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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教师资格考试更改收费标准

时间:2021-11-02 09:16:46 教师资格证 我要投稿

2009年山东泰安教师资格考试更改收费标准

  12日,在市物价局收费科了解到,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项目已更改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2009年山东泰安教师资格考试更改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文件,核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向考生收取的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次240元,其中,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每人每科3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对未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的申请人不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以上收费标准即日起执行,收费单据上的项目已由教师资格认定费改为教师资格考试费,考试费中包含专家评审、测试、表格印制等费用。对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之前的6元工本费不再收取。以上项目之外另立名目收取的面试费、试讲费等其他任何费用,都是违规收费。考生如发现违规收费的行为,可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进行投诉。

  来源:泰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