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关于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10年上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5 月28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
二、认定条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各类教师资格条件。
三、 其它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审核后,2010年6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子花名册及上报数据发至电子邮箱nd2915658@163.com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宁德市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