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目标责任书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5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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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初级中学九年级中考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中考备考工作,强化质量与责任意识,顺利实现学校中考目标,根据九年级师生的实际情况,现与各科任教师、班主任签订本责任书:

  一、质量目标

  1、中考目标:校总均分必须进入全县前三名,力争“保三争二”。

  2、班级目标:各班均分均进入全县优秀班级行列(全县九年级现有54个班,必须进入前十五名)。

  3、各科目标:各科均不得出现“D”级且语文科“C”级不得高于5%、数学科“C”级不得高于3%、英语科“C”级不高于10%、理化科“C”级不高于2%、政史科“C”级不高于2%。

  4、将校、县模拟考试出纳入考核范围,思品、数学、物理科,不得低于全县前二名要力争第一名,历史、化学、语文科,不低于全县前四名且在下次模考时要有4%的进步,英语科在每次模拟考试时要有明显的进步,至少要达到8%的进步。

  二、目标奖励

  1、实现中考目标,《新民初级中学2017年中考升学奖励办法》生效。

  2、实现中考目标,班级考核,科任教师考核按《新民初级中学2017年中考升学奖励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3、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突出的个人可以给予额外特别奖励。

  4、对个别未完成中考目标的老师,原则上是少享受或不享受中考奖。

  5、在模拟考试中由科任教师导致的成绩虚假情况,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6、各班、各科任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件,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得享受中考奖,并报请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包年级副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科任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