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石家庄教师资格证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时间通知

时间:2021-12-09 11:00:03 教师资格证 我要投稿

2010年石家庄教师资格证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时间通知

  河北省石家庄市2010年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0年石家庄教师资格证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时间通知

  一、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1、4月22日至23日,考试合格人员到“两学”考试报名确认点领取合格证,同时受理“两学”考试查卷(报名点填表)。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两学”合格证、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4月30日,各区将高中阶段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报名人员一律到市内五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地址如下:

  (1)新华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友谊大街118号,电话:87823161。

  (2)桥西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55号,电话:89653018。

  (3)桥东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大经街与东马路交叉口,电话:86093979。

  (4)长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长安区政府西院,电话:86662081。

  (5)裕华区教育局人事科:裕华区政府院内,电话:86578970。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不得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党校学历暂不认定教师资格;双专科不能按本科认定教师资格。

  3、5月17至18日,各区到市教育局领取高中段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19、20日,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5月22日上午9:00——10:30,申报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5月23日,试讲、面试、答辩。5月26日,石家庄市教育人才网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不需考试,按第三项中有关时间进行体检和申报材料。

  三、其它有关时间安排:

  1、体检: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市内六区申报各层次教师资格人员,一律到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驻县人员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由县安排体检;申报高中阶段资格人员,按以下时间,到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月29日(周六):新华、桥西、鹿泉、藁城、赵县、高邑、正定、新乐、井陉、平山、灵寿、行唐

  5月30日(周日):裕华、桥东、开发区、矿区、元氏、赞皇、栾城、长安、辛集、深泽、无极、晋州

  体检地点:石家庄市交通医院(平安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市一中对过)联系电话:85119725。体检时须带:身份证、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空腹。体检时间为当天上午7:30——11:30。

  2 、提交申报材料:6月1--4日,申报高中段教师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录入数据库。提交材料地点: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4窗口(槐安东路77号,槐安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乘车路线:66路到邮电园,39、49路到安建桥,电话:86137246)。

  提交材料包括:(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不作要求;(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六)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省教育厅统一格式);(七)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九)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半身正面蓝底照片3张;(十)电子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采集的电子照片,其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电子照片文件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命名,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为101108198008084316,则照片文件名为101108198008084316.jpg.申请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将采集的电子照片于2010年6月1日前发送到nhz5165@163.com邮箱中,由于申请人没按要求采集照片而造成申请未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五项不作要求。)

  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安排:

  6月1日(周二):新华、桥东、新乐、井陉、平山、灵寿

  6月2日(周三):长安、辛集、深泽、无极、晋州、行唐、鹿泉

  6月3日(周四):桥西、藁城、赵县、高邑、正定

  6月4日(周五):裕华、开发区、矿区、元氏、赞皇、栾城

  取证时间:下半年取证。具体时间、地点注意查看本网站通知。

  3、7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初中以下认定数据库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四、按照规定,高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认定,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区县教育局认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由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笔试、面试、试讲等工作。

  石家庄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