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王安石惹的祸

时间:2022-04-29 09:33:17 老师笔记 我要投稿

都是王安石惹的祸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下面为大家带来都是王安石惹的祸,快来看看吧。

  都是王安石惹的祸

  新闻午报

  王安石、司马光这两人,一度是相互倾慕的好朋友,却最终成为政治上的死敌。他们围绕着熙宁变法明争暗斗多年,最后于公元1086年同年去世。假如他们看到公元1127年靖康之耻的惨剧,司马光会不会责问王安石:这都是你惹的祸!而王安石又会不会责问司马光:为什么不支持变法图强?

  今天,翻开《宋史》,我们会赫然发现:王安石变法的最重要支持者、参与者、助手、学生和继承人,几乎全部被列入奸臣的行列。只有这一位高举变法大旗的首倡者安然无恙。这本身就是特别富有戏剧性、特别耐人寻味的一个现象。

  “青苗法”的智慧

  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就是这些元老重臣们,将王安石推到了皇帝的面前。因为,所有这些人全都语重心长地告诫皇帝,要他爱民养力,要他布德行惠,要他选贤任能,要他疏远奸佞,要他持重安静,要他恪守祖宗成法。唯独没有人告诉他:眼前已经快要过不下去了,怎么办?泱泱华夏该如何重振雄风?怎么样让我中原大国扬眉吐气?没有人能够告诉他、甚至愿意和他讨论所有这一切,只有王安石和他想着同样的问题。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刚刚二十岁出头的神宗皇帝还有可能做出别样的选择吗?

  可以说,当时王安石的观点,在理论上显然是正确的。不增加税赋而增加财政收入的方法有很多,早已为现代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所证明,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等皆属此类。事实上,王安石所推行的青苗法也是类似的一个相当高明的方法。据说,青苗法并非王安石所首创,最开始时,是陕西的地方官率先采用此方法扶助当地农业生产。

  据当代历史学家研究推测:当时,帝国农村盛行高利贷,事实上已经成为农民破产、土地兼并的一种形式,对帝国的危害不言而喻。因此,当青黄不接的时候,由政府贷款给农民,收取半年百分之二十的利息,收获之后连本带利即行归还。由于此贷款以田中青苗为信用保证,所以,称为青苗法。

  因此,用此方式扶助农桑,应该是功德无量的事情。诚如黄仁宇先生所说:令人惊异的是,早在九百年之前,王安石就已经懂得:可以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刺激经济的成长。王安石其他与经济有关的变法,如设置三司条例司、均输法、方田均税法、保马法等,其基本经济思想大体来源于此。这种采用金融调控的方式管理国家的企图,其深度与广度都不曾在当日世界的任何其他地方提出过。用台湾作家与学者柏杨的话说,则为:王安石具有超人的智慧。

  显然,王安石的经济思想比司马光要高明和超前得太多了。然而,这正是事情的不幸与悲剧所在。

  司马光在财政、金融与其他涉及到经济学方面的知识与王安石比较起来差距不小。然而,作为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如果说对数千年帝国政治与社会运行的机制与原理的深刻洞察力与了解的话,王安石比起司马光来,其差距称得上是望尘莫及。司马光对于王安石变法的反对,正是建立在对于帝国历史脉动的精确理解与把握之上的。这使他的反对,拥有了极其雄厚的基础与令人敬畏的力量。

  变法之后的社会灾难

  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垄断经营的方式,开启了与民间争利之门。以司马光的品格与学识,他不可能不反对这种做法。于是,正如王安石所说:从始至终,没有改变反对变法的态度的,只有一个司马君实。信哉斯言,否则司马光就不成其为司马光了。

  司马光的思想与方略忠实继承自汉文帝与汉景帝。

  在帝国政治结构之下,最难治理的其实不是民,而是官。只要如狼似虎的皇家与官吏能够不生事,不扰民,能够清净无为;只要不给官吏们鱼肉百姓的机会,让他们守住职责不乱来,从而官安其位,民乐其业,那么,中国人就会像变魔术一样,生产出无穷无尽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

  我们无法知道,在司马光的内心深处是否有这种担心:官吏们借变法之机,如虎狼出笼一般糟蹋百姓。但是,不管起初他是否因为这个原因反对变法,到后来,他成为坚定的反对派领袖,这个因素肯定发生了重大作用。原因是,随着王安石变法的渐次展开,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以青苗法为例。陕西地方官推行时,效果不错;王安石担任地方官时,在自己治下地区实行时,也一样大受欢迎。因此,王安石相当有信心地在全国推行。谁知,结果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很快在全国形成了大面积的灾难性后果。

  对于王安石来说,加倍不幸的是,变法开始后不久,全国各地就连续数年旱、涝、蝗灾不断。受灾面积既大,灾害烈度亦强。致使遍布全国的地方官员立即变成真正的虎豹豺狼,在他们毫不容情的追逼之下,受灾农户纷纷倾家荡产,卖儿卖女卖妻子的情况层出不穷。而且,富裕之家更加成为官吏们锁定的对象,迫使他们破财免灾,或者破产、出逃。由此引发的后果成为十足的灾难。

  均输法与脱胎于平准法的市易法推行以后,则形成了对城市居民特别是工商业者的打击。原本立足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重利盘剥的新政策,蜕变成国家垄断市场、货源、价格,甚至批发与零售也被政府官员所操纵,哪怕想做不大的生意,也要先过政府官员这几道关口。于是,大中小商人一齐步履维艰,其后果当然不难想像,致使城市工商业开始凋零。从时人记载和苏东坡等人的大量文字中可以看到,全国城市商业与市场一时间相当萎缩而萧条,社会开始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

  司马光与王安石决裂

  在这种情势下,帝国管理阶层出现的最显著变化,就是士大夫阶层迅速分裂为旗帜鲜明的两大阵线。几乎所有德高望重的元老重臣,和除王安石一人之外的几乎所有最重要的文化名人,全部变成变法的坚定反对派,其中包括王安石最亲密的朋友。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曾经在王安石执掌大权之前,给予过他相当无私的极大帮助。

  在得不到重要臣僚支持的情况下,王安石相当冒失地启用了一大批新新人类。这些人进入官场的时日不长,聪明、热情、渴望建功立业、没有沾染官场习气,这是他们最重要的长处。但是,他们缺少阅历,没有经验,很少受过生活与人品的考验,因此,在激烈的政治的斗争中,一旦把持不住,便特别容易由急功近利,一变而为投机取巧,再变则为不择手段,从而堕入下流,变得为人所不齿。

  翻检当时与后世的文献资料,很难找到证据证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苏辙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人,甚至包括王安石的亲弟弟王安国在内,反对变法是因为他们代表了大地主、大贵族的利益,或者是过于保守、僵化等等。从资料中判断,元老重臣中确实有那种保守到了昏聩地步的.情形;但是如上述司马光、苏东坡、苏辙和黄庭坚等一干人,正值人生事业巅峰之际,他们冒着与年富力强的皇帝对着干,从而可能丧失一生政治前途的风险,而反对变法,怎么样猜想也一定应该有更崇高一些的理由才对。否则,便很难解释他们是如何在当代与后世获得如此崇高名望的。

  在他们保留下来的文献史料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量记载着他们忧虑的文字,其中可以看到几乎包括了社会各个阶层痛苦挣扎的情形。比如,作为变法之一的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两三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

  一般来说,只有这种来自民间的呻吟,最容易使这些具有社会和文化良知的文人们激动起来,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能够长留在历史与人民心中的重要原因。

  生活在一千年之后的我们,很难如临其境地体会当时人们的处境。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只能根据那些文献史料、经验与常识去推测当时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假如我们仔细思索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年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一切的话,通过这些我们曾经亲身感受过的事情,再回过头去观照发生在一千年前的那场变法,自然会生发出许多不同的观感。这样做很有可能比单纯理论上的推导更可靠。

  在当今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进行一场变革,其艰巨复杂的程度自不待言。从安徽小岗村的星星之火到今天,二十多年的历程告诉我们:改革的成功与进步,至少需要满足下列必要与充分条件:国家决策层治理好国家的政治善意与目标,改革目标与社会发展、人民需求的深度吻合,社会发展程度与改革步骤的适应,具有政治智慧、耐心和洞察力的改革政策、策略、步骤与准备,稳妥而正确的实施路径,贯彻执行改革的人力资源等等。从中国改革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进展来看,上述判断应该不算冒昧。

  以此返观一千年前的王安石变法,我们会发现,上述需要满足的必要与充分条件中,只有第一条,即政治善意与目标勉强可以算是得到满足了,其他所有条件,不是残缺不全,就是根本无从谈起,有些甚至相反。

  司马光成为王安石变法的坚定反对派之后,曾经以他特有的方式,连续三次致信王安石,劝告他重新考虑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治国方略,王安石的反应是那封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从此,二人在政治上分道扬镳,遂成为政治死敌,不共戴天;在个人友情上则彻底决裂,从此终生不再往来,直到公元1086年,二人同年去世。

  帝国陷入党争泥沼

  决裂后,司马光在神宗皇帝的宽容庇护下,躲到大宋帝国的西京洛阳去,专心致志地致力于《资治通鉴》的撰写。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在此期间,他曾经组织或者参与过反对变法的实际活动;他的反对派领袖地位,此时更多地表现为精神领袖的作用。有史书记载说,此时,他极少谈论现实政治。

  神宗皇帝去世后,继位的哲宗皇帝只有九岁,由宣仁太后同处分军国事,实际就是垂帘听政。司马光在皇帝去世后,由洛阳返回开封,参加皇帝的治丧事宜,曾经被京城百姓数百人拦截在首都街头,群众高呼:“请先生不要回洛阳,留下来辅佐皇帝,救救百姓。”史称,司马光相当恐惧,迅速离开开封,返回洛阳。

  当年五月,司马光奉坚决反对变法的宣仁太后之命返回京城,开始主持中央工作。到第二年九月病逝前,以一年半时间及其与王安石同样不听任何反对意见的精神,将十七年变法新政全部废除。包括于民于国两相便利的免役法在内。史称“元礻右更化”。坚决反对变法,但赞成实行免役法的苏东坡、范纯仁等人,建议司马光区别对待,保留那些经实践证明合理的新政,免得用另一种方式继续糟蹋了老百姓。结果,遭到司马光断然拒绝。致使苏东坡、范纯仁等人相当惆怅地叹息:奈何又一位拗相公。意思是,怎么又出了一个和王安石一模一样刚愎执拗的宰相。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

  王安石不惜与众多亲人、朋友、同事反目,也要忠实于自己的政治理想与信念,坚定而执着。如今,司马光表现出了同样决绝的坚定与执着。这种政治非理性令人感到极度不安。当这种令人敬重的品质与完全拒绝不同意见相结合时,在这两位伟大人物身上,同样使人产生了一种感觉:美好的品格被不适当地、过分地滥用了。于是,政治宽容、理性精神、必要的妥协与长远的目光全部不见了,坚定与执着变成了执拗与刚愎自用,帝国的政治空气之中,被两位政治领袖从不同方向注入了一股同样强烈的、带有戾气的不祥气息。它是一把双刃剑,锋芒所向,丝毫不留余地,在伤害了对手的同时,势必同时伤害自己所钟情的事业。从此,我们只能无奈地看到,在两位领袖开辟的道路上,他们那些不成器的继承人,越走越远,越走越趋向下流。公元1086年,即宋哲宗元礻右元年,四月,王安石在江宁府,就是今天的南京去世,时年六十六岁;九月,司马光病逝,时年六十八岁。此后,到公元1093年,即宋哲宗元礻右八年,在宣仁太后主导下,帝国政府致力于清除王安石变法影响、恢复祖宗旧制的工作,前后历时九年。至此,支持变法的政治派别,被时人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一派,则被称之为“元礻右党人”。帝国政治陷入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

  公元1093年,宋哲宗亲政,这位可能有某种心理生理缺陷的十八岁皇帝,再一次起用变法派人士,全面恢复变法新政,严酷打击元礻右党人,前后历时六年有余。苏东坡等元礻右党人在元丰党人章忄享这位昔日朋友的苛酷荼毒之下,陷入晚年极为悲惨黯淡的境地。以王安石事业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在帝国政坛最高层的章忄享宰相,不计后果不留余地地整治政敌,他甚至正式提出,要将司马光的坟墓掘开,暴骨鞭尸;同时制定了一整套摧残元礻右党人及其子女后代的计划。只有当他的同僚警告他不要开这种先例,免得冤冤相报时,他才勉强放弃了这个诱人的念头。

  公元1100年,二十四岁的宋哲宗病死。宋徽宗赵佶继位,由讨厌新政的向太后垂帘听政。其间,再次起用元礻右党人,废除变法新政。九个月后,向太后患病归政,宋徽宗正式执掌大权。

  上帝仿佛存心要毁灭北宋帝国一般,数年间,波诡云谲,政潮叠起。每翻覆一次,便使帝国的元气正气衰减一分,直到病入膏肓。

  随着两位具有大家风度的政治领袖去世,两派政治力量由道义与治国理念之争,蜕变成私利、意气与权力之争,由确曾有过的君子之争,堕落为真正的小人之争。从此,在大宋帝国的政治舞台上,再就很少见到那种信念坚定高远、人格高尚纯粹、学术博大精深的伟大人物了。

  拓展阅读:

  人物生平

  王安石出生于仕宦家庭,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曾随文宦游南北各地,接触到一些社会现实。对农民的痛苦生活有所了解。因此,年轻时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他于二十二岁中进士后,历任淮南推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典等职,均能体恤民情,为地方除弊兴利。北宋嘉佑三年(1058)任支度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宁(今南京)知府,旋被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即开始实施变法,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场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但由于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中屡遭阻碍,宋神宗也时有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被迫辞相,再任江宁知府,次年二月复任宰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之职,退居江宁半山园,后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人称其王荆公。

  少年英才

王安石题跋像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他的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

  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陈说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恳辞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宋英宗在位时期(1063年—1066年),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他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越次入对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熙宁变法

  参见:熙宁变法

  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新旧党争

  参见:新旧党争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皆被罢出朝廷。其后,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开朝廷,王安石便对曾布委以重任,对他非常信任。

  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与王介甫书》),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神宗没答应,司马光遂辞职离京。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罢相始末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群臣诉说免行钱之害,神宗满面愁容,欲罢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认为天灾即使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并上疏论新法过失,力谏罢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从礼部侍郎超九转而径授吏部尚书之衔。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为陈州知州。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改任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病逝江宁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赵煦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哲宗即位后,加王安石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时就强烈反对变法,等到自己听政后,立即起用司马光为相。司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废除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江宁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执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庙庭,谥号“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配享孔庙。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夺王爵,毁去配享的画像,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史料记载

  范冲等《神宗实录》

  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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