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个人实习总结(2)

时间:2024-09-01 04:34:33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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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法官个人实习总结(2)

  十、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初任法官个人实习总结(2)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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