的押运人员、装卸人员等,本款规定货运机动车可以附载作业人员,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给作业人员设置固定的座位,应有防范货物、物品掉落、倒塌措施等。另外,货运机动车只能按需要附载必要的作业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搭乘货运机动车,更不准货运机动车从事客运。
[道路安全法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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