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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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PS提供服务。

  4、GPS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PS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PS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PS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 , 同壹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江西 汽车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丙  方: 丙   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手  机: 电话:

  签订时间:二○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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