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5-01-18 16:35:05 银凤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8篇)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8篇)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 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 2 )。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六、粉碎机安全生产须知: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七、行车安全生产须知: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一、目的

  该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平稳、顺利运转,促进生产车间的安全稳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和设备。其中,生产车间员工包括仓管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技术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上报公司领导层核定后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7.公司内部《操作程序规程》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生产车间进出安全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目的: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内容:规定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管理责任、安全检查制度和白班/夜班迟到早退处理规定。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修改、补充制度内容,保证制度的有效性。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事故或者设备损坏的,将被追究责任。

  2.生产车间设备维护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内容:规定设备维护的'责任、维护频率、维护内容、维护记录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及时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或者人身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3.生产车间紧急疏散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员工。目的:在紧急情况下,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内容:根据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疏散的责任主体、疏散路线、疏散流程等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负责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员工疏散,并保证疏散过程顺利进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因指挥不当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将被追究责任。

  4.生产车间用电安全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用电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车间用电的安全。内容:规定用电的责任主体、电路布置、用电设备的选型、保养和维修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用电设备操作规程,并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用电安全。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用电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第一条、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和第一责任人,各轮班班长等管理人员都要对车间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根据板材生产的安全需要及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车间主任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严格遵循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车间各项安全活动。

  第三条、以“四不放过”态度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督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建立健全车间安全档案、安全台账、安全记录,妥善保管车间的《危险作业审批》、《检修危险作业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书》及安全学习资料和安全文件等资料。

  第五条、车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尽快完成生产实施抢修工作,及早恢复生产。

  第六条、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积极组织或配合各类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条、负责检查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检修工作票中有关安全要求事项的落实,现场督促检修作业《危险作业审批》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积极协调配合,创造有利检修的安全作业环境。

  第八条、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要求车间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有效安全活动,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预防意识。

  第九条、建立健全本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制定车间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车间安全应急反应机制。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了解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和操作及潜在的职业危害,以利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所以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三、安全检查程序

  3.1 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厂区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雷、防尘、防毒等设施是否完善。

  (2)检查易燃、易爆、巨毒等危险品的储运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的使用;防火器材的管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4)检查生产、工作场地的`通风、除尘、照明,材料产品堆放,厂房通道,环境卫生等情况。

  (5)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良好

  (6)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7)检查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8)检查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9)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10)检查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11)检查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12)除按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外,对车间、仓库、机床另列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

  3.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2、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生产部门。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生产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

  一、制度目的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车间内的各项生产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车间内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二、规章制度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的生产活动和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程序如下:

  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起草本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安全生产部门应征求生产车间内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改和完善。

  2.安全生产部门将起草好的本规章制度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并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安全生产部门发布本规章制度,并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四、规章制度内容

  1、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2、生产车间内禁止饮酒,禁止员工携带酒类进入生产车间。

  3、员工必须穿戴合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鞋、手套等。

  4、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禁止拿取他人的工具和物品进行生产操作。

  5、员工必须保持生产车间内的环境卫生,禁止乱扔垃圾和物品。

  6、发现生产车间内的安全隐患,员工应该及时报告,避免事故的发生。

  7、禁止私自更改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和工具,如需更改应当向上级汇报。

  8、严禁在生产车间内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和娱乐活动。

  9、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五、责任主体

  1、生产车间领导负责监督生产车间内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纠正。

  2、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注意安全行为,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上报。

  六、执行程序

  1、生产车间领导应当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1、目的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察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察经常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现代轿车2厂冲压车间。

  3、职责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落实临时性安全措施。

  4、安全检查形式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4.1.2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车间,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4.1.4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1.5各级领导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巡回检查、班组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夜间值班检查。检查的内容:

  4.1.5.1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4.1.5.2生产前的安全情况。

  4.1.5.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作业标准书和劳动纪律等。

  4.1.5.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15.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月的活动情况等。

  4.1.5.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4.1.5.7厂级负责生产的领导应经常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4.2.2全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4.2.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厂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改进,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4.2.3.1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安全设备防护为重点。

  4.2.3.2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

  4.2.3.3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为重点。

  4.2.3.4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4.2.4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4.3专业性安全检查

  4.3.1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通过检查整改加以消除。

  4.3.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安保科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4.3.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备的鉴定。

  4.4装置检修前安全检查

  4.4.1各种设备装置在需要检修时,首先都要由保全部会同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准许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4.4.2在装置检修中需要动火的,在检查时要检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装置电源是否已切断。

  4.4.3检查安全要求标记或危险标记是否都已做好。

  4.5开工前的检查,由保全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完工后开动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设备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5.1检修工程是否完全结束,检修人员和检修设备是否撤离现场。

  4.5.2要检查检修人员所带工具是否已经全部收齐,以免工具失落在装置内或装置的某一部位而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或发生设备、人身事故。

  4.5.3检修和新装的设备,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有无验收合格证。

  4.5.4有关辅助设施如梯子、平台、栏杆、坑沟盖板、安全装置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齐全。

  4.5.5生产用的物材管线是否畅通无阻。

  4.5.6电源是否接线完好、有无漏电、气、油现象,静电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4.5.7照明、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好用。

  4.5.8对改革后的新工艺,扩建后的装置,以及改造和新增加的设备应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5、安全检查要求

  5.1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保证检察效果。

  5.2各部门应由各级领导、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安全检查小组,从事例行的安全检查和专业检查。

  5.3各级检查均需作记录,查出问题填写安全检察表报安全环保科。

  5.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环保科应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本着“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定完成期限)的原则,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6、奖惩

  6.1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从而避免人员、设备事故发生的员工,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

  6.2因制止冒险作业或拒绝违章指挥,避免人员、设备事故发生的员工,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

  6.3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从而造成重大人员、设备事故的,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惩处。

  6.4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或违章指挥,从而造成重大人员、设备事故的,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惩处。

  6.5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落实,逾期不整改,因此造成人员、设备事故的,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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