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通知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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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工)委、总支、支部,机关各部门:

  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将接踵而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节礼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申纪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卡、明信片等物品;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类似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节礼及各种钱、物、卡;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严禁违反工作纪律等有损本单位、本部门和党员干部形象问题的发生。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接受宴请、违规补课等行为。

  二、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把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落实,作为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节日纪律,防止不正之风发生。要切实抓好廉政教育,通过会议、谈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专项提醒,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层层落实责任。教育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乱办班补课现象的发生。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区纪委在“三节”期间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态度速查严处,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一问双责”,对典型案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红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