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遭遇陷阱应该如何维权?(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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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并非中介优劣的唯一标准

  当然,家长那“假手于人”的激情留学,并不能成为一些留学中介机构逃避惩罚的借口。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很多人对留学中介“又爱又恨”。所谓“爱”的是中介筹划留学的经验、海外教育的资源;“恨”的却是频发的欺诈事件、违规行为,以及各家中介的巧舌如簧、请君入瓮。

  细究当前对留学服务行业乱象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行业服务的标准,二是行业内存在许多没有资质的机构。实际上,教育部在2003年便印发了自费留学的范本,2012年再次更新范本,对中介行为以法律合同的方式进行约束。

  于是,机构资质便成了人们评判中介优劣的一个标准。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调整的要求,教育部已经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权下放,将事前的资质门槛变为事后的服务监管,而到目前为止,已有广东、福建、山东、宁夏等省市,出台了相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

  实际上,资质跟留学中介优劣并无直接关系,对于留学机构的选择,一看合同是否是教育部统一的范式,二看机构服务的内容是否超过了经营的范畴,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在逐渐放开行政管控的背景下,资质愈发廉价,倘若忽略了这些,而将资质作为评判标准,也就意味着很容易陷入留学中介的陷阱。而以上这些,是确保中介服务是否诚信的基本手续。尤其对于耕作十多年,靠口碑来占领留学市场的这个行业来说,抓住了诚信,也就意味着抓住了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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