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20年的坚守朗诵稿

时间:2024-11-01 07:21:26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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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20年的坚守朗诵稿

  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如果法律不被公众所普遍认同,法治目标将难以实现;如果法律甚至不为法律人所信仰,法律也就有名无实了。

法律人20年的坚守朗诵稿

  法律人20年的坚守朗诵稿(一)

  法律人的职业道德

  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之总和。从其定义可见法律人职业道德的几个重要特征:

  第一,主体的特定性。不同于其他职业领域,法律职业的主体有其特定性,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

  第二,执业活动的特殊性。法律人是国家法律的具体实施者,是国家意志与国家权力的主要践行者,其执业活动不同于其他领域,与国家法律制度、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公民和法人的权益等方面息息相关。因而,这也要求法律职业的主体还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方可从事职业活动。

  第三,更强的约束性。由于法律人执业活动的重要性、特殊性、专门性,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道德,其对于职业形象、执业规范、道德标准都有着更高的要求。

  与传统社会道德相比较,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更为严格的评价标准。但回归到实际,法律人又要如何进行这一场道德修行?

  在道家学说中,“道”被理解为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的方法。笔者认为:法律人的“道”与“德”,即是按规范执业,以信念指引。唯有成为一个有信仰的法律人,才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法律人之“道”

  法律人之“道”,乃是法律人执业所应当遵守的法定准则。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看,规范法律人执业活动的主要有:《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这些规范不仅仅是对法律人执业活动的操作指引,更为重要的是对其执业活动的约束。但是笔者想要强调的并不是这些具化的规范,而是在执业活动中,对这些规范的坚守。

  公平与正义,是每一个法律人的不懈追求。但如果法律人空有公平正义之名,而无职业规范的'坚守,那么法律必然丧失其价值。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法律一直在夹缝中生存,公平正义曾一度被践踏,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法律的这些悲剧,法律人有难以逃脱的责任。

  如果每一个法律人不畏权贵,坚守公平;如果每一个法律人不忘责任,坚守正义;如果每一个法律人都能够遵从规范的指引,中国法治之路,又何愁不能实现呢!

  法律人之“德”

  如果说法律人之“道”是法律职业道德上升为法律规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具化;那么法律人之“德”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抽象标准,是指引执业活动的内在思想。前者是执业活动的操作标准,后者是对执业活动更高的道德要求。法律人的这一种内在思想,应该说是法律人执业的根本和基础,公平、正义、法治、平等,这些都是执业活动的基石所在。笔者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人应该拥有一种“法律至上”的信仰和“秉承正义”的情怀。

  有人认为:法律人应该对法律忠诚。但忠诚于法律实际上还仅仅停留于一种世俗的情怀。用法律的逻辑来看待这个问题:忠诚是一种与特定权利对应或者以特定权利为前提的义务;而法律人的这种忠诚,正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和物质而产生的义务。对于在这种前提下产生的世俗情义,通常都是靠不住的。因此,一种更崇高、更纯洁的精神寄托和信念,才能让法律人在执业活动中保持高度的纯洁性,其职业良心和职业信念方能具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久经考验。

  或许有人会认为笔者前述的观点过于理想化。但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这样的信仰却是至关重要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成文法国家往往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法律滞后性,对于法律的这一疏漏和缺陷,需要法律人在其法律思维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予以填补。法律思维既是适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解决争议的思维形式,也是对法条背后潜在法律精神的释明,两者之间互相补充、缺一不可;当前者滞后于人们生活时,后一环节就显得尤为重要。但这一重要环节仅仅靠外在强制的法定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评价,往往难以实现。内在信仰与情怀的影响,将至关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法官自由心证。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深入,法律人职业外部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与此同时,法律人内在职业道德更应该加强修行。遵守法定的职业规范、遵从内心的信仰理念,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在内心建立起一道自我评价的道德红线。只有从这样一种法律职业道德中,才能折射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责任感,展现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形象,维护的法律权威、公平、正义、平等。

  法律人20年的坚守朗诵稿(二)

  这是我第九次致辞,首先祝贺你们离开这个美丽校园,开始另外一段旅程。

  祝贺你们毕业,虽然这是一件你们入学时就已经安排妥当的事情。每年春天校园中玉兰花爆炸般怒放之后,初夏来临,毕业季开始,你们就会离开。

  你们中有我们第一届的非法学法律硕士,你们在哪里?让我听到你们的呼喊声。因为你们的加入,中青法律人增添了别样的风采。你们在此学习法律,收获爱情,乃至爱情的果实,孩子带来了吗?我们可以称呼他“法宝”。特别地祝福你们。

  令人胆战心惊的毕业论文答辩早就结束,大家发现也不过如此,当时怒火冲天的导师们最终心慈手软无奈挥手而过;毕业照拍完,我发现女生们大体上都成熟大方,美丽出席,而男生们或者老气横秋沧桑不堪或者仍然青春稚嫩,在两个极端中间游移不定,总之大都依然不修边幅,有的穿着大裤衩迟迟而来,偶然见到一位扎领带的西服男隆重出席,所有校长都在问,哪位哪位?毕业聚餐中有人假装醉酒倾吐这三四年间未曾曝光的心声,他自以为反正下个月就天各一方,但也许在对方心中泛起的涟漪,无法止息;三棵树下挤满了无所事事的你们,你们以游手好闲的姿态同情地围观着压力重重的师弟师妹们,你们终于解放,而他们将继续受苦受难;学子楼前地摊上一堆旧教科书,大部分教材都是那些大家都讨厌的课程,当然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搭讪前来询价的师弟师妹们,为了挽留你们曾经的那些学习记忆。校园中开始迷漫着小清新般的离别气氛,你们处于一种失重的状态,学习的压力顿消,而社会尚未露出它的真貌。你们既不愿离开,又盼望着逃离。过去的岁月中,有人在此苦读,有人在此恋爱,有人在此虚度光阴,而现在有人欢呼有人不舍,也有人无奈留下——今年仍有硕士生未能通过答辩。青春尚未逝去,回忆过早开始。

  无论如何,我相信在这个校园中的岁月,将成为你们最深刻的记忆之一,无论它是否美好。辛波丝卡写到,我们何其幸运,无法确知,自己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你们将要面对的正是这样一种局面,你们跃跃欲试,明天即将投入洪流,但却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做好准备。你们或许激动,或许迷茫挣扎,甚至惶恐,在所剩不多的校园生活中,你们与其回忆已经逝去的日子,不如思考:你想要什么样的未来,你应当有什么样的未来,你能够有什么样的未来?你如何度过人生并因此赢得未来?

  20xx年对于中青法律人而言具有特殊含义,今年中青法律20周岁,这是一个刚刚脱却青涩而朝气蓬勃的年龄。我们在座的老师中如包锡妹副教授、李虹副教授、姜丽萍副教授、于晶副教授,她们都在此工作了20年,这是一个人所能够拥有的最青春最宝贵的时光,她奉献给了我们中青法律系。让我们把掌声送给这些女性长老们。在和你们一般的年龄,我来到这里工作在这里成长;今天,来自清华的张国旺博士、德国明斯特大学的金晶博士和韩国延世大学的孔金萍博士,又加入我们的队伍。在这20年间,我们坚持不懈,认真刻苦,与一届一届的各位中青法律人,共同呵护我们短暂传统的缓慢生长。在这20年间,每一个中青法律人都坚持不懈认真努力,珍惜这样的称呼,我们才取得了一些进步,我们愿意自称中青法律人,以显示我们对自己的进步的认可和骄傲;我们强调自身的归属感,因为我们渴望与众不同。但是我们都来自那些法学院,深知我们所努力工作的中青法学和自己曾经学习过的法学院之间仍然距离遥远,在漫长的时间中,我们仍然必须背负着这样的压力,认真而坚持,不断前行而不敢有丝毫懈怠。中青法律人,让我们一起继续努力。

  我们希望你们从这个学校带走的,不仅仅是我们所教授的理论和知识,而更愿意你们能够理解我们的思考方法,我们在判断法律乃至社会问题时所持的法律人应当具有的立场,更愿意你们能够带走中青法律人的认真和坚持,更深刻地理解中青院的“实事求是、朝气蓬勃”精神。为什么我们会那么认真地强调你们毕业论文中的错别字和注释规范问题,因为我们担心你们把这种对学术的不认真带到我们的法律适用中去,那些太多错别字的论文作者,你们如何能够让我相信,你们不会写错判决,你们如何不会对他人的权利粗枝大叶,草率行事。

  建议你们每一个人都在“两块石头”前面拍照留影,让半个多世纪前的校训能够再继续伴随你们半个世纪。法律人的立场不应改变,他的使命就是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公正,他应当思考如何使我们的权利得到更现实充分的保障,如何促进整个国家权力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良性运行。

  像爱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宪法和法律,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确保他们能够得到严格遵守,这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责任。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对宪法和法律的遵守极其敏感,眼中揉不得一粒沙子。有时候我们过多地寄希望于身居要职的法律人,我们的两位校长——现任总理和首席大法官,大家对此倍感自豪和亲近,他们的法科背景也令我们对他们的法律人角色和立场多有期待。但是大家不要忘记,法治国家梦想的实现,更需要我们每一个普通法律人的自觉守法、主动护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各位同学并不一定都去从事司法工作,但是我们希望能给你们一个这样的专业烙印,我们要比其他任何人都更为严肃认真地信仰法律,对待规则,重视公平和正义。

  因此,让我们一起勉励自己,做一个认真的法律人,无论我们工作在何处。不要忽略自身对规则的些许漠视,不要轻视他人的细微权利,不要忽视那些对公平正义的点滴侵蚀。规则就在于我们马路上的中国式穿行之中,在于我们食堂的排队之中,在于我们的奖学金评定过程之中。身为执法者,请知道最普通公民的再细微的权利也不容忽略漠视,只要是人民的权利,它必定当得起我们万般细心的呵护。对于我们,或者这仅仅不过是日常执法中年复一年的惯常工作,但是对于当事者,这可能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是坚持生活下来的唯一理由,是他们生存的最后一丝希望。请让我们感同身受,在这个权力之网中,我们也仍然是一名普通公民,我们同样会遭受不公,我们对他人滥用我们的公权,终有一天我们同样也会被这一公权所压迫,在不正义的公权面前,没有人能够幸存,即使你就是一个法律人。

  身为年轻的法官检察官,不要以为自己是裁断者,以为权力在握就真理在握,高高在上,不容置疑,要知道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你们的知识和经验远远不够应付你们的工作,对司法能够影响我们的生活这样一种力量心存敬畏和谦卑。法律的尊严需要严肃维护,但是不要把法律的尊严和你们对自身面子的维护混为一谈,请尊重当事者及其律师的辩护,耐心认真地倾听,你每多给予他们一分钟,你的裁断将会多一分公正,法律将多一分公平。修复法律人之间的共识割裂,首先请从耐心倾听开始。

  身为律师,同样不要以为只有你们才是在维护正义实现权利,正义的实现需要职业共同体各尽职责而通力合作。律师的尊严和地位不仅仅依赖你的收入增加,同样来自于这个共同体的相互认可和尊崇。不要藐视法院和法官,如果连我们都不能信仰和尊重法官,法律的颜面何存?司法的公信力同样有赖于律师的维护。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的职业光荣,不要违背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玷污了律师这个同样神圣的名称。

  作为普通人,同样不要忘记自己曾经的中青法律训练,信仰规则,以法律人的立场认真对待我们的生活和家庭,认真重视我们的职责,认真地对待那些侵害我们自身权利的行为,不畏惧,不退缩,不随意妥协。生活如此平凡而细节,但同样需要格外的认真。

  也许我们天资有限,也许我们无法拼爹,一个认真的法律人,也许会遭受不解、冷遇、批评,但是只要认真,我们就能问心无愧,无论如何,这个社会必定需要认真的人,支撑着实现梦想。

  一个大学之所以能够成为大学,必定其中的学生能够成其为大学生。离开校园,你们马上就会感受到我所说的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大地的教诲远胜于所有书本,希望你们永远能够保持职业的敏锐、真诚的态度、独立的立场、理性的思考。你们有义务回馈社会,有能力参与社会转型,有热情投入制度变革,祝愿你们,13届中青法律人!

  我参加了你们每个班的毕业聚餐,连续地蹭吃蹭喝,好几次孙远老师开玩笑,祝愿你们作大学问、挣大钱、当大官。当然,我们最大的希望是你们能够生活幸福,安全健康。不过,倘若真的挣了大钱,记得要多捐给母校,可以直接捐,不必通过某些机构;做了大官,记得要服务更多的人,别给中青法律人丢脸;做了大学问,记得一定每年抽出几小时回母校给我们讲课。这是你们的责任和义务。也许有人主张教师不应图有回报,但我想,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应当想要得到最有效益的回报,你们就是我们最好的投资。在你们身上,我们期待得到我们自己都未曾有过的成功和荣光。你们一年一年地离开,而我们将坚守在西三环北路25号,我们的使命就是培养一代又一代能够超越我们的中青法律人。

  玉兰花明年仍将盛开,只是你们已经离开,但是你们必定回来,你们就是我们心中最美的花朵,看着你们在这个初夏盛开,更希望看见日后的你们硕果累累。等待你们一年一年的返回,带着怀念,带着成功,带着幸福。

  再见,13届中青法律人,一路走好,常回家看看。

[法律人20年的坚守朗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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