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福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一类行业、二类行业和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
用人单位的浮动费率连续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二个档次。一类行业不实行浮动,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其费率浮动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用人单位上两个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超过本单位缴费总数的7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含职业病及工亡事故,不含老工伤人员)数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4.5‰以上的,向上浮动一个档次;
(二)用人单位上两个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低于本单位缴费总数的4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含职业病及工亡事故,不含老工伤人员)数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2‰以下的,向下浮动一个档次。
注意:不符合前款(一)、(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其当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保持不变。
[2014福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
【福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相关文章: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08-1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07-07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09-12
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08-15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样的10-21
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08-28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解读08-02
最新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10-15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07-1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申报指南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