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新规定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5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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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新规定

2014年7月起,国家住建部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正式实施。按照新《规范》,凸窗(飘窗)、阳台、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等,今后都将计入实际面积。

新《规范》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窗(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原来,飘窗等一般不计入产权面积。

新《规范》还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而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则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而此前,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按此规定,在后期装修中可以改为房间的空中花园、内庭院、设备阳台等,不一定再是免费了。

根据新《规范》,在新规实施前已审批及在售的项目不受新《规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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