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城区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2011年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惠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具有广东省户籍、副高以上(含副高,下同)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职公办教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2、初中教师:具有惠州市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在职公办教师和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具有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具有副高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小学教师:具有惠城区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
4、属惠城区安置的随军家属。
5、招聘公告发布前其配偶的行政关系属惠城区直属单位的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33周岁。
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和聘用期未满(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的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1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科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3、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或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各职位的附加条件(见附表:惠州市惠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数表)。
三、优惠措施
1、属惠城区安置的'随军家属(需提供区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
2、具有惠城区汝湖镇仍图片、芦洲镇、横沥镇户籍的应聘者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中小学且签订10年服务合同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历)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
四、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
见附表:惠州市惠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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