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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海洋同志在市劳动局实习的证明
淮阴工学院∶
你院李海洋于2005-2006年度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实习一年时间,在实习期间该同志能够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受到市局领导的一致好评。特此证明。
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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