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法”扩大优惠范围 提升就业创业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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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等3部门4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就业创业有关税收调整的通知,我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进一步升级。以税收的减法做收入的加法,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活力,另一方面也给困难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月29日下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3部门文件是对国务院要求的具体落实。4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新政策在延续原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问题产生了负面影响,新政策的发布对扩大就业、鼓励创业、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扩大优惠范围

  新政策调整了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等4类群体,统一调整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只要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就可享受税收优惠。”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企业可以每年每人扣除税费4000元。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则没有失业时间限制。

  同时,新政策还取消了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范围限制。原政策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做了除外的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将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排除在外;对企业吸纳就业的,将从事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的服务型企业排除在外。

  “考虑到就业重点群体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扩大就业渠道,增强税收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次政策调整取消了行业范围限制。”王建凡说。

  此外,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而享受优惠的单位,也不再只是从事经营活动的营利性企业,还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意味着民办的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非企业单位也能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这些单位同样是吸纳社会就业的有效渠道。”张斌说。

  加大减税力度

  “新政策在对前期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中,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按照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减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对失业人员创业的个体经营,每户每年定额标准为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