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的合伙、翻脸、分赃、散伙法则(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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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们是三五八个人合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以上这段,江湖上称之为《大圈帮合伙作案共事章程》)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升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快报案!)

  (以上为《翻脸前的议事规则》详细文件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4,言语之间眉飞色舞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太讲哥们义气的人不与其合伙;

  7,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8,斤斤计较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9,喜欢抱怨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10,喜欢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1,善于发现问题但从不主动解决问题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2,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3,有严重的极端政治倾向的人,不要与其合伙(玩什么都别玩政治,做生意,没人能玩得起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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