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时间:2025-06-02 07:01:06 赛赛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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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精选18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冰与火之歌》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精选18篇)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它就像一粒药,魔法只是包裹在它外表的一层层薄薄糖衣。

  从中你可以看到艾莉亚的坚强执着,奈德的荣誉之感,瑟曦的恶毒与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的确傲慢并且毒辣,也身为王后,却一心只想着自己,从不处处提防别人,利用别人——是许多官僚之人的真实写照。但她的母爱是不容置疑的,她深受着自己的孩子,就如许多普通母亲一样,愿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覆灭,让我们不禁垂头感叹,有多少抗争在黑雾中吞没。

  艾莉亚在我眼里也是个重要角色,她的勇敢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那个女孩从来只穿丝绸珠宝的时代,她拿起剑扞卫自己的理想并保护住了自己,似乎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总会成功。

  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从来只出现在别人的章节中,但我的`印象却依然很深刻。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一样狡滑奸诈,但瓦里斯有颗爱国心,赔提尔拥有爱情。瓦里斯一直都在为正义而战,但他有屈有伸,不会像奈德一样只会笔直的站着。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俩似乎在诠释着爱,是世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身体残缺造就了他精神与智慧上的的丰富。从而也更突显出他对爱的追求,像一只似乎永过也飞不起来的鸟,妄想靠近那片蓝天,那朵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的出场就显得弱小与无助,谁会料想到她会强大到统一七大王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但她绝不加头,她知道一回头她就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的坚硬地面对烈火,面对前方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上有再多的邪恶,我们也能用正义颠覆它,因为世上是不允许由邪恶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二)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2

  本来是打算读小王子的,结果还是决定看《冰与火之歌》,想来还是《冰火》我更想也更有兴趣看。不过《冰火》确实太多了,我也只看了部分,并没有把出版的全部看完,所以也就对我看的部分发表一下感想了。

  对于冰火,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之后代替他父亲做首相时,将国王之手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不光能完成分内之事,又探求着事情的真相,守卫君临保卫国王的.安全。结果因为是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所有人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凶手。当他终于看明了一切,毅然决然走上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逃出来束缚,挣脱开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因为背负了太多的伤痛,所以她决定把每一个人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大概就是这些把,马丁爷爷挖了太多的坑,情节也扑朔迷离的,估计等到最后结局时才能完全理解吧。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3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4

  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5

  用近三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冰与火之歌,昨晚结束时一如我发朋友圈时说,当时的心像最后君临的天气,下一场小雪,一切都湿漉漉。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弑君者的不白之冤总有一天会昭雪;伊蒙学士一生忠于守夜人誓言;琼恩雪诺是八千年来唯一一位将野人放进长城;世人眼中的侏儒终有一日会御龙而返。

  寥寥几言,皆是一时心头所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6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7

  吃,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小到刚出生的婴儿,大到耄耋之年的老人,都离不开吃,人类就是通过“吃”从食物中获取能量的。从远古时期人类学会用火开始,人类的烹饪历史就开始了。火,人类进步的发动机,有了火,人们追求的不再是从食物中获得能量,而是把烹饪食物变成了一种艺术。

  说到吃,估计没有比我们中国人更能吃,更会吃的人了,八大菜系,千种佳肴,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可是你知道吗,在其他的地方也有能与我们中华美食比肩的食物!如果你看了这本“冰与火之歌的盛宴”,你就会知道,其实欧洲的饮食文化也很出彩。虽然没有我们中国菜那么精细,带着一些欧洲人的粗犷和不拘小节。但是“吃”,永远是不分国界的!

  相信有很人都看过一个很经典的HBO大戏“权利的游戏”,我自己也是这个电视剧的重症fans。让人永远也猜不透的剧情总是让人着迷。在我看来,这部巨作不仅仅是对权谋,人性刻画的入木三分,更是一部美食宝典!想想君临的奶油蘑菇汤;河间地的炖肉和煮梨;守夜人常吃的猪肉馅饼,苹果蛋糕;北境居民们常吃的燕麦饼,野牛肉,还有烤苹果。好吧,我顿时觉得自己饿了!

  我很感谢马丁老爷子用他那只生花的妙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人物成长的故事。马丁在书中以相互征战的`七国代替了中古世纪战乱频仍的欧洲诸国,用不同人物的视角交替对故事进行描述,推动故事的发展,让书中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同时也要感谢本书了切尔西和沙琳,他们俩完整的为我们重现了“冰与火之歌”这不美食宝典中的美食,虽然我吃不到,可是丹丹看着这些美食我就觉得自己很受用!这本书描绘的不仅仅食物,严格的说,这本书还是一本菜谱,告诉了你在“权利的游戏”中各种美味食物的做法,当然有的材料现在已经绝迹了,但是切尔西和沙沙琳却用了和已经绝迹材料相似的食材代替,有了这本书,如果你想做出七大王国的美味,那么你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烤箱!

  马丁老爷子在书的序言中写道,写作是为了讲述一个故事,讲故事与纯粹的推进情节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情节是唯一的重点,那么根本不用去看小说,看看书的索引就可以了,而读者们却失去了情节之外的一切!这或许就是马丁老爷子的作品中我们总是能个看到美丽的风景,尝到美味食物的原因吧,毕竟要在一部书中描绘出一个社会的形态,衣食住行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食物。

  在我看完了“权利的游戏”后,我觉得马丁老爷子子一定是一个特会吃的美食家,不然不可能加那些食物描写的那么精致。让人禁不住在脑中幻想这样东西。马丁老爷子是这么坦承自己对美食的鉴赏能力的“从我这费神的腰围便可见一斑”,可惜的是他的厨艺甚是平平。只能将这份对美食的热爱让给切尔西和沙琳来表现了!

  相信看过《冰与火之歌》这部作品的朋友们被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的同时,估计也会对里面的美食一见倾心吧。当然了作为一个爱读书且是吃货的我来说,我喜欢这部作品。

  这部著作里充满了政治阴谋和各种错综复杂的局面,同时里面的魔幻主义表现的又是那么的别具魅力,但里面各类的美食和菜肴更是吸引我的目光,因为我不仅爱看更爱吃啊。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8

  上一期说到席恩葛雷乔伊在临冬城,在小剥皮拉姆斯雪诺的唆使下,用最为惨绝人寰的方式处置了代替布兰和瑞肯的那两个农民的孩子。这一做法完全震动了整个北境,不仅仅让席恩成为北境人心中的梦魇,而且只要是内心还对史塔克家族有效忠之心的人都恨不得弄最残忍的方法来终结席恩。但是对于这一切,席恩虽然感觉到现在的处境已经不容乐观了,但是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和北境人民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你死我活。

  除了席恩和北境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他和他自己的家人和铁群岛的铁民的关系也呈下降趋势。因为之前为了掩盖杀死假布兰和假瑞肯的真相,他还处决了那三个帮忙的铁民,也让他在自己的这个小团队中处于了离心离德的边缘,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的铁民毕竟还是他自己的家人和唯一的助力,在他们之间对席恩来说也还有一线生机,不过席恩是否能够把握得住呢?

  席恩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在森林堡收到了席恩的渡鸦之后,还是很快亲自带人来到了临冬城。阿莎的这趟行程不管从哪个层面上说,对席恩都没有任何的恶意,而且是唯一一个真正对他施以援手的家人。首先阿莎是可以派人来临冬城传达她自己对于攻战临冬城这件事情的看法的,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亲自前来;其次阿莎在劝说席恩的时候就跟席恩解释过森林堡和临冬城之间的巨大区别,以及她本人对铁民的深刻认识,因为铁民的力量根植于大海,在海上自不必说,但是在陆地上无论是作战还是袭击都要靠近大海才能够最有效能的发挥他们的特长,如果深入陆地的话,他们还留在海岸边的船只一旦被毁,他们就会在劫难逃。森林堡因为靠海,而且只是一座木质结构的城堡,所以可以长期占据。但是临冬城就不一样了,它是一座内陆城堡,距离大海的距离应该大概有上百英里,对于铁民这个人数本来就少而且不善于陆战和守城的民族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再次阿莎也跟席恩说了,他对布兰和瑞肯的做法已经弄得北境天怒人怨,本来这两位小少爷是他们这趟劫掠之中最具价值的人质,但是被席恩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毁尸灭迹,真的有点偷鸡不着蚀把米的意味;最后阿莎苦劝席恩和她一起离开,不要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孤独而悲惨的死去。

  席恩本来是对自己的这种境况也感觉到了担忧的,但是这些话从姐姐阿莎的口中说出来,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他不可理喻的认为这是姐姐嫉妒他拿下了临冬城这座千年古堡的下作伎俩,因为在席恩的心中一直把姐姐当成铁群岛继承人的这一点没有改变,姐姐之前在他回到铁群岛这段时间里面对他的嘲弄历历在目,姐姐在和他一起进取北境的过程当中拥有的兵力是他的'数倍,但是所取得的战果远不如他也在他的心中扎根。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阿莎对席恩说的话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能够劝说席恩一起离开,反而坚定了席恩要继续留守临冬城的决心。

  在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看来,肯定觉得席恩这样的做法极其幼稚,而且联想到后来那种在冰与火的世界里面近乎地狱般的折磨而言,这样的决定很难不让读者留下一声叹息。但是如果深入席恩的内心,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让他说服自己。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临冬城生活,他在长达九年的养子生涯中,亲眼目睹了北境人民的耿直和善良,也目睹了史塔克一家深受北境人民的真心爱戴。虽说在他之前的岁月之中,思想意识并未完全形成,但是铁民的那种“强取胜于苦耕”的文化和北境的人民这种在寒风凛冽的环境当中自强不息的生存状态是截然不同的。他也是想做好人的啊,他也在孩童时刻曾幻想过如果某一天能够迎娶珊莎史塔克为妻,当一个真正的史塔克有多么好!如果这些幻想都能够实现的话,他还会回去当铁群岛的王子,那个弹丸之地的继承人吗?我相信他之前应该是在自己的内心里做过选择的,他的内心不仅仅有对这座千年古堡的崇拜和向往,而且北境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他自己心灵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现在真的要放弃这一切,放弃这些在他真正有了思想活动之后的美好梦想吗?放弃了又如何,回到那个年少时并没有太多印象,并且野蛮而血腥,加上前一段回到家后,每一个自己的家人,每一个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都对自己进行羞辱的那个地方去吗?不能放弃啊,北境人民从之前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对不起过席恩啊,奈德史塔克固然如此,罗柏史塔克也把他当成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家人何时这样想过,何时这样做过呢?席恩这一路走来,一路对北境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的源动力,都是他自己对铁群岛继承人的妄想,都是他自己想要所谓成就大事的心思在作祟。他一直都在豪赌,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灵魂都放到了赌桌上,如果现在撤出临冬城回到铁群岛,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就会血本无归,就会穷途末路。既然这一辈子得不到北境人民的爱戴,那成为北境人民心目中最恨的那个人,好像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吧。有时毁灭也是一种快感!

  席恩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寡不敌众,在劫难逃了吗?他比谁都清楚,但是回去又有机会吗?在他心中也直接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这时的席恩想到过死吗?我相信他这时候就算没有进行深度思考,但是也还是想到过的,不过可能他想到的是,自己走到这一步大不了就一死,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还会在不久的未来经受那种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折磨而已。阿莎见劝说席恩无果,就离开了临冬城,把自己唯一的弟弟,把巴隆葛雷乔伊大王目前还唯一活着的儿子一个人留在了他成长了九年的那个地方。席恩下一步是如何走到山穷水尽的,敬请期待下一期分析。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9

  起初是在看另一部奇幻巨著《时光之轮》时了解到《冰与火之歌》这本书的,当时我听闻此书在叙述与塑造人物方面与水浒传颇有相似,便对它产生了兴趣,但因学业繁重,一直没有过多接触。

  真正开始阅读是在去年暑假,一个凉爽静谧的夏末之夜。犹记得我从11点翻开封面,直到接近1点才放下,中间目光未离书页一寸,口中未进滴水,从书中世界脱离后方觉口中干燥,头晕目眩,劳累无比。纵然如此,那阅读带来的厚重感仍使我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中宏大而复杂宛如史诗的故事跃然脑海,越发清晰。我想起了引子中几名绝境长城守夜人的对话,起初看来不知所云,实则伏笔无穷,贯穿始终,暗示了主线的走向;我感慨书中人物的生与死,总会有一个浅显的因素干扰视听,但细细思考,隐藏在暗处的真相绝对会令人惊叹;我串起故事的每一个章节,发现每一个章节都以不同的视角叙述,这种切换手法容易使时间段层,然而文字水平高深莫测的作者却处理得有条不紊,着实值得称奇。

  同时,我又将《冰与火之歌》托尔金的传统奇幻进行了比较,不得不承认,就算与始祖级奇幻小说《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也是不遑多让,它不照搬托尔金“小人物拯救世界”“的套路,而往往是塑造一个小人物,渺如芥子,接着让小人物在某情况下大放异彩,例如侏儒提利昂,因身材矮小倍受嘲笑,可他从来没被嘲笑击败,他一直乐观,敢于与他人交锋,他用智慧和幽默告诉世界,在心灵深处,他是个精神强大的巨人。

  身处由几十个亿个体组成的`大千世界,何人不是过客?何人不是凡人?何人不能理解平凡中的伟大?

  今朝寒窗苦读,也许明日就提名金榜;清晨居于乡野,也许黄昏就能奉召入帝都。

  永远不必谈命途多舛,只需铭记路漫漫其修远兮,苍天在上不会埋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这世界,是公平的……

  相信我的感悟,与诸位不尽相同。这正是一部伟大作品的魅力所在,《冰与火之歌》和莎翁的《哈姆雷特》共通,一千个人读,便有一千种想法。但每一个人读,也定会受到心灵的涤荡,宛如和友人促膝长谈。

  我们读《冰与火之歌》是一件没有尽头的事情,因为我们的人生,也是一场冰与火交织的闹剧,我们的过往,也能在书中找到影子,读《冰与火之歌》即是读岁月。

  千百年后,后来人如若观赏镌刻在石板上的《冰与火之歌》,恐怕亦将有感于斯文!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0

  很多小说有主人公,通过他们我们经历,感知善与恶,透过他的眼睛看世界。但《冰与火》用的是POV(Point of View)——“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那么正与邪,美与丑,忠诚与叛徒,用什么来定义?

  有本书观点说,人们可以通过书、影、音来获得同理心,获得“感同身受”的能力,读到时我浮现出《权利的游戏》琼恩与珊莎的重逢拥抱,那一刻我也湿了眼眶,虽然后几季改编的只剩下游戏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提到一句,薛蟠看到林黛玉,犹如雪狮子向火,浑身酥软,便是POV基础了,换个庸俗的眼睛来看,林妹妹也是美人,证明她并不只是高雅宝玉的眼中西施。

  而《冰与火之歌》将POV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每一章节都是完美的短篇,都是视点人物内心深入的挖掘,都能身临其境代入,特别是字体变化的心底思绪,一字一句久久萦绕,念头跟着流淌,所思所想,所感所忆,成为他(她)。只有他(她)的见闻、视野、价值观,可靠或不可靠,认同或不认同,则在于读者。

  很遗憾,最开始接触的是美剧《权利的游戏》,并未发现书本的精妙,去年在家的时候翻起放置已久的《冰雨的风暴》,仿佛一下子发现了宝藏,沉浸式一口气《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甚至不解馋,重又翻开《权利的游戏》精读,这种前后并行同时阅读也是新体验,那些埋藏的细节与伏笔,一一对应。精读的方式是用心读每一句,铺垫了多少往事,延伸了多少未来,而每一句能读出这些内涵是基于遨游维基百科每个词条,立体的历史网,上下多少年;仅仅是一部分的五个小时历史讲述短片;《冰与火的世界》整个世界观的构造,豆瓣付费专栏的讲解;《七王国的骑士》外传故事,厚积薄发。这么读下来,正传里短短两三年,却有百千年的沉淀,二十来个视点,却有百多个人物交织,符合去年底深度阅读的目标。

  每一个名字都可以谈上千言万语,自身生命进程和球状的关系树,每一个家族都让人沉迷并探索,鲜明的家徽族语和上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世界涵盖所有,历史风俗,文化信仰,地理政治,面面俱到,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赢得每场战役却输掉这场战争的少狼主,红色婚礼真让人眼球都掉下来。全王国最有权势的狮子泰温,在厕所被亲儿子用十字弓射死;早已死去多年的龙家婴儿,流浪多年后终于反攻回去大陆;固执的二鹿,还在冰天雪地里信仰他的红神。POV下,对人物的看法倾向于多个角度,最鲜明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家族在书本还未开始时,就是所谓的敌方,而他更是视荣誉和誓言为无物的“弑君者”,但被俘、断手、关系破裂,他的挣扎和苦楚,由他自己讲来那些经历,读着会不会动容。

  顶好的小说则融入生活,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喜欢读历史,而《冰与火之歌》有近则300年,远则12000年虚构架空的`历史,真实到每个细节,合理到没有破绽。这是作者数十年的打磨,一旦成型,世界里的人物会自行发展,奈德必须死,背叛早已铺垫,狮家盛极必衰。视点人物提醒自己多换位,任何事站在对方角度思考;读到西班牙可以自动带入多恩领,整个世界取材于现实很容易读出,互相促进;随着“小恶魔”弑亲逃亡,再放荡邪恶只要有自己的内核,即便是矮小的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狼家的男孩一个个凋零,史塔克家族由珊莎继承,为何不能是女孩?血脉并不是冠以另一个姓氏就会改变,狭海对面还有个正宗的女王即将回归;琼恩,管他是姓雪诺,史塔克还是塔格利安,怯弱且智慧的山姆,塔斯的布蕾妮,没有贵族的继承,每个平凡的人都奋斗着自己的人生;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小说还没写完,犹如断臂维纳斯,可以无尽想象,自己创作,参与其中,陪伴左右,正像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1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2

  由乔治·RR·马丁所著的《冰与火之歌》,一直位于我心中奇幻小说的顶峰。翻开书,独特的POV写法,生动的描写,跌宕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一场人性盛宴。善良与邪恶的碰撞,人性与权力的融合,生与死的搏斗,冰与火的'乐章。一个个立体又生动的人物,一段段唏嘘又震撼的传奇,一篇篇现实又残酷的故事,让我和角色随着乐点在权利的大厅翩翩起舞。

  这次读书会,我选择主持这本书,通过和老师同学们交流思想、碰撞灵感,让我更加全面细致地思考这本书的含义,并将从中学到的道理运用于生活。

  在这次的准备和讨论中,我最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一个人物——提利昂·兰尼斯特。这本书中,他是我最喜爱的一个角色。生于贵族却因为侏儒外形受到所有人的偏见与歧视,但是他用智慧的大脑让大家看到他强大的一面。查阅资料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提利昂——侏儒的身材却有巨人的影子”。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在和老师、同学们讨论后,我又多方面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他在尚武时代尊重知识,善于动脑;能认清自己,也愿意了解其他阶层;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不因自己的缺陷认命受歧视,一直在反抗偏见……他的形象让我产生了共鸣。尤其是最后一条,让我不禁想起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瓶颈——即使困难重重,也从不愿放弃,我不相信别人轻易的否定,只相信要拼尽全力做好自己,闪耀专属的光辉。

  我还有两条重要的体会,一个是要时刻保持警惕性,正如史塔克家族的祖语:“凛冬将至”。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未雨绸缪。另一个是作为组织者或管理者,要结合实际情况的同时,贴合群众的意愿行事,将公众的利益排在第一位,这样的管理才是最稳固、最长久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会让我成长了很多,也对阅读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和其他人交流思想,将知识带入生活,充实我的心灵,精彩我的人生,也希望我在今后学习与生活的漫漫长路中,阅读能一直伴我左右。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3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4

  《冰与火之歌》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世界里所发生的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在内容及风格上,《冰与火之歌》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人性真实的写照。写作手法上马丁运用了pOV(point—of—View,即视点人物写作手法),以轮流交换人物第三人称视点的叙事方式进行描写,从而推动故事的进展。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冰与火之歌》在奇幻小说的背景下,勾勒出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人性的泯灭。

  混乱不是深渊,混乱是阶梯。许多人努力爬,最后却失败了,且再无重试的机会。坠落毁了他们。有些人本有机会向上爬,但他们拒绝了,他们守护着自己的爱情、信仰和国家。然而这些尽皆幻象,只有阶梯是真实的,而攀爬,就是生命的全部!培提尔贝里席(书中的角色)

  1789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以路易十六为代表的皇权中枢被彻底摧毁,法国社会陷入混乱局面。各个政治党派为了攫取政治权利展开了激烈的搏斗,这也加剧了法国社会的混乱程度。然而混乱是阶梯,在混乱之后,法国的封建势力被彻底铲除,法国的资本主义得到了开辟,法国的资本主义得到发展。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影响深远,不仅几乎影响了整个欧洲,乃至对后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反封建斗争都有影响。书中的句子多符合社会规律且富有哲理,其很多人物的精神品质也相当值得我们学习。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的一个恢宏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其不愧为一部史诗级的巨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5

  提到这本书就不得不提《冰与火之歌》,《冰与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 Fire)是由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严肃奇幻小说系列。该书系列首卷于1996年初由矮脚鸡图书公司在美国出版,全书计划共七卷,截至2014年共完成出版了五卷,被译为三十多种文字。

  《冰与火之歌》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世界里所发生的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在内容及风格上,《冰与火之歌》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人性真实的写照。

  而这本书的作者,切尔西梦露卡塞尔和沙琳莱勒是原书极忠诚的'粉丝,同时也是业余的厨师,她们从作者处获得授权,在官网发布本书,吸引了大量原书粉丝的追棒。

  中世纪的厨房是说明样子的呢?餐桌上的美食跟现在有哪些不一样呢?这些美食是用说明方法烹饪的呢?也许大家看完了《冰与火之歌》也有着这样的疑惑,但是就是有这样的痴迷的粉丝,凭借着对于这些美味和这部小说的热衷把这些美味呈现在大家的眼前,让它们变成了一本美味宝典。

  之前关于粉丝的介绍有很多种,对于偶像或者是热衷的事情,有很多相关的报道。而粉丝表达自己的热爱的时候,有着自己的不同,有很多粉丝的后援团。我也是一个粉丝团队的一员。有时候有粉丝见面会的时候,大家会提前自发的组织后援团队的后援活动。真的是对一件事情热衷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神情以及态度都是专注的。每次都会看到粉丝大合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是大家对于这首歌表达的是对偶像的崇拜和爱。

  本书的作者,也是用着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于这部小说的热爱。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6

  小时候看《红楼梦》纯粹是看个热闹,那时候哪里看得懂什么人物关系命运,陈设景物讲述,诗词戏剧描写的。小孩子还是对里面所写的吃的更感兴趣些。什么晴雯爱吃的豆腐皮包子,宝玉给袭人留的糖蒸酥酪,薛姨妈招待宝黛喝的鸡皮酸笋汤,凤姐喂给刘姥姥的茄鲞。许多红学研究者就把研究的方向放在了书中所提到的美食上,据说还真有厨师根据描述烹饪出这一道道的红楼菜。

  治愈系漫画《深夜食堂》曾风靡一时,曾有网友根据漫画内容将老板所做的料理汇总并附上制作方法制作了电子书上传。虽然我很怀疑《深夜食堂》系列里的那些料理,是否真的如漫画中表现的那么美味,但是我在看这套书的时候,的确总是不自觉的会感到很饿。

  还有金庸所写的黄蓉为洪七公烹制的玉笛谁家听落梅、好逑汤、叫花鸡。张爱玲笔下的云片糕和凯司令下午茶。阿城作品《棋王》中的蒸茄子和蛇骨汤。

  民以食为天,吃是人生中的第一件头等大事。或许是爱屋及乌吧,总会有一些美食爱好者将自己喜欢的书籍中,所描写的关于食物的部分摘录总结出来,以表达作为一个资深书迷对自己所喜欢书籍的疯狂热爱。

  《冰与火之歌的盛宴》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它的作者切尔西。梦露卡塞尔和沙琳。莱勒都是小说《冰与火之歌》的狂热粉丝,她们共同经营了一家基于《冰与火之歌》的热门烹饪博客,并且很快受到了《冰与火之歌》粉丝的喜爱。

  乔治RR马丁通过《冰与火之歌》这部畅销书籍为我们描述了一幅宏伟而又神奇的世界,为读者营造了一场华丽的'冒险之旅。而这两位作者则是沿着马丁老爷子的冒险历程带领我们开展了一场烹饪美食之旅,将书中虚拟的美食化作现实中可以享用的盛宴。

  《冰与火之歌》的时代背景是在中世纪,许多食谱中所提到的食材在现代恐怕已经难以寻觅。不过这没有关系,这点小问题是难不倒这两位作者的。她们对菜谱进行了小小的创新,为读者找到了一些可以替代的食材,并提出了一些简单可行的替换方案。毕竟创新也是能否成功烹饪出一道佳肴的关键之处。

  如果你是《冰与火之歌》的忠实粉丝,并且也是资深吃货一枚。那么就请你打开这本《冰与火之歌的盛宴》,与两位作者一起,跟随马丁老爷子,为自己打造一个华丽丽的中世纪厨房吧。

  写到这儿,我的胃很不自觉的响了几下。虽然已经过了晚上八点钟,但是我还是决定要把今天刚买的葡萄干面包找出来吃掉(我可以自行把它脑补成为书中所记述的那种葡萄干松仁苹果馅面包,这也可以视作是一种替换)。至于减肥这件事,还是等明天再说吧。毕竟吃饱了才会有力气去思考减肥这件事。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7

  好像在权游首季后,好奇后续剧情才去看原著的,读得很草率,无感。

  终季观后又捧来重读,书与剧立分高下。

  小恶魔虽然还是偶尔碰壁,甚至真的骑猪扮了小丑,但智商依然在线。

  珊莎渐渐成长,但还没凄惨到嫁给小剥皮。真正嫁小剥皮的是临冬城总管的'女儿,伪史塔克。

  暗暗发力影响大局走向的除了小指头,瓦里斯也在时刻准备着,第五部终节里他杀了狮子家的凯冯,因为后者刚把托曼王朝拉上正轨。

  蓝宝石岛塔斯之女布蕾妮受石心夫人胁迫诱走了詹姆兰尼斯特,截至当前并无狗血浪漫剧情发生。

  还有书中用了大量笔墨但剧中草草带过甚至并未出场的人物:葛雷乔伊们,石心夫人,多恩王子昆廷,雷加的小王子,琼恩克林顿等等,个个鲜活。至于雷加本人,虽已逝去多年,但在每个人的回忆中栩栩如生。

  这书最吸引人的不只是场面宏大、人物众多,它披着魔幻封面,其实是在讲人性与历史。

  不是吗,如果当年赫伦堡比武大会雷加没有赢,如果他没有把爱与美桂冠献给莱安娜史塔克,那他可能会顺利继位,成为一位好国王。如果小指头不是野心勃勃,如果莱莎徒利没能被他利用,杀了劳勃的国王之手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并嫁祸兰尼斯特姐弟,奈德史塔克不会南下。如果凯瑟琳徒利不那么莽撞,就不会像妹妹一样被小指头利用而不分青红皂白拿下小恶魔,如果奈德多懂一些权谋,如果小乔不那么暴虐,奈德不会丧命,五王之战也不会发生。再说流亡的丹妮莉斯兄妹,如果哥哥不那么狂妄幼稚,不会死得那么可笑可悲,如果妹妹再理智一些,马王不会丧命,在奴隶湾不会几生波折。而琼恩克林顿,也反思过因自己的宅心仁厚致使劳勃逃过一劫最终夺走龙家王座。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熟能无过?谁是完人?就是这样,世界才更为精彩有趣。

  期待六七八部......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18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看另一个奇幻世界里的争夺,阴谋,杀戮,王位争夺与人性挣扎,品味另一个冰火人生。

  一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性”,人性,这神秘又可怕的东西,隐藏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它有美丽的一面,也有残暴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俗世因人性而美丽,也因人性而沉沦,《冰与火之歌》描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奇幻的世界,夏季和冬季均可逾年,人的一生能经历的寒冬酷暑非常有限,人分蛮人和文明人,野蛮人在北方,与南方的文明人有“长城阻隔”,不过此长城非彼长城,它是用巨大的冰块砌成的,军队被称为狩猎人部队,都着黑衣,抵御蛮人。

  主人公是镇守边疆的史塔克家族,全书围绕王位,展开了一系列对阴谋,杀戮,人性的描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扑朔迷离,摄人心神。让人欲罢不能,由于情节太过离奇,阴谋太过神秘,所以刚读前几本时一直处于一种看不懂的状态,但渐渐习惯了她的多端同时发展和情节多变时,你就再也不想放下这本书了。

  整套书分为五个小系列,我只读了前两个小系列,但已经被她迷住了。我在布兰的伤病中悲痛,在琼恩的坚毅中成长,在史塔克的探寻中坚持,在王后的阴谋中暗骂,在小指头的正邪中分辨,在小恶魔的滑稽中取消……

  《冰火人生之歌》是世界文学巨匠乔治.马丁大师的复出之作,在世界上也斩获无数奖项,奏出一曲冰与火之歌。

  就这样的一个奇幻小说世界,让我留恋往返。本书对人性的刻画与揣测令人惊叹。作者以露骨的笔调,无情讽刺了人性的丑陋、罪恶、无情与阴毒,令人不禁心惊胆寒,但对史塔克一家人亲情的描写却又那么温暖、感人,形成了高峰与幽谷的对比,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

  通过这本书我也进行了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人性的光辉远大于背后的黑暗,正所谓邪不压正。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尽是卑鄙、无耻、阴毒下流的`小人,地球足以被毁灭几次了。而人性的光辉则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古往今来,如果没有人性光辉的闪烁,没有先贤智者的教导,没有历史长河的洗练,没有人性中的美,我们人类是如何有今天的文明,如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呢?

  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了头顶的光,才有脚下的影。我认为要理性地对待人性,不能厌恶它,反而要喜欢它,做自己人性的掌控者,扼住命运的咽喉!

  看到黑暗不可怕,没有光芒才绝望,我们要努力克服人性的阴暗面,掌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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