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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开招聘教师500名公告通知

时间:2021-11-28 09:15:33 教师资格证 我要投稿

邯郸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500名公告通知

     根据邯郸市直学校教师需求情况,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31所学校公开招聘500名教师。

邯郸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500名公告通知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小学、初中(属一个层次):邯郸生源,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接本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后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2、高中、职业高中(属一个层次):邯郸生源,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3、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全国重点(985、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现在市直中学代课教师(2009年9月底以前在学校代课),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直本),外地生源的,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后,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学科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按照学科进行集中报名,不再分学校报名。考生报考学科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对于后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要求其本科专业必须与第一学历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专业一致)。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1月8日至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新校区(育华中学,地址:滏东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现场报名。

(二)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书(后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在“邯郸人事信息网”( http://www.rsj.hd.gov.cn)下载,提前填写。

合报名资格人员凭交费收据,于2010年1月21日至22日,到邯郸市人事局培训考试中心22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由于报名人数较多,为避免拥挤,2010年1月21日上午领取语文、物理和音乐专业准考证,21日下午领取数学、化学、政治和美术专业准考证,22日上午领取英语、生物和体育专业准考证, 22日下午领取历史、地理和计算机专业准考证。

(三)对于招聘人数与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招聘名额进行必要调剂和核减。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1月24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0年2月4日在“邯郸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由专家现场打分。面试证的领取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学科招聘计划,对于面试人员较多的学科,按照笔试成绩,采取“蛇行分组法”分组、分录用指标面试录取。当报考同一学科同一组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二)、体检和考核

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结果报市人事局。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选择学校方法

对于考核合格的考生,代课考生(2009年9月底以前在学校代课)可优先选择现代课学校聘用,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剩余考生、放弃在原代课学校聘用的考生和其他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五、聘用形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此次市直学校经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事部门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发现填报情况不实的,三年内不得报考。

七、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